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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发布是社会进步政府工作水平提高的标志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7月22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8年7月22日15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许昆林和财政部综合司副司长苑广睿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针对《条例》实施过程中的收费政策,与网友在线交流。

    [主持人]《条例》出台的意义何在?会给老百姓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便利?老百姓又该如何使用好《条例》的内容呢?

    [许昆林]应该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发布是一件很大的好事。从两方面讲,一是政府公开信息有法可依,是依法公开信息了;从老百姓的角度就是可以依法得到政府的信息。信息的公开也有利于提高整个政府和社会的效率。过去咱们经常说的是,在信息不完整和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政府的一些政策措施得不到很好的贯彻实施(因为老百姓并不十分了解),而现在通过公开后可以使你的政策信息被广泛知晓,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更广泛的实施,从公民的角度来讲也可以得到政府的相关信息来安排自己的生产、生活、科研等等,这也就有利于提高老百姓的生产效率、生活水平等各个方面。因此,这也是一个社会进步和政府工作水平提高的一个重要标志。

    [苑广睿]《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要还是赋予行政机关应该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如果说意义的话我认为就是保障所有公民都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另外,从实际做法来看的话,根据这个《条例》,目前财政部网站正在进行更新、升级,很多信息,包括部内相关司局的,比如综合司,我们也有自己的网站建设,这样就可以提供更加详尽的信息。我也借此机会欢迎广大网友访问财政部的网站,这样也为政府部门和广大群众获取信息建立很好的平台,可以相互沟通。

    实际上也有利于各界监督我们落实《条例》和相关政策的情况,从而为我们提供更多、更宝贵的意见,这是非常有益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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