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违纪违法被查处人数逐年下降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记者 陈菲、张景勇)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10日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指出,5年来,全国法院违纪违法的法官被查处的人数逐年下降,其中,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从2003年的468人下降到2007年的218人,下降53.42%。
肖扬说:“最高人民法院把法官职业化建设作为固本强基、自我完善、夯实基础的重要途径,全面加强法官队伍的组织管理、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和职业保障等建设,使法官整体素质有了很大提高。”
肖扬在报告中从四个方面介绍了法官队伍建设取得的成效:
——高度重视领导班子建设。不断加大对下级法院领导班子的协管力度,努力把政治立场坚定、熟悉法律业务、清正廉洁、符合法官法规定条件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今年换届时有21位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实施异地或岗位交流任职。中级和基层法院院长异地或岗位交流任职比前5年也大幅增加。
——严格职业准入,加强教育培训。通过司法考试和法官审核制度,严把法官准入关。建立条件严格、程序规范的法官选拔制度,拓宽法官选任渠道,逐步探索上级法院从下级法院选拔法官,重视从律师、专家、学者中选拔法官。加强法官适用法律、驾驭庭审、诉讼调解、制作文书的培训。5年来,共培训法官23万人次,基层法院院长、副院长1.2万人次,高中级法院院长、副院长2000多人次,法官晋级培训5万人次。
——完善法官管理和职业保障体制。实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和其他人员分类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起职业明确、职责清楚、管理规范、保障到位的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机制。建立因公牺牲法官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制度。全面实施审判津贴制度,逐步提高法官待遇。
——加强廉政建设和监督制约工作。制定《法官行为规范》,从立案、审判、监督和执行等方面全面规范法官行为,约束法官业外活动,建立统一的法官职业道德规范。以违法审判责任追究为重点,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构建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自律、防范、惩治、保障等工作机制,初步形成比较完整的法院廉政制度体系。
中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设创新型国家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记者 杨维汉、刘娟)5年来,我国各级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6万余件,同比上升1.5倍,诉讼标的额133亿元,同比增长70.7%;审结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962件,同比上升1.33倍。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上列举的一些数字。代表委员们表示,这说明中国依法加大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促进了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近年来,知识产权案件数量持续大幅增长,新类型和复杂、疑难案件层出不穷,审判实践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一些随着科技发展而产生的新类型知识产权案件,如网上音乐下载和数字图书馆等引起的网络著作权案件、基因等生物技术相关发明的专利权案件等也不断进入人民法院审判领域。
最高人民法院统计显示:5年间,全国法院审结著作权侵权案件2.5万件,专利侵权案件1.4万件,商标侵权案件9687件,不正当竞争案件6540件,技术合同、植物新品种等其他知识产权案件6259件。
“2001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知识产权司法解释20余件,涉及专利、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不正当竞争、案件管辖和审理分工等方方面面,进一步完善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确保了司法原则和标准的统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介绍。
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4年发布《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较大幅度调整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定罪量刑标准。之后,在2007年4月又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再次明显降低了侵犯著作权罪的定罪量刑数量标准,明确了侵犯著作权罪“复制发行”的含义,统一了侵犯知识产权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进一步规范了缓刑的适用等。
考虑到知识产权案件的专业性,为保证审判质量,截至2006年,全国法院单设知识产权庭172个,专设知识产权合议庭140个,共有知识产权法官1667人。
除了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部门与立案、执行、审判监督部门之间的协调与衔接外,人民法院还主动加强与相关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协调,并在案件审理中发现企业、科研机构等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及其他环节上存在漏洞和缺陷的,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使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效能不断提高。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说,法院精心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依法制裁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对知识产权案件,不管涉及民事还是刑事,都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办案效果,以促进建设创新型国家,树立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