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互动
 
作为代收代缴的保险机构须在保单上打印税收相关信息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9月13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7年9月13日15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司副巡视员曹聪和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副主任董波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介绍车船税相关政策。

   [网友 intax]请问领导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后有义务在保税发票上打印代收车船税的金额吗?

    [董波]作为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后,按照国家税务机关和保监会联合发文的要求,以及按照保监会关于做好车船税工作的要求。作为代收代缴的保险机构必须在保单上打印税收的相关信息,这个信息的相关栏目的每一项都是有它的法定意义的。为此保监会与我们国家的税务总局专门就此下发了文件,明确了各项信息的定义、含义以及所要填报的内容。这些内容不但是作为保险公司与税务机关缴结车船税的一个重要信息,同时也是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已经缴纳了车船税的重要信息。这一点必须在保单上明确列示。至于完税凭证应该是可以到当地税务机关提出需求就可以开具这个证明。但是作为投保人投保了交强险之后取得了保单,因为在这个保单上已经打印了你交纳税金的完税信息了,有需要的,他可以拿着保单到当地的税务机关要求开具完税证明。  

    点击进入本次访谈>>>>>>>>>>>>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