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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对企业的用工成本影响有限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9月27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8年9月27日15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司长邱小平和法规司副司长芮立新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落实《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网友在线交流。

    [主持人]前期,有人提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将大大增加用工成本,可能成为导致企业关闭、撤资的主要原因。请问,这种说法是否正确,这次制定的实施条例是否统一考虑了劳资双方的利益? 

    [邱小平]首先《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肯定会带来企业用工成本的增长,但增长是非常有限的,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企业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要给予经济补偿。第二、《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劳动者的工资报酬规定了一个下限,这些仅涉及到一部分劳动者,对用工成本的影响很有限。

    为什么一些用人单位会认为劳动合同法实施会带来企业用工成本大幅度增加呢?这里面还有两个方面的情况需要具体的分析:一个是有一块成本客观会增加,但不是法律实施带来的。比如受劳动力市场供求变化的影响,劳动者的工资成本客观上会逐步增加。第二、过去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成本,但是一部分用人单位没有很好的执行法律,就没有付出那块成本,现在对于用人单位执行法律规定要求更严格了,就必须要付出这块成本。比如用人单位反映最集中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问题,这个按劳动法的要求是企业必须要支付的,不能认为是劳动合同法实施带来的企业成本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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