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2012年主要任务
29.如何构建扩大消费的长效机制?
根据《报告》的部署,加快构建扩大消费的长效机制,重点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基本取向是大力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增加中低收入者收入。
(1)加快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这是从制度上提高居民消费能力的根本性举措。要抓紧提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思路和方案,加大收入分配政策的调控力度。一是加强对初次分配的调控和监管。加强对市场机制的引导和调节,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要提高劳动报酬的比重,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加大对劳动、技术等要素参与分配过程的支持和保护,加强对资本、管理等要素主导分配过程的调节和监管。完善国有企业高管收入与经济效益挂钩制度,建立健全对垄断行业、垄断企业收入监管制度。二是加大对再分配的调节力度。运用多种手段调节收入分配关系,大力促进社会公平。积极推进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在去年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基础上,加快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继续降低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负,加大对高收入群体的调节力度。三是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要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切实保护居民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降低灰色收入比例,加快形成政策引导、市场调节和公开透明、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
(2)促进中低收入居民收入稳定较快增长。要保持收入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一是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积极稳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完善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制度。二是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提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三是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增加对城乡低收入居民的生活补贴,完善对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补贴等机制。四是稳步提高主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增加涉农补贴规模,落实农村扶贫新标准,增加以工代赈资金投入,促进农民增收。
(3)继续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和基础公共服务。这有利于减轻居民家庭支出负担和后顾之忧,间接增强居民消费能力。要加大政府对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投入,促进社会事业发展,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今年要实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推动省地级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提高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完善全民基本医保制度,把覆盖面稳定在95%以上,继续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扩大城镇住房保障体系覆盖面。
(二)完善居民消费政策。主要是继续培育消费热点,拓展新的居民消费空间。
(1)大力发展服务性消费。要把扩大服务消费作为拓宽居民消费空间、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重要着力点,把加快服务业发展与促进服务消费增长结合起来。大力发展社会化养老、家政、医疗保健等服务业,建立健全家政服务体系,培育大型家政服务企业,促进相关服务消费发展。鼓励旅游、健身、文化等消费,引导各地加快服务设施建设,支持企业创新服务和产品,降低服务价格和收费。支持大中城市打造生活服务业集聚区和便民服务区。落实好带薪休假制度,完善节假日消费服务。
(2)积极发展新型消费业态。网络购物等新型消费业态,具有便捷、便宜等特点,深受消费者尤其是新一代消费群体欢迎。要加快制定出台相关法规,加强政策引导、规范和扶持,推进电子商务信用体系、信息平台建设,促进新型消费业态有序、健康、快速发展。
(3)支持引导节能环保消费。节能环保型消费方式,既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保护型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有利于降低居民消费成本、拓展居民消费空间。要在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鼓励节能、节水、环保产品消费的政策,加大财税政策的扶持力度,重点支持环保建材、节水洁具、节能汽车等绿色商品的消费。同时,推进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以回收利用废弃电子、老旧汽车为重点,提高废旧商品回收和再利用水平。
(4)扩大消费信贷。要在规范运作、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积极拓展符合我国经济发展阶段和居民需求特点的消费信贷业务。今年要继续落实好支持居民购买首套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贷款优惠政策,发展支持居民购买大宗商品、旅游出行支出等消费信贷。
(三)改善城乡消费环境。重点是为居民扩大消费创造良好市场条件,切实维护好消费者权益。
(1)加强城乡流通体系建设。加快城乡商贸流通、文化旅游、体育健身、宽带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适应私人汽车的快速发展,加强道路、停车场等基础设施。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提升农家店、乡镇商贸中心的质量。优化城市商业网点布局,打造各有特色的商贸城市和商业功能街区。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加快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大力发展不同层级的现代商贸物流,促进城市共同配送服务,健全农村物流配送体系。
(2)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现象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居民生活必需品和民生领域服务收费的监管,严厉打击消费领域的违法行为,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依法制止各种形式的企业共谋和垄断,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30.如何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
投资结构调整是一个重要的战略问题,事关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近年来,我国在保持投资稳定快速增长的同时,大力推进投资结构调整,投资的产业结构、主体结构、区域结构、资金来源结构等都得到明显改善。但是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民间投资仍然受到不少限制,投资“重化”趋势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有的领域产能明显过剩,等等。《报告》强调,要不断优化投资结构,保持投资稳定增长,促进投资和消费良性互动。这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客观需要,是转方式、调结构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投资领域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必须下大力气抓紧抓好。
第一,加强政府投资对结构调整的引领作用。今年是“十二五”时期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一些重大项目正处于投资建设的关键时期,要把保在建、保续建作为重中之重。一是用足用好政府投资,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各级政府投资要优先保障国家重点在建和续建项目,继续加大“三农”、自主创新、节能减排、民生等领域投资力度。二是进一步优化产业投资结构,更多地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倾斜。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发展,制止太阳能、风电等产业盲目扩张。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大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产业。以汽车、钢铁、水泥等为重点,控制“两高一资”行业规模。实施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三是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基本建成500万套、新开工700万套以上的保障性住房。不折不扣地坚决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进一步巩固调控成果,增加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供给,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四是加大对薄弱地区的投资力度,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施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继续加大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投资力度,实施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支持东部地区转型发展,提高区域发展的协调性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大对三江源、南水北调、天然林保护等重点生态保护工程投资力度,加强石漠化地区、黄土高原等重点区域生态治理。大力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发展。扎实做好玉树、舟曲、盈江等地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第二,鼓励引导民间投资。目前,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58.2%,规范、引导和发展好民间投资,充分发挥其作用,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一是狠抓促进民间投资相关政策的落实。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36条”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抓紧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特别是要认真落实并完善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充分激发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活力。二是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重组联合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三是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村镇(社区)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中小金融机构。采取差别化信贷政策,明确金融机构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贷款规模或比例。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信用评级制度,广泛发展天使资本、种子基金等各种创业投资基金。
第三,提高全社会投资质量和效益。这是优化投资结构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切实加强和改进投资管理,注重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不断增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一是把好准入和审核关。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和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或核准手续的项目,一律不准供应土地,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信贷支持。未通过环境评价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标的地区,暂停可能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项目的环评审批。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强化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的安全责任。二是加强重大项目特别是政府和国企投资项目监管和督查。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制度,特别重大的项目应实行专家评议制度,逐步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着力解决规避招标、围标串标等问题。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和稽查,切实管好用好政府资金。三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落实好企业的投资决策权。进一步减少投资审批事项,国家只审批或核准政府投资项目与关系国家经济安全、涉及整体布局和影响资源环境的事项。深化税收、价格等机制改革,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引导作用。四是继续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进一步清理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继续妥善处理存量债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
同时,还要注重处理好投资与消费的关系。把优化投资结构的重点放在以投资促进消费上,建设一批有利于改善消费环境的项目;要通过积极扩大就业、调整收入分配结构、完善社会保障等措施,提高居民消费能力,促进消费结构优化升级,努力实现投资与消费之间的良性循环,以投资带消费,以消费促投资。
31.为什么物价是当前广大群众最关心的问题?
物价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2011年以来,商品和服务价格上涨成为我国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前7个月物价上涨一度过快,尤其7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6.5%,其中,食品价格上涨14.8%,猪肉价格上涨56.7%;8月份开始物价涨幅逐月回落,12月份CPI降至 4.1%;但全年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仍上涨5.4%,超过年初4%调控目标,涨幅为近三年最高。衡量物价上涨不仅看CPI数字,还要看对居民实际生活的影响。应当说,当前,物价对老百姓日常生活影响很大,是老百姓每天最关心的问题。
一是物价上涨直接影响人们日常生活特别是中低收入居民生活。百姓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吃穿用住行,件件连着物价。2011年,猪肉等食品价格涨幅较高,直接影响居民“菜篮子”价格,并带动日用工业品和服务价格全面上涨,百姓再次深切感受到物价带给生活的压力,不少家庭不得不“捂紧口袋过日子”。尤其是,随着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物价上涨不仅直接影响群众基本生活,还直接影响生活质量和水平。如手机话费、上网费、电影票价、音乐会和体育比赛票价等,都受到物价上涨影响。据相关机构 “2011年全球城市生活成本”排名,北京、上海生活成本分别排在第20位和第21位,超过巴黎(第27位)和纽约(第32位)。这与不少回国和出国考察的人实际感受相同。
二是物价上涨加大退休职工和困难群众生活压力。虽然国家连续7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年均增长10%,但由于物价上涨快于收入增长,退休职工生活仍受到影响。不少地方退休职工反映,物价上涨使原来比较宽裕的退休金,维持每月基本生活开支显得紧张。特别是肉价等食品价格大幅上涨,使得食品支出占日常消费支出比重增加,对低收入家庭和困难群众生活影响很大,并对其他消费形成挤出效应。
三是物价上涨加剧负利率导致居民储蓄缩水。2011年中国人民银行3次提高存贷款基准利率,一年期存款利率达3.5%,但由于存款利率增幅低于物价涨幅,仍未改变负利率格局。从2010年2月至2012年1月,居民储蓄负利率已持续22个月。
四是物价上涨强化通胀预期。虽然政府把抑制通胀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但市场仍有很强的通胀预期。2011年由于人工成本上升,非食品类价格如家庭服务、加工维修服务、服装价格等均创历史新高。由于缺乏弹性,这类价格上涨具有不可逆性,一旦涨上去很难降下来。通胀预期最强的是低收入群体,因为通胀对低收入居民的影响远远超过高收入居民。
32.如何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
要继续采取综合措施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
(一)把握保持经济平稳增长与控制物价上涨之间的平衡,管理好通胀预期。当前我国经济运行总体良好,经济增长适度回落符合宏观调控预期。要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强针对性、灵活性。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保持宏观经济大局稳定。要正确把握保持经济平稳增长与控制物价上涨的关系,努力使居民收入增长快于物价上涨,着力提高中低收入居民收入,加快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社会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既要保护好、引导好各地加快“十二五”发展的积极性,又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生活水平,致力于实现高质量、平衡、协调、可持续的经济增长。应当看到,我国总供给与总需求基本平衡,粮食连续8年增产,工业消费品总体供大于求,控制价格过快上涨完全具备物质基础和有利条件。当前,稳定物价总水平,为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环境,必须加快推进消费型增值税改革。要按照国际惯例,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完善消费税征税环节,将消费税由价内税改为价外税。还要注重加强物价形势宣传,正确引导社会预期。
(二)搞好粮食等农产品生产,保障粮、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供给。发展生产是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的物质基础。要继续把控制食品价格过快上涨作为稳定物价的重点。落实好“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全力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努力夺取今年农业丰收。大中城市要有合理的菜地保有量,稳定和提高本地应季蔬菜自给水平,与周边地区和优势产区协作建设“菜篮子”产品基地,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重点增加无公害、绿色、有机等安全优质“菜篮子”产品,增强市场调控能力。认真研究农产品价格、成本、收益与补贴的比率关系,进一步完善长期补贴机制。加强重要商品产运销衔接,加大物流和仓储设施建设力度,完善政府储备和商业储备体系,做好主要农产品收储和投放,恰当把握国家储备吞吐调控时机。依法完善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制定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预案。特别重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建立各级政府食品安全质量责任制,切实建立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监管,尽快实现食品质量安全形势根本好转。食品价格不仅要数量足、价格稳,更要质量优、品种多,让老百姓吃得放心。
(三)着力搞活农产品流通,降低中间环节成本。流通费用高、运输成本大是造成蔬菜等食品价格不合理上涨的重要原因。要加快产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落实对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社区平价菜店等的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流通主渠道作用,增加零售网点,鼓励城市连锁超市、高校、社区与农产品流通企业和农业生产专业户对接。继续落实蔬菜等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积极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扩大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范围,完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城镇用地使用税政策。加快产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调整完善部分农产品批发、零售增值税政策。采取财政补贴、价格调节基金支持等方式,规范、降低农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大幅度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规范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产品收购秩序,完善期货市场交易规则。
(四)坚持多管齐下,减缓进口价格上涨压力。进口价格上涨是推动国内物价上涨的重要因素。应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通过减少过度需求、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对外部资源的依赖,减少能源原材料进口,降低进口依存度。这是阻断国际通胀向国内输入的根本途径和治本之策。进一步健全完善重要能源、原材料储备体系,增加重要物资国家储备。同时,开拓多元化国际资源市场,保障供给安全。加快建立我国战略性资源产品价格联盟机制,积极参与国际大宗商品定价,提高议价能力,增强我国在原油、铁矿石等国际原材料市场的定价话语权,推动建立我国原油、铁矿石等期货市场,逐步形成中国各类大宗商品价格指数。针对各类要素成本上升向消费价格传导的情况,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和培训投入,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改善管理,挖掘内部潜力,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尽可能消化涨价因素,减少上游生产资料价格对下游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压力。
(五)切实加强物价监管,整顿规范价格秩序。这是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重要条件,也是各级政府的重大职责。重点加强对食品、药品价格和医疗、通信、银行、教育等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坚决治理交通运输领域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禁止搭车涨价。严厉查处发布虚假信息、囤积居奇、操纵价格、价格欺诈以及恶意炒作等违法行为。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要带头维护市场秩序和价格稳定。
(六)有效加强流动性管理,减轻货币存量压力。大量剩余流动性滞留在银行体系内、外持币待购,仍然是推动通胀最大的“笼中之虎”。应继续交替使用数量型和价格型货币政策工具以及宏观审慎政策工具,加强货币信贷总量调控,进一步回收市场流动性。着力加强信贷结构调整,重点支持能够吸收就业、具有创新能力的中小微型企业的贷款需求,支持高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贷款需求,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行业的贷款。通盘考虑社会融资总量对流动性的影响,深入研究企业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对信用创造和货币供应量的作用,将金融机构表外融资业务全部纳入统计范畴,加强社会融资总量监控,加强外汇储备管理和多渠道运用,逐步减少外汇占款。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继续培育货币市场基准利率,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增强风险定价能力,夯实利率市场化的微观基础。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加大汇率双向浮动弹性,更多发挥市场供求及篮子货币在汇率调节中的作用,促进国际收支平衡和汇率均衡。进一步向海外投资者开放金融市场,鼓励国内投资者到海外投资。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和预警。继续推进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应用,推进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高度重视防控金融风险,加强系统性风险防范,关注银行表外资产潜藏风险。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治理,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贷款。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行政手段,有效管控国内外投机套利资金,严密防范国际投机资本大进大出带来的风险,提前做好应急预案。
33.如何稳定发展农业生产、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我国粮食生产实现“八连增”、农民增收实现“八连快”之后,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好势头,困难很多,必须进一步加大投入强度和工作力度。
第一,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夺取今年粮食生产好收成,基础是稳定面积,重点是提高单产,关键是依靠科技。要切实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继续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进一步创新思路,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政策扶持、强化措施到位,千方百计扩大紧缺粮食品种生产,着力提高单产和品质。继续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加快提升800个产粮大县(市、区、场)生产能力。对粮食增产多、贡献大的大省、大县继续加大工作激励和政策支持。继续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每50公斤平均提高7.4元,稻谷最低收购价每50公斤平均提高16元,完善玉米、大豆、油菜等临时收储政策。加强和改善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市场调控。统筹推进棉花、油料、糖料等经济作物稳定发展,支持优势产区加强生产基地建设,优化布局、主攻单产、提高效益。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积极扩大规模,选择基础条件好、增产潜力大的县乡大力开展整建制创建。
第二,狠抓“菜篮子”产品供给。要通过加强生产能力建设、完善市场流通设施、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创新调控保障机制,推动“菜篮子”工程建设步入生产稳定发展、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市场波动可控、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到实惠的可持续发展轨道,更好地满足人们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加快推进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种养。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继续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水产示范场创建,启动农业标准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建设。实施全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支持优势区域加强菜地基础设施建设。稳定发展生猪生产,扶持肉牛肉羊生产大县标准化养殖和原良种场建设,推进生猪和奶牛规模化养殖小区建设。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充分发挥都市农业应急保障功能,大中城市要坚持保有一定的蔬菜等生鲜食品自给能力。加强农产品流通和市场信息体系建设,提高流通效率。
第三,加大农业补贴力度。现有农业补贴政策不仅不能变,而且要增加总量,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完善机制。新增补贴向主产区、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提高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水平。落实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增加补贴。加大良种补贴力度。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和范围。探索完善森林、草原、水土保持等生态补偿制度。加快转变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加大对牧业、牧区、牧民的支持力度,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覆盖到国家确定的牧区半牧区县(市、旗)。加强和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第四,加大重大技术推广力度。今年农业部已选出160个主导品种、100项农业科技成果进行重点推广。要加强技术推广的统筹协调,良种良法要配套,关键技术要组装,农机农艺要融合,各种措施要协调。加强推广示范平台建设,加强农业生产技术服务,促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大力支持在关键农时、重点区域开展防灾减灾技术指导和生产服务,加快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完善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支持政策。
第五,广开农民就业增收门路。着力优化种养结构,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高效农业和休闲农业,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跨越发展行动,努力挖掘农业增收潜力。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在产区布局,发展农村非农产业,壮大县域经济,重视发挥小城镇作用,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推进乡镇企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引导产业向内地、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转移,让更多农民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加强农民工就业指导和服务,帮助农民工解决在城镇遇到的实际困难,包括就业服务、劳动报酬、随迁子女上学、住房租购等现实问题。
第六,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新的国家扶贫标准是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达到这个标准,就能够实现新十年扶贫开发纲要提出的“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目标,使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按新标准全国将有1.28亿低收入人口被纳入扶贫范围。要按照新的十年扶贫纲要的要求,加大投入力度,凝聚各方面力量,以连片特困地区作为今后扶贫攻坚的主战场,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尽快改变贫困地区落后面貌。
第七,深化农村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毫不动摇地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决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农户提供低成本、便利化的生产经营服务。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和引导农户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培养一代新型农民,鼓励有文化和农业技能的青壮年农民留在农村。
34.如何加快农业科技进步?
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长期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根本出路在科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2〕1号),对新时期的农业科技创新进行了全面部署。温家宝总理在《报告》中,对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提出了明确要求。认真落实这些部署和要求,是建设现代农业的迫切需要。
(一)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从方向看,要着眼长远发展,超前部署农业前沿技术和基础研究,力争在世界农业科技前沿领域占有重要位置;面向产业需求,坚持“课题来源于生产、成果应用于实践”的科研理念,着力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立足我国基本国情,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把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作为主要目标,把增产增效并重、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生产生态协调作为基本要求,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构建适应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要求的技术体系。从重点看,要大力加强农业基础研究,突破一批重大基础理论和方法;加快推进前沿技术研究,取得一批重大自主创新成果;着力突破农业技术瓶颈,取得一批重大实用技术成果。在农业科技创新中,尤其要着力抓好种业科技创新。增加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投入,加强种质资源收集、保护、鉴定,创新育种理论方法和技术,创制改良育种材料,加快培育一批突破性新品种。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重大育种科研项目要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建立种业发展基金,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大型骨干企业,支持企业与优势科研单位建立育种平台,鼓励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科研人员与企业合作共享。
(二)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农业科研成果只有落到田间地头,才能真正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要强化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明确公益性定位,根据产业发展实际设立公共服务岗位。引导科研教育机构积极开展农技服务,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承担农技推广项目、建立农业试验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在应用先进适用技术中的积极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基层站所创办农业服务型企业,推行科工贸一体化服务的企业化试点,由政府向其购买公共服务。加强推广示范平台建设,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园艺作物标准园和畜禽水产示范场创建、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促进技术与资金等生产要素有机结合、技术创新与生产方式创新有机结合,提高先进适用技术到位率。
(三)加强农业教育和科技培训。大力发展农业教育,为农业院校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推进部部共建、省部共建高等农业院校,实施卓越农林教育培养计划,办好一批涉农学科专业,加强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进一步提高涉农学科(专业)生均拨款标准。鼓励和引导更多青年学子爱农学农,提高涉农专业生源质量,加大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对高等学校涉农专业学生倾斜力度,加大高等学校对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定向招生力度,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鼓励和引导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实行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加快培养农业科技人才,国家重大人才工程要向农业领域倾斜,继续实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和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重视基层农技人员的培养,广泛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分层分类定期培训,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岗计划试点、选拔一批大学生到乡镇担任特岗人员,积极发挥农民技术人员示范带动作用、按承担任务量给予相应补助。充分发挥各部门各行业作用,以提高科技素质、职业技能、经营能力为核心,加大各类农村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力度。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对未升学的农村高初中毕业生免费提供农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青年务农创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给予补助和贷款支持。
(四)为农业科技进步提供有力保障。推进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建立协同创新机制,完善农业科研立项和评价机制。持续加大农业科技财政性投入,充分发挥政府在农业科技投入中的主导作用,保证财政农业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逐步提高农业研发投入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加大国家各类科技计划向农业领域倾斜支持力度,提高公益性科研机构运行经费保障水平。支持发展农业科技创新基金,积极引导和鼓励金融信贷、风险投资等社会资金参与农业科技创新创业。推进农业推广体制改革,落实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工资倾斜和绩效工资政策、实现在岗人员工资收入与基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平均水平相衔接。切实改善基层农技推广工作条件,按种养规模和服务绩效安排推广工作经费。2012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基本覆盖农业县(市、区、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覆盖全部乡镇。大幅度增加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良法补助。
35.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哪些举措?
近几年,我国农业连续增产,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农村发展保持良好态势。但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依然是一项紧迫的任务。为此,中央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三农”投入力度。中央强调,要继续加大财政支出、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土地出让收益和信贷资金对农业的投入。即使少上点建设项目、压缩些其他方面开支,也要确保“三农”投入。今年中央财政安排“三农”投入12287亿元,比上年增加1868亿元。“三农”投入的增加,主要用于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对农民的补贴,发展农业科技等。鼓励对国家投入进行有效整合,加强财政“三农”投入和补贴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是继续坚持不懈地加强农田水利建设。针对我国水利建设薄弱的问题,2011年中央就以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为主题出台1号文件,要求把水利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举措,注重科学治水、依法治水,突出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大力发展民生水利,不断深化水利改革,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水利可持续发展,努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水利现代化道路。今年将继续增加水利投入,加大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中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力度,在水土资源条件具备的地方新建一批灌区。加快推进水源工程建设、大江大河大湖和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继续增加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健全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引导农民兴修农田水利。
三是加强稳产高产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启动耕地保护补偿试点。制定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开展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范建设,集中力量加快推进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农田建设,全面提升耕地持续增产能力。对占用耕地建设重大工程,积极推行“移土培肥”经验和做法。继续搞好农地质量调查和监测工作,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扩大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规模,继续实施旱作农业工程。加强设施农业装备与技术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垦区率先发展现代农业。
四是继续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我国农业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已达到54.5%。继续发挥农业机械集成技术、节本增效、推动规模经营的重要作用,不断拓展农机作业领域,提高农机服务水平。着力解决水稻机插和玉米、油菜、甘蔗、棉花机收等突出难题,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畜牧水产养殖等机械装备,探索农业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积极推广精量播种、化肥深施、保护性耕作等技术。支持农机工业技术改造,加强农机关键零部件和重点产品研发,提高产品适用性、便捷性、安全性,提升大型机具、高性能机具和配套农具生产能力。
五是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全国农产品流通设施布局,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农产品流通网络。推进全国性、区域性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改造,重点支持交易场所、电子结算、信息处理、检验检测等设施建设。把农产品批发市场、城市社区菜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以多种方式,建设一批非营利性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继续推进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支持拥有全国性经营网络的供销合作社和邮政物流、粮食流通、大型商贸企业等参与农产品批发市场、仓储物流体系的建设经营。加快发展鲜活农产品连锁配送物流中心,支持建立一体化冷链物流体系。扶持产地农产品收集、加工、包装、贮存等配套设施建设,重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初加工和贮藏设施予以补助。
六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全面加强农村建设。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入,加强水源保护、水质监测和工程运行管理。适应农村用电需求快速增长的趋势,结合推进农村电力体制改革,推进农村电网改造,提升农网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能力。加快农村公路建设,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推进城乡客运交通一体化。加快推进农村户用沼气、大中型沼气和集中供气工程建设,加强沼气技术创新、维护管理和配套服务。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国有林区(场)、垦区棚户区改造,继续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加强农村生态建设,加大林业重点工程、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实施力度。把农村环境整治作为环保工作的重点,完善以奖促治政策,逐步推行城乡同治。加快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村污水、垃圾处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村建设要规划引导,合理布局,完善功能。要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充分考虑今后农村人口布局的变化趋势,注重各类基础设施之间的衔接配套,充分发挥整体和长远效益。
36.深化农村改革有哪些重点任务?
这些年来,中央坚持不懈推进农村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在一些关键环节上取得了重大突破,初步形成了强农惠农富农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起符合统筹城乡发展要求的制度框架,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增强了农村发展的活力,开创了粮食产量“八连增”,农民增收“八连快”和农村社会“八连稳”的好形势,为稳定经济社会全局作出了突出贡献。但是,必须看到,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农业农村已经、正在并将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既带来新的机遇,也带来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 我们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从改革中求动力,从创新中求发展,切实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以改革创新为农业农村发展增添新的动力。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村改革的重点任务进行了全面部署,温家宝总理在《报告》中对此作了进一步强调。
一是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满足农民群众愿望,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是法律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无论他们是否还需要以此来作基本保障,也无论他们是留在农村还是进入城镇,任何人都无权剥夺。要加快修改完善相关法律,落实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抓紧农村土地管理的基础性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地籍调查,今年基本完成覆盖农村集体各类土地的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推进包括农户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稳步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要切实保障农民对集体财产的收益权,创造条件让更多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加强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可稳步推进股份合作化改革。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年内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同时,要积极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国有林区改革,不断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做好草原确权和承包工作,按照权属明确、管理规范、承包到户的要求,力争用5年的时间基本完成草原确权和承包,实现草原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保持草原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推进国有农场体制改革。
二是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现行征地制度是历史的产物,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带来人口城镇化明显滞后于土地城镇化的矛盾,以及对农民土地财产权利保护不够和建设用地粗放等问题。要加快修改土地管理法,推进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研究提出涉及农民土地的征收补偿办法,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不能再靠牺牲农民土地财产权利降低工业化城镇化成本,有必要、也有条件大幅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体现的立法理念、对一些重大问题的处理,原则上也适用于征地制度改革。要按照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精心设计征地制度改革方案,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加快开展相关工作。
三是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背景下,“谁来种地”、“地怎么种”,日益成为我们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第一,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农户提供低成本、便利化的生产经营服务。目前,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超过50万个,入社成员约3479万。全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已有10万多家,以龙头企业为主体的农业产业化组织带动了上亿农户,另外还有大批农机专业队等服务组织。这些组织的发展,解决了农民生产经营中的很多问题,大大推进了现代农业建设。第二,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和引导农户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创新。同时,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健全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制度。国家鼓励工商企业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不提倡工商企业大面积、长时间直接租种农民的土地。第三,要培养一代新型农民。适应农业现代化和规模化要求,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教育,鼓励有文化和农业技能的青壮年农民留在农村。
四是大力推进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农业的根本出路在科技。农业科技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支撑,是突破资源环境约束的必然选择,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决定力量,具有显著的公共性、基础性、社会性,必须下决心突破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农业科技跨越发展。要创新农业科技体制机制。打破部门、区域、学科界限,有效整合科技资源,建立协同创新机制,推动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完善农业科研立项、评价机制。大力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面向产业需求,着力突破农业重大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切实解决科技与生产“两张皮”问题。要加快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强化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年内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完善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科研教育机构积极开展农技服务。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政府订购、定向委托、招投标等方式,扶贫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涉农企业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着力解决农业科技“最后一公里”问题。
五是继续深化农村其他各项改革。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做好公益性乡村债务清理化解工作。全面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大幅度增加补助资金规模,探索建立新形势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的有效机制。认真总结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经验。积极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和农民工融入城镇,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把有稳定劳动关系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及其家属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保护好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集体财产权益。切实加强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及时总结、转化、推广试验成果。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完善乡村治理机制,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37.如何促进工业转型升级?
工业转型升级的重点任务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强化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促进“两化”深度融合,推进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合理引导企业兼并重组,增强新产品开发能力和品牌创建能力,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
一是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紧紧抓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这个中心环节,大力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为工业转型升级提供重要支撑。
二是要加强企业技术改造。促进企业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的重要途径,充分发挥技术改造投资省、周期短、效益好、污染少、消耗低的优势,通过增量投入带动存量调整,优化工业投资结构,推动工业整体素质跃上新台阶。
三是要提高工业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信息化在工业转型升级中的牵引作用,完善信息化推进机制,推动信息技术深度应用,不断提高工业信息化的层次和水平。加快发展支撑信息化发展的产品和技术。
四是要促进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以推进设计开发生态化、生产过程清洁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环境影响最小化为目标,立足节约、清洁、低碳、安全发展,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增强工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是要实施质量和品牌战略。以开发品种、提升质量、创建品牌、改善服务、提高效益为重点,大力实施质量和品牌战略,引领和创造市场需求,不断提高工业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
六是要推动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协调发展。在规模经济行业促进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集团,扶持发展大批具有“专精特新”特征的中小企业,加快形成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协调发展、资源配置更富效率的产业组织结构。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发展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以汽车、钢铁、水泥、船舶、机械、电子信息、电解铝、稀土、食品、医药、化妆品等行业为重点,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优势企业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境外并购和投资合作,引导兼并重组企业管理创新,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产业集中度。
七是要优化工业空间布局。按照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加快调整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推动产业有序转移,促进产业集聚发展,促进区域产业协调发展。八是要提升对外开放层次和水平。适应我国对外开放的新形势,更加注重引进产业升级亟需的先进技术设备,着力引进高端人才,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努力提高工业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
要深化改革,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建立健全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长效机制。
一是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围绕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重点任务,在产业科技创新、技术改造、节能减排、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质量安全、中小企业、军民融合式发展等重点领域,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二是完善产业政策体系及功能。动态修订重点行业产业政策,加紧制定新兴领域产业政策,加强产业政策与财税、金融、知识产权、安全、环保、土地、政府采购、贸易、质量监督、标准等政策的协调配合。制定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
三是强化工业标准规范及准入条件。完善重点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快健全强制性标准,严格实施重点行业准入条件,加强重点行业的准入与退出管理。进一步完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
四是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整合相关政策资源和资金渠道,加大对工业转型升级资金支持力度。完善和落实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股权激励等税收政策。完善进口促进政策,扩大先进技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稳步扩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
五是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应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性服务企业需要的金融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在主板(含中小板)、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兼并重组。
六是健全节能减排约束与激励机制。完善节能减排、淘汰落后、质量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绩效评价和责任制。建立工业产品能效标识、节能产品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制度,制定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出口。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
七是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构建体系完整、结构合理、资源共享、服务协同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八是深化工业重点行业和领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垄断行业改革,完善投资体制机制,落实民间投资进入相关重点领域的政策,切实保护民间投资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落实企业境外投资自主权,支持国内优势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
38.如何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发展?
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掌握国际经济竞争主动权和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然要求,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利于我们充分发挥科技引领作用、在更高起点上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有利于我们抓住国际产业调整转移和生产要素优化重组的时机、加快形成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有利于我们有效吸引、集聚、整合创新资源、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
2010年10月10日,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确定节能环保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和新能源汽车产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并规划到2015年、2020年其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8%左右和15%左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把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成为先导性、支柱性产业”。
当前各地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积极性很高,产业发展呈现快速发展势头。但从各地实践看,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过程中也存在不少影响产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
一是重复建设严重。一些地方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拉动投资的手段,不计产业基础、人才基础和技术基础等条件,争投资、上项目,出现了一哄而起、重复建设现象,极易造成产业结构趋同、产能过剩、资源浪费、效益低下和恶性竞争。
二是大都处于产业低端。如风能产业虽然装机容量已居世界前列,但大型风机的设计能力和关键部件的制造技术较弱;虽然太阳能电池产量居世界第一,但并未掌握太阳能薄膜电池等新一代光伏电池的核心技术,太阳能光伏产业的硅料提纯技术长期依靠国外“技术租借”;虽然装备制造业规模较大,但大型装备核心部件、控制技术和高性能材料严重依赖进口;各地争相上马平板显示项目,动辄投入几十亿元、上百亿元,表面上看产业规模很大,但核心技术掌握在外国企业手中,曝光机、蚀刻设备、成膜设备、彩色滤光片等关键部件和原材料主要来源于美国、日本和韩国,依旧摆脱不了低端制造的尴尬。
三是缺乏商业模式创新。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不仅依赖于技术创新,更要实现商业模式创新。我国高科技成果的商品转化率为25%,产业转化率为7%,远落后于发达国家以及韩国等新兴工业化国家。特别是我国某些新兴产业高度依赖国外市场,如太阳能电池,一旦国际市场发生波动,整个产业就会面临较大困难。
四是体制机制创新不够。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发挥不够,中央与地方的规划缺乏有效衔接,部分领域管理体制改革滞后,风险资本市场发育不够成熟,创新人才队伍的规模与结构还难以适应和满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需求。
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发展,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处理好市场基础性作用和政府引导推动的关系、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的关系,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营造良好环境,强化科技成果产业化。对已形成产能的太阳能、风能等产业,企业要整合,技术要突破,坚决制止盲目扩张,解决技术水平低、产能过剩、小而散的问题。
第一,着力实现重点领域突破。综合考虑我国国情和科技、产业基础,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阶段和特点,在统筹规划、系统布局、协调推进的同时,选择最有基础和条件的领域进行重点突破,加快形成竞争优势。
第二,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发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核心引领作用,结合实施产业发展规划,强化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建设产业创新支撑体系,加快培养造就高素质人才,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
第三,着力培育市场需求。组织实施惠及民生的重大应用示范工程,支持市场拓展和商业模式创新,鼓励先进低碳技术应用,完善标准体系和市场准入制度,加快建立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行业标准和重要产品技术标准体系,为企业开拓市场创造必要条件。
第四,着力深化国际合作。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以更加有效的措施推进更加广泛和深入的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更好利用全球科技成果和智力资源,支持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重点产品、技术、服务开拓国际市场,支持我国企业培育国际化品牌,引导外资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形成合作发展新格局。
第五,着力强化政策扶持。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紧紧围绕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目标和任务,建立健全科学、合理、有效的政策保障体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聚创新资源,形成发展合力。
39.如何大力促进服务业发展?
加快服务业发展、提升服务业层次,不仅是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内在要求,而且也是促进中国经济发展转型与升级、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增强产业竞争优势,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需要。
我国服务业发展水平较低,不仅表现在现代服务业相对落后上,而且反映在整个服务业发展水平偏低上。“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关于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和服务业就业比重的预期性指标没有完成。我国服务业发展总体水平偏低的格局并未得到根本改变,还存在结构不合理、竞争力不强等突出问题,服务业发展面临的深层体制机制困扰尚未破除,极大地制约了服务业发展水平和活力的快速提升。服务业发展滞后,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块“短板”,必须尽快加以改变。
加快发展服务业总的要求是,坚持生产服务业与生活服务业并重、现代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并举,实施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支持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服务业领域,促进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要以开放促改革,以竞争促发展,推动服务业制度创新,完善服务业政策体系,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
要加快推进服务领域改革。一要深化社会领域改革。尤其是要搞好服务业改革与事业单位改革的衔接。目前我国一些服务行业垄断性强,不少社会服务或由政府部门包揽,或由事业单位承担。这不利于社会资本进入非基本服务领域,不利于公平竞争,也不利于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要通过深化改革,建立公平、规范、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打破部门分割、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扩大服务业开放领域,鼓励和引导各类资本投向服务业,大力发展多种所有制服务企业,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服务业市场。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二要推进财税、价格等方面的改革。在财税方面,要用好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服务业示范园区发展,更要抓紧研究出台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改革举措。如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这有利于解决服务行业重复征税问题,改善发展环境。又如推进服务业领域正税清费,可以减少不合理收费,规范发展秩序。再如服务业在用水、用电等方面价格比工业高,不利于服务业发展,也需用改革的办法加以解决。要结合增值税改革,完善生产性服务业税收制度。实行鼓励类服务业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三要完善土地、金融等政策。现在一些地方发展工业项目,土地政策相当优惠,甚至出现“零地价”现象。金融方面,存在着中小企业融资难、小型金融机构发展不足等问题。而服务业大多是中小企业,迫切需要支持。要统筹研究如何在土地、金融政策上支持服务业发展,落实支持小型金融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服务业发展创造条件。扩大服务业用地供给,工业企业退出的土地优先用于发展服务业。拓宽服务业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
推动服务业大发展,要坚持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并重、现代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并举。现代服务业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服务业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现代服务业上。我国的服务业既需要提升速度、提高比重,又需要提升质量、提高水平,这就要求把更多精力放在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上。我国传统服务业发展还明显不足,需要抓住重点,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矛盾。要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要深化专业化分工,加快服务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加速发展。要有序拓展金融服务业,服务实体经济,防范系统性风险,有序发展和创新金融组织、产品和服务,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特别是要积极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围绕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绿色经济、支持企业跨境经营,以及发展网上交易等新型服务业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要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以高技术的延伸服务和支持科技创新的专业化服务为重点,大力发展高技术服务业。规范提升商务服务业。要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面向城乡居民生活,丰富服务产品类型,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多样化需求。优化发展商贸服务业,鼓励和支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支持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积极发展旅游业,完善旅游服务体系,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提高旅游服务质量。鼓励发展家庭服务业,以家庭为服务对象,以社区为重要依托,重点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服务和病患陪护等服务。全面发展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
40.如何支持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型微型企业发展?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活跃经济、吸纳就业、推动创新、增加税收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具有全局和战略意义。
一、切实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009年和2010年,国务院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1年10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措施,此后,有关部门、各地方政府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出台了配套的政策措施。2012年2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特别是中央财政安排150亿元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支持初创小型微型企业。下一步,关键是把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到位,并根据形势变化进一步做好调整和完善。
二、继续营造有利于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以转变政府职能为切入点,进一步改善小微型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一是放宽小型微型企业市场准入。抓紧出台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新36条”配套政策,清理各部门设定的市场准入和前置审批项目,取消一切对小型微型企业不必要的准入限制,降低准入门槛,特别是服务业、高科技行业等。二是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建立有效的涉企收费维权机制,扩大中小企业减免税范围,切实减轻企业特别是中小型微型企业的负担。三是在土地供给、城市规划、园区招商、政府采购等方面为小型微型企业创造公平发展机会。
三、多措并举切实缓解小型微型企业融资困难
融资难是当前中小企业反映最突出的问题。要加快发展社会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中小金融服务机构,完善差别金融监管政策,允许小银行提高存贷比的容忍度,拓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渠道,加大对小型金融机构的财税支持和融资担保支持。进一步引导大中型商业银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鼓励大中型商业银行建立独立核算的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改进和完善风险管控制度,提高监管机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贷款不良资产的容忍度。加快发展风险投资、产业投资、企业债券等直接融资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行专项用于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金融债,努力缓解小微型企业融资难问题。制定防止大企业长期拖欠小企业资金的政策措施。
四、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的作用,以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为导向,以促进中小企业集群式发展和参与产业配套为核心,大力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布局,加快构建以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为引导、多元化、多样化、多层次的专业服务机构和社会服务主体为支撑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形成“政府扶持中介、中介服务企业”的运行机制,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继续加大政府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服务体系的财政投入,并争取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和完善4000个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健全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及各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的评价机制和评价标准,逐步推动独立评估机构、公众参与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透明度,提高政策支持效果。
五、鼓励中小微型企业积极开展国际化经营
当前我国中小企业国际化经营进入新阶段。在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同时,帮助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走出去”,是促进中小企业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在现有鼓励中小企业国际化经营政策基础上研究采取更加有效的政策措施,如考虑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和中小企业国际交流工作中,增加相应的职能和手段,或设计并实施新的支持科目;增加对中小企业开展各类国际业务的保险额度,提高保险力度;加大中小企业出口融资、贴息贷款等政策支持力度;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便利通关措施。同时,充分发挥各类商会和行业协会作用,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参加国外展览展销活动,加强对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中涉外商业信息、法律、人才和技术等方面的服务,提高中小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和水平。
六、切实提高中小微型企业自身素质和发展水平
当前中小企业发展中出现无力消化成本上涨、招工难等问题,主要原因在于自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滞后。广大小微型企业要加强创新,改善管理,提高市场竞争力。政府要引导小微型企业按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加快业务转型升级。一是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支持小微型企业运用先进适用技术以及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技术升级,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优化生产流程,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加强品牌建设。二是提高职工素质,注重企业职工职业培育和职业教育,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注重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大培养专业技能人才的力度。三是增强企业诚信,将诚信建设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树立企业良好形象,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四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职工对企业的向心力。五是加强安全生产,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六是支持小微型企业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引导支持小微型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提升为大企业协作配套能力,加快促进转型升级。
41.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有哪些新举措?
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坚持不懈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也是破解资源环境约束、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对于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温家宝总理在《报告》中,对节能减排和保护生态环境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他强调,我们要用行动昭告世界,中国绝不靠牺牲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来换取经济增长,我们一定能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对此,我们要深入学习,全面领会,切实加以贯彻落实。
一、节能减排
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节能减排思想不动摇,工作不松懈,力度不减弱,步伐不放缓,继续把节能减排作为调结构、扩内需、促发展的重大举措,作为减缓和适应全球气候变化、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全面落实“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务求取得预期成效。
坚持以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动节能减排。加快建立节能减排的技术支撑体系,选择一批关系全局的重大技术项目,攻克一批共性和关键技术,引进消化吸收一批国外先进节能减排技术和管理经验。在国家、部门和地方相关科技计划和专项中,加大对节能减排科技研发的支持力度。加大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应用,建立相关技术的遴选、评定及推广机制。实施节能改造等四大节能重点工程,重金属污染防治等四大环境治理重点工程,资源综合利用等七大循环经济重点工程。通过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为节能减排提供强大而持久的动力。
加强节能减排能力建设。抓紧制订完善能源消耗、污染排放方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设计规范,鼓励地方依法制定更加严格的节能环保地方标准。加强节能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节能管理体系和覆盖全国的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加强能源生产、流通、消费统计,完善统计核算与检测方法,提高统计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对重点用能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科学的管理、组织、控制。工业、建筑、交通是能源消费的主体。工业领域要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准入标准,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建筑节能要科学合理改造已有建筑,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智能建筑。重视发展公共交通,统筹发展和优化运用多种运输方式,积极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要推广使用经济高效的节能产品,提倡绿色低碳消费,鼓励引导城乡居民形成节能环保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各类公共机构要严格遵守节能减排的各种标准和规范,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国家机关要成为节能减排的表率。
完善节能减排长效机制。加大财政资金对高效节能产品推广、环境污染治理的支持引导作用。落实支持节能减排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推进资源税费和环境税费改革。建立银行绿色评级制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减排项目的支持。加强节能发电调度,优先安排清洁、可再生能源和高效节能火电机组等发电上网。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扶持壮大节能服务产业。推进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市场化。
二、切实加强环境保护
2012年污染减排任务是:与2011年相比,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减少2%,氨氮排放量减少1.5%,氮氧化物排放量为零增长。完成这个任务十分艰巨,要抓紧分解目标任务,完善各项措施。要把结构减排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继续强化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严格监管,保证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挖掘治污潜力,提高治污效率。
要优先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国务院已经发布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新标准增加了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8小时浓度限值监测指标。今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进行监测,到2015年覆盖所有地级以上城市。要组织力量,加强对PM2.5和O3形成机理的研究。进一步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重金属污染对人民群众尤其是儿童的身体健康损害很大。要对重点防控地区、行业和企业进行集中治理,对不达标企业,一律停产整顿,直至关闭取缔。要进一步提高饮用水水质达标率,坚决禁止向饮用水水源地排放污染物。土壤是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唯有净土,方能洁食。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扩大以奖促治范围,减少农村面源污染。
着力推进重点流域领域污染综合防治。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和管理,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以联合治污为突破口,改善渤海和长江、黄河、珠江等河口海域环境质量。系统布局湖泊保护工作,实施择优保护和一湖一策,建立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评价制度。加强城市恶臭、噪声和餐饮油烟污染控制管理。强化企业环保核查和后督查。
加快环境科技创新。大力推进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区域性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土壤污染修复与治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等重大环境科技专项。把自主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结合起来,力争在共性技术、关键技术、核心技术上取得突破。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和企业技术创新平台,提升环境科研能力。加大环保技术装备研发力度,努力提升国产化水平。
环境保护是政府职责的重要部分,各级地方政府要对本辖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负责。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完善防范风险与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提高环境应急监测处置能力,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企业是污染排放的主体,也是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要鼓励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完善环保设施,严格遵守环境法律法规,切实承担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
42.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有哪些新举措?
新的一年,要继续实施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规划,充分发挥各地特色和优势,突出重点,进一步提高区域发展的协调性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构筑区域经济优势互补、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国土空间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区域发展格局。
(一)认真落实西部大开发新10年的政策措施。坚持把西部大开发放在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中的优先地位,扎实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认真落实新疆、西藏,以及青海等四省藏区的特殊支持政策,积极推动内蒙古、广西、宁夏等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注重优化区域布局,形成西部大开发战略新高地,辐射和带动周边地区发展。推进成渝、关中—天水和广西北部湾等经济区发展,建成具有全国影响的经济增长极。支持呼(和浩特)包(头)银(川)、新疆天山北坡、兰(州)西(宁)格(尔木)、陕甘宁等经济区发展,形成西部地区新的经济增长带。培育滇中、黔中、西江上游、宁夏沿黄、西藏“一江三河”等经济区,形成省域经济增长点。
(二)加大实施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力度。全面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加快推进“三个基地、一个枢纽”建设,即建设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充分发挥比较优势,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巩固提高粮食、能源原材料、制造业等优势产业,稳步推进城市群发展,增强对全国发展的支撑能力。构建“两横两纵”经济带,即沿长江、沿陇海、沿京广和沿京九经济带,重点推进太原城市群、皖江城市带、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中原经济区、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等区域发展。
(三)加快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发挥东北地区产业和科技基础较强的优势,完善现代产业体系,推动装备制造、原材料、汽车、农产品深加工等优势产业升级,大力发展金融、物流、旅游以及软件和服务外包等服务业。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厂办大集体改革和“债转股”资产处置,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稳固的国家粮食战略基地。着力保护好黑土地、湿地、森林和草原,推进大小兴安岭和长白山林区生态保护和经济转型。促进资源枯竭地区转型发展,增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统筹推进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重点推进辽宁沿海经济带和沈阳经济区、长吉图经济区、哈大齐等区域发展。
(四)积极支持东部地区转型发展。发挥东部地区对全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领和支撑作用,在更高层次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在改革开放中先行先试,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和自主创新中走在全国前列。更好地发挥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在改革开放中先行先试的重要作用。着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区域创新平台建设。着力培育产业竞争新优势,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率先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着力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能源、土地、海域等资源利用效率,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化解资源环境瓶颈制约。推进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打造首都经济圈,重点推进河北沿海地区、江苏沿海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峡西岸经济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等区域发展,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
(五)加快发展海洋经济。近年来我国海洋经济快速发展,目前海洋经济总量已接近全国GDP的10%,是国民经济新的重要增长点。要把海洋经济发展放在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更加突出的位置,制定和实施海洋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提高海洋开发、控制和综合管理能力。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积极发展海洋油气、海洋运输、海洋渔业、滨海旅游等产业,培育壮大海洋生物医药、海水综合利用、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深化港口岸线资源整合和优化港口布局。制定实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山东、浙江、广东、福建、天津等海洋经济发展试点。
(六)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加强这些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生态保护和修复,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切实改善老少边穷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继续实施扶持革命老区发展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扶持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在南疆地区、青藏高原东缘地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西边境山区、秦巴山—六盘山区以及中西部其他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实施扶贫开发攻坚工程,加大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力度。实行地区互助政策,开展多种形式对口支援。
(七)加强和完善跨区域合作机制。紧紧抓住国际国内产业分工调整的重大机遇,以市场为导向,以自愿合作为前提,深化区域合作,消除市场壁垒,促进要素流动,引导产业有序转移,实现东中西部地区良性互动,逐步形成分工合理、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现代产业体系,不断增强中西部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43.怎样理解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
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2011年底,在我国总人口134735万人中,城镇人口达到69079万人,超过农村人口65656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1.27%。城镇人口超过农村人口,城镇化率超过50%,这是中国社会结构的一个历史性变化,标志着我国已经进入城镇化发展新阶段。
同时应该看到,我国城镇化发展还面临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一是城镇化水平与工业化水平相比还明显滞后。我国城镇化水平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也低于与我国发展水平相近的国家。发达国家城镇化率一般达到80%以上,马来西亚、菲律宾等人均收入与我国相近的国家城镇化率也在60%以上。二是城镇化中还存在着“二元结构”问题。名义城镇化与实际城镇化还存在着很大差距,突出表现为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民工问题。据统计,我国目前农民工总数已达25278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达到15863万人。这人数众多的进城农民工及其家属,作为个体可能还会回到农村,作为一个整体已经变成了城镇人口的一部分,但目前他们很大程度上还处在城镇的边缘化状态,面临着户籍、居住、医疗、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一系列问题。三是粗放式的城镇发展问题突出。在快速城镇化过程中,城镇范围不断扩大,形成了“摊大饼”的圈地现象,土地粗放利用,建起了大马路、大广场,而城镇交通、产业、居住、生活、市政基础设施等跟不上,最突出地表现为交通拥挤,环境污染严重,城镇管理水平亟待提高。四是城镇化发展很不平衡。与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相联系,城镇人口呈现出更多地向东部地区和大城市集中的现象。东部地区城镇化发展快,但城市承载能力与城镇化发展速度不相适应。中西部地区城镇化水平明显偏低,关键是缺乏产业支撑。大中小城市布局不合理,中小城市人口密度较低,聚集规模效益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小城镇发展缺乏科学规划,造成土地资源浪费,产业聚集度不高,公共设施利用率低。这些都制约了我国城镇化健康发展。
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有利于扩大内需,提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好“三农”问题;有利于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培育我国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要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遵循城市发展规律,优化城市化布局和形态,加强城镇化管理,不断提升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一)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根据资源环境和人口承载能力,优化全国生产力布局,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和与国土规模、资源分布、发展潜力相适应的人口布局。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以增强综合承载能力为重点,以特大城市为依托,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构建以陆桥通道、沿长江通道为两条横轴,以沿海、京哈京广、包昆通道为三条纵轴,以轴线上若干城市群为依托、其他城市化地区和城市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城市化战略格局,促进经济增长和市场空间由东向西、由南向北拓展。在东部地区逐步打造更具国际竞争力的城市群,在中西部有条件的地区培育壮大若干城市群。科学规划城市群内各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缓解特大城市中心城区压力,强化中小城市产业功能,增强小城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推进大中小城市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发展。积极挖掘现有中小城市发展潜力,优先发展区位优势明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中小城市。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把有条件的东部地区中心镇、中西部地区县城和重要边境口岸逐步发展成为中小城市。
(二)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服务。科学编制城市规划,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规范新城新区建设,提高建成区人口密度,防止特大城市面积过度扩张,预防和治理“城市病”。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全面提升交通、通信、供电、供热、供气、供排水、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水平,扩大城市绿化面积和公共活动空间,加快面向大众的城镇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推进“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改造。加强城市综合管理,推动数字城市建设,提高信息化和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
(三)稳步推进人口城镇化。要把符合落户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坚持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有稳定劳动关系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及其家属逐步转为城镇居民。特大城市要合理控制人口规模,大中城市要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继续发挥吸纳外来人口的重要作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根据实际放宽落户条件,让更多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鼓励各地探索相关政策和办法,合理确定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的规模。合理引导人口流向,着力解决农民工在就业服务、子女上学、住房租购等方面的实际问题,逐步将城镇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到农民工,注重从制度上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和均等化。
(四)在城镇化过程中统筹解决农民利益问题。充分考虑农村转移人口的当前利益和长远生计,充分尊重农民在进城或留乡问题上的自主选择权,切实保护农民承包地、宅基地等合法权益。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切实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在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的同时,加快新农村建设,让农民无论进城还是留乡,都能安居乐业、幸福生活。
44.坚持优先发展教育有哪些新举措?
2011年是我国教育改革发展史上十分重要的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国上下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要求,不断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并取得新的进展。
一、切实加大财政教育投入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要求,全面部署落实2012年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工作。参照分类核定财政教育支出目标比例的做法,初步测算和核定各市县财政教育支出目标比例,形成了分解落实机制。从财政教育支出增幅、财政教育支出比例、教育附加征收率和土地出让收益教育资金计提率四个方面,对各地财政教育投入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价分析。各地认真落实加大投入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新增财力向教育倾斜。据统计,2011年1—11月,全国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教育支出达到12332亿元,比2010年同期增长了25.8%。2011年中央财政教育支出预计达到3254.9亿元,比2010年增长27.8%。财政教育投入的不断增加,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加强经费使用监管,不断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二、推进实施学前三年行动计划
把加快发展学前教育、解决“入园难”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突破口,进行系统谋划和全面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各地均以县为单位编制了三年行动计划,确定了学前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工作进度和经费保障,并全面展开实施。为支撑三年行动计划,国家专门设计了8个重大项目。“十二五”期间,国家计划安排500多亿元,重点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和东部困难地区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带动各省将上千亿元的资金投向学前教育。学前教育资源大大增加。2011年全国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万多所,新增在园规模260多万人,比2010年增长10%。
三、全面完成“两基”任务
2011年,完成了对西藏、青海、甘肃、四川四省区的“两基”国检,标志着我国全面实现了“两基”目标。在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这是中国教育发展的一座丰碑,是国家的盛事、民族的荣光、世界的奇迹。2011年,按照“一省一案”的模式,教育部与27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署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构建起了中央和地方政府协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机制,明确了推进义务均衡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过去3年中央投入280亿元,地方各级政府投入2000多亿元,对3亿多平方米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加固改造。针对连续发生的校车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领导要求,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校车安全条例》。中央、地方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安全。
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加强职业教育基础制度建设,出台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专业设置等政策措施,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促进中、高职协调发展。以深化产教结合、校企合作为目标,推动建立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探索建立集团化办学机制,组建了近500个职教集团,有5600多家企业参与,涉及43个行业,覆盖30%的中职、80%的高职院校。以行业部门、行业组织和大型企业为依托,推进专业设置、课程标准、教材开发、实训基地和教师培训等领域的教育教学改革。支持900多所高等职业院校在行业指导下以校企合作机制建设为重点深化专业改革。中央投入156亿元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职业院校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五、全面谋划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系统设计了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重大政策措施。一是明确新思路。研究制定《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两个主文件和一系列相关文件。二是建立新机制。提出探索建立协同创新体制机制,打破高校与其他创新主体之间的体制壁垒和分割局面,推动我国教育与科技、经济、文化紧密结合。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批复一批学校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硕士博士项目试点单位。三是探索新模式。以提高实践能力为重点,探索与有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模式,实施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四是出台新举措。对实施新一轮“繁荣计划”做出全面部署。启动实施了“十二五”期间“本科教学工程”,修订完善本科专业目录和管理规定。改进教学质量评估。加强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
六、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提高质量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一是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10年共培训中小学教师115万人,其中农村教师110万人。二是扩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完善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首次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职称。三是系统构建教师专业标准。研制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四是认真做好免费师范生工作,首届10597名免费师范生全部到中小学校任教,其中90%到中西部地区中小学校任教。五是加强教师师德规范。推动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颁布《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六是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吸引更多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绩效工资政策。
45.怎样大力推进科技创新?
温家宝总理今年再次在《报告》中把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作为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给予强调,充分体现了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对于坚持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意义。我们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握科技创新的新趋势、新要求,加以落实。
一、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必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今年要着力解决制约科技创新的突出问题,重点是:
(一)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政府和社会科技投入的效率。要完善面向需求的资源配置机制。深化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改革,围绕国家重大需求加强科技资源集成配置。促进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发挥政府资金对社会投入的引导作用。构建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系。积极探索科技小额货款公司、科技融资租赁、科技担保以及银行科技专营机构等合作模式。
(二)整合科技资源,扩大开放共享。加快建立科研资源社会共享机制。国家投资建设的科研设施以非盈利性的方式向社会开放,积极鼓励引导自有科研设施以合理收费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把国家支持的科研活动产生的资料,按照规范程序向公众开放,提高科技信息数据的利用效率。
(三)完善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激发科研人员活力。改进科技评价制度。发挥科技评价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引导形成正确的科研价值取向。深化科技奖励改革。加大对优秀青年科学家、工程师和创新团队的奖励。改进评审标准和评审办法,着力提高奖励质量。
(四)建立健全协同创新机制,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通过加强协同创新,推动形成技术创新、知识创新、国防科技创新、区域创新、科技中介服务等相互促进、充满活力的国家创新体系。
二、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必须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
今年在落实《报告》要求,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方面,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完善企业主导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要建立企业牵头产学研联合承担国家任务的管理机制。以重大产品、示范工程和产业化为目标的科技项目原则上由企业牵头承担,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应用的主体。要切实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优先在行业骨干企业布局。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规模,引导协调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进行协同创新,支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的发展之路。
(二)深入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增强企业创新能力。一是针对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提升传统产业需求,加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力度。二是强化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布局与建设。三是培育发展创新型企业,大力加强企业研发能力建设。
(三)加强政策引导,为企业技术创新营造良好环境。要抓好落实创新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财税政策落实。促进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向中小企业转移技术加强服务,推动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与企业人才双向流动。建立科技宏观数据和产业技术发展预测的规范报告制度,为企业创新提供优质公共服务。
三、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必须加快提高原始创新能力
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是提升我国原始创新能力和科技长远发展能力的重要基础,是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的源泉。必须加大对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的财政支持力度。
一要继续加强基础研究,大力支持高水平科学研究。积极营造有利于自由探索的学术环境,超前部署若干重大科学问题研究。坚持需求导向,着力突破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加强基础性工作,持续增强科学研究积累,为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支撑。
二要强化前沿技术研究,力争实现重大技术突破。要加大对代表世界高技术发展方向、对国家未来新兴产业的形成和发展具有引领作用的前沿技术的前瞻部署和研发力度,积极抢占前沿技术发展的制高点。对有利于重点产业技术的更新换代、实现跨越发展的前沿技术,要集中力量予以攻克。
四、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必须坚定不移地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知识产权制度是激励科技创新、保护发明创造、促进科技成果扩散的一项重要制度。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必须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促进知识产权扩散和运用。
一要加强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建设。完善和落实知识产权政策,为推动科技创新提供有力的知识产权政策和制度保障。
二要加强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科技行政管理中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指导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等创新主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三要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加大对重点领域知识产权创造活动的扶持力度,提高把创新成果转变为知识产权的能力。支持和指导创新主体针对不同的创新模式制定相应的知识产权策略,充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创新成果。
四要推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体系建设。落实和完善促进科技成果及其知识产权运用的政策,完善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促进知识产权转化,建立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体系。
46.如何全面加强人才工作?
温家宝总理在《报告》中提出要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全面加强人才工作。
(一)大力培养造就高水平创新人才、青年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加强创业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等重点政策。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提高博士后制度吸引力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质量。做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才选拔培养工作。全面实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健全规划实施体系,加强协调和监督管理,推动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发展。以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为龙头,启动和实施一系列人才工作项目,增强国家、地方人才项目的衔接配套,打造政府人才工作品牌项目。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和师资队伍建设,加快一体化课程改革。制定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开展新型企业学徒制试点。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系列活动。
(二)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深化国际人才资源交流合作。拓展高层次引智渠道,加大国(境)外优质引智资源开发力度。抓好“外专千人计划”及重大引智工程的落实。严格把握评审标准和程序,大力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围绕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大力引进国(境)外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组织实施好赤子计划、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和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工作。积极开展引智公共外交活动,扩大引智工作影响力。大力推进引智信息化建设,加快推动国际人才市场体系建设。
(三)改革人才体制机制。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实现制度入轨、加快机制转变的思路,全面推行并不断完善聘用制度,巩固聘用制度推行成果。加快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入轨运行,开展职员制试点和专业技术一级岗位实施工作。推进公开招聘全覆盖,完善分类招聘办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进人行为。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制定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启动工程技术人员、会计、技校和中专教师等职称制度改革,修订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健全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研究制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办法。继续做好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工作,完成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加强各项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完善高层次人才激励保障措施。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制定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探索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对企业退休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提高养老金给予重点倾斜。
(四)健全人才服务体系。要大力推进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市场服务功能,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加强政府对人才流动的政策引导和监督,推动产业、区域人才协调发展,促进人才资源有效配置。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进一步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加快推进区域人才开发合作,根据国家重点项目产业的人才资源需求,制定发布紧缺急需人才目录。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促进产业人才的有效配置。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进一步破除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制定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基础性作用的政策措施。推进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研究完善人才档案管理政策体系,加快建立社会化的人才档案公共服务系统。研究配套推进户口迁移政策调整,落实人才跨区域、跨行业流动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建立完善与西部大开发、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中部地区崛起、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战略相配套的区域人才交流合作机制,加快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等区域人才开发一体化进程。根据国家主体功能区布局,引导各类人才合理分布。加强服务平台建设。健全以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为载体的创新型青年人才培养平台,以专家服务基地为载体的服务基层平台,以继续教育基地为载体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平台,以留学人员创业园为载体的留学人员创业平台。加强高层次人才信息库、留学人员服务窗口建设,完善博士后、留学回国人员信息服务网络。
47.如何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就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报告》强调,“各级政府务必坚持就业优先战略,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切实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保持就业局势稳定。
(一)坚持四个结合原则。一是坚持促进就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将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依靠经济发展带动就业增长,以扩大就业来促进经济持续发展,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有力保证。二是坚持促进就业与人力资源开发相结合。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的要求,强化人力资源开发,大力加强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通过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扩大就业,提高就业质量。三是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政府促进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消除制度性、体制性障碍,进一步强化政府在促进就业中的责任,将促进就业作为制定、实施和调整经济社会政策的基本目标,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特别是注意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作用,调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扩大和稳定就业的积极性,共同做好就业工作。四是坚持促进企业发展与维护劳动者权益相结合。重视劳动者利益诉求,探索形成企业与职工利益共享机制,统筹处理好维护劳动者就业权利与维护劳动者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权利的关系,通过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实现扩大就业规模与提升就业质量的统一。
(二)实施五项促进就业政策。一是实施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保障政策。公共财政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小型微型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倾斜,财政支出逐步向民生倾斜,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扶持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大就业资金投入,进一步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就业资金支出绩效评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就业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力度。二是实施支持和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健全有利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体系,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充分发挥其在吸纳城乡劳动力就业中的作用;完善和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的税收政策,鼓励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三是实施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金融支持政策。积极发挥货币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实体经济发展和就业创造良好的宏观金融环境。加强宏观信贷政策指导,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和自主创业,落实促进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财税支持政策。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建立政策监测评估机制,切实提高政策落实效果。四是实施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对外贸易政策。将对国内就业的影响作为制定进出口政策,以及处理贸易争端的重要依据。积极支持有利于增加就业的行业和企业,对受贸易摩擦影响较大的行业或企业,适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失业。鼓励开展对外劳务合作。五是实施鼓励劳动者多渠道、多形式就业的扶持政策。通过优惠政策和就业服务扶持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就业。鼓励和支持劳动者在小型微型企业就业、临时性就业以及其他形式的灵活就业,完善与此相适应的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制度,完善就业与社会保障的联动机制,为劳动者灵活就业、流动就业或转换工作岗位提供支持,增强就业的稳定性。
(三)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一是全面落实就业政策,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深入实施就业促进法和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当前就业工作的首要任务和重中之重,下大力气加以推进。全面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鼓励高校毕业生投身农村、基层、中西部地区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机制,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有序转移就业和返乡创业。健全就业援助制度,有针对性帮扶就业困难人员。统筹做好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职工安置、妇女、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工作。二是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创业在我国具有极大的发展空间,要继续坚持以创建创业型城市为抓手,以政策和服务为依托,以点带面,深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强化创业意识的培养,将创业指导延伸到各大院校,激发创业原动力。加强创业培训,完善服务体系,深入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优化创业环境。三是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和能力。大力发展职业培训具有战略意义,不仅能缓解就业压力,缩小城乡差异,更能提高就业能力和就业质量,缓解结构性矛盾。我们应在职业培训上下大工夫,完善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探索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技能劳动者与高技术人才纵向衔接、横向沟通的“立交桥”,畅通劳动者职业发展通道。加强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和技工院校建设,鼓励企业开展岗位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加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整合,尽快形成统一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破除体制、城乡、身份和信息的分割;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规范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运行,使各要素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形成统一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制度,为各类劳动者提供均等化服务。五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表彰暨经验交流会精神,加强劳动合同法配套法规建设,加强对劳务派遣的规范管理。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重点推进小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加快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提高集体合同签订率和履约率。开展劳动关系突出矛盾排查,加强调解仲裁和劳动监察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48.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有哪些重点工作?
社会保障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报告》强调,“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我们要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着力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一)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加快社会保险法配套规章制定和实施。加强养老保险顶层设计,深入研究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城乡制度衔接、社会保险基金长期平衡、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体系等重大问题。妥善处理各类群体之间社会保障水平的关系。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探索公务员养老保险改革思路,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研究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政策。巩固规范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完善企业年金制度,推动实施职业年金制度。着力提升医疗保障运行质量,全面推进医改各项工作。加快建立统筹城乡的基本医保管理体制,探索整合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等制度的管理职能和经办资源。研究解决扩大失业保险支出范围试点政策与失业保险条例衔接问题。制定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和生育保险办法,完善工伤保险配套政策,推进工伤预防、补偿、康复的制度体系建设。
(二)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2012年年底前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有条件的地区统筹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为重点,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积极稳妥地做好外国人参保工作。2012年底,城镇基本养老、新农保、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险种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05亿、3.6亿、4.75亿、1.45亿、1.82亿和1.42亿。
(三)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各项待遇按时按规定支付和发放。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完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政府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用部分新增补助资金,通过购买大病保险等方式,增强保障能力,减轻大病家庭负担,相应适当调整居民个人(家庭)缴费水平,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普遍达到70%。推进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推动付费方式改革,加强对医疗服务监管,引导在基层就医,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上涨。落实各项保障待遇,确保按时足额支付。
(四)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监管,实现保值增值。这是《报告》的明确要求。多渠道增加社会保障基金,深入研究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保值增值问题。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制度,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制定社保基金监管条例、规定和工作规程,推进非现场监督及网络即时监控。加强企业年金市场监管。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反欺诈工作和对问题多发领域的监督检查,积极探索社会监督方式,确保基金安全。
(五)加强社会保障服务能力建设。《报告》指出,“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各类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整合归并,有些服务可委托银行、商业保险机构代办”。我们要积极落实这一要求,进一步理顺经办管理体制,推进社保统一经办,提升精确管理水平。加强基层平台建设,加强专业培训,增加便民服务措施,提高社保经办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发放,2012年全年增发1.5亿张。
(六)加强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工作,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继续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城乡困难群众补助水平。落实灾害应急和救助任务,完善救灾政策和管理制度,推进综合防灾减灾工作。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敬老爱老助老工程”,加快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发展农村养老服务有效途径和办法。进一步完善孤儿保障制度。探索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发展残疾人福利事业,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加大残疾人社会救助力度,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施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落实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健全慈善信息统计和公开制度,促进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49.如何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
温家宝总理的《报告》对2012年推进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重点任务。
(一)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一要巩固参保率和提高保障水平。三项制度参保率要稳定在95%以上,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提高住院费用医保支付比例,普遍开展门诊医疗费用统筹。二要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制度。全面推开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类重大疾病保障试点。已经试点的8类大病保障,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类疾病纳入大病保障试点范围。三要改善基本医保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即时结算机制和异地就医结算机制。完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积极推广医保就医一卡通。推进提高基本医保统筹层次,逐步实现省级统筹。扩大试点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四要改革完善医保支付制度。全面推进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付费方式。完善医保支付向基层倾斜的政策。
(二)加强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一要继续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综合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管理、补偿机制、人事管理、分配制度、社保制度等综合改革措施。落实绩效工资制度,实行全员聘用制。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收入分配向重点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有突出贡献人员倾斜。二要深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对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其纳入实施范围。完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适当增加慢性病和儿童用药品种。规范基本药物采购,全面推进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监控等措施。加快建立基本药物供应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三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加强基层医生队伍建设。通过转岗培训、执业医师招聘、定向规范化培养、实施特岗计划等方式,实现每个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配有合格的全科医生。推进家庭签约医生服务模式,逐步建立全科医生与居民的契约服务关系,为居民提供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加强基层在岗医务人员培训,引导医务人员到基层服务。
(三)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一要明确和落实政府办医责任,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政府办医的根本目的是向城乡居民提供公益性医疗卫生服务。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政策。探索采取设立专门机构等形式承担政府管理和举办公立医院的职能。二要加快革除以药补医机制,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销售加成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财政补助两个渠道。药品和高值耗材实行集中采购,政府投资购置的大型设备按扣除折旧的成本制定检查价格,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途径补偿。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范围。三要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医院管理创新。探索建立理事会等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用人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以公益性和运行效率为核心的绩效考核体系,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分配机制。推进以病人为中心的内部管理改革创新。普遍实行预约诊疗,优化门诊诊疗流程。推行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四要改革医疗服务监督机制。建立由医疗保险等付费方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有关专家等参与的监管和评价制度。发挥医疗保险机构作为付费方对医院和医疗服务的监管作用,逐步建立由医保机构与医院通过谈判确定服务范围、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和服务质量要求的机制。
(四)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办医。加大医疗卫生领域开放力度,打破垄断、公平准入、鼓励竞争,放宽社会资本进入限制,积极引进境外优质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一要进一步放宽社会资本办医准入范围。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优先考虑社会资本。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鼓励具有资质的人员依法开办私人诊所。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和重组。二要扩大医疗卫生事业对外开放。允许境外医疗机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与我国内地医疗卫生机构、企业或经济组织合资、合作举办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取消对境外资本举办医疗卫生机构的股权比例限制。三要改善社会和境外资本办医执业环境。完善并落实税收、价格、土地使用政策。将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和外资办医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在职称评定、科研立项、临床重点学科建设、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资格认定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一视同仁。
50.如何继续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保障性住房建设?
温家宝总理在《报告》中提出,“继续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做好这项工作,重点是抓住四个方面:
一、严格执行并逐步完善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的政策措施
投机投资性需求吞噬住房有效供给,扭曲供需关系,是导致房价过高、过快上涨的重要因素。调控房地产市场,必须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把住房市场培育成以合理消费为主的市场。
第一,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的城市,继续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第二,实施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对贷款购买第2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满足自住购房贷款需求。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其销售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二、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实现“三个确保”
第一,落实资金、土地,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任务是新开工保障性住房700万套以上,基本建成500万套。资金、土地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主要制约因素。资金方面,一是安排和用好财政资金。中央财政继续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补助力度。加大省级政府统筹力度,确保项目资本金足额及时到位。按照规定从土地出让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提取资金。中央代发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优先安排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二是规范利用企业债券融资。符合规定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可以发行企业债券或中期票据,专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三是加大信贷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向实行公司化运作并符合信贷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直接发放贷款。扩大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的范围。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土地方面,进一步改进供应方式。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实行单列,直接一次下达,不占地方其他建设用地指标。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审批和供应。按照有关规定,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试点工作。
第二,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一是严把规划选址关。保障性住房要避开地质灾害区,并尽量安排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的地段。二是严把建筑材料关。执行建筑材料验核制度,杜绝不合格材料用在建筑工程上。三是严把设计施工关。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和标准规范,排查整改质量安全隐患。四是严把竣工验收关。存在质量问题的房屋不得验收合格,禁止交付使用,并限期整改。五是全面推行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项目法人对住房建设质量负永久责任,实行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责任终身制。
第三,完善分配管理机制,确保分配公平公正。一是规范准入审核。市县人民政府合理确定保障对象准入条件,并向社会公布。完善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制度,提高准入审核准确性。二是坚持公开透明。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房源、申请条件、审核程序、轮候规则、配租配售过程和结果,接受群众、社会和媒体全方位监督。三是建立纠错机制。对以虚假材料骗购、骗租保障性住房的,一经查实,立即纠正。建立住房保障诚信档案,完善失信惩戒制度。四是强化保障性住房使用过程动态管理,健全退出机制。
三、切实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
增加土地供应。落实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70%的规定,满足普通商品住房用地需要。完善土地供应方式,探索实行综合招标等办法。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及时办理普通商品住房规划、开工和销售审批等手续,力争尽快形成住房实际供应。
四、建立健全保持房地产市场长期平稳健康发展的机制
第一,加快建设全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今年上半年,全国40个重点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将基本建成并实现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联网。在此基础上,继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尽快形成覆盖全国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第二,编制住房发展规划。住房发展规划是指导住房建设和发展的基本依据。今年,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地将加快制定符合国情和各地区实际的住房发展规划,明确住房建设目标、思路、实现途径和措施等。
第三,完善税收政策。去年,上海、重庆两市开展了房产税试点工作,积累了一些经验。今年将在总结经验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同时,继续调整完善其他税种征收政策。
51.如何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逐步完善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与分布,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相协调。
第一,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稳定低生育水平是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要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保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创新人口计生体制机制和手段方法,构建特色鲜明的政府部门、服务机构、自治组织、社会团体互联互通的公共管理服务体系,完善宣传教育、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和社会保障制度,做好与相关民生政策的相互衔接,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少生快富工程奖励金、特别扶助金的标准,引导群众自觉自愿实行计划生育。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因地制宜,加强对农村、流动人口,以及人口大省、人口转变较晚省份的分类指导,确保“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目标完成。
第二,不断扩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覆盖面,促进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国家和省区市两级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东部地区要率先为全国探索成功的经验和长效机制。中西部地区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推进创建活动,全面加强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服务能力和水平上新的台阶。要加大综合治理力度,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普及保护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知识。要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经济社会政策,依法保护农村妇女宅基地、房屋等继承权和土地承包权等权益,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
第三,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努力构建全国“一盘棋”工作机制。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是指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中,大力推行“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成功经验,探索和建立“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新机制。其中最重要的是完善信息网络,加强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建设。2012年,各地将进一步利用政府及相关部门信息网络,依托社区和行业信息管理载体,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做到资源、信息共享。要强化社区流动人口登记制度,实现流动人口信息适时变动、异地查询和跟踪管理。同时,流入人口和流出人口比较集中的大省(市)之间通过双边或多边合作,建立完善区域协调机制。
第四,积极引导人口有序流动,促进人口合理分布。未来二三十年,是我国人口城镇化速度全面加快、人口迁移规模最大、活跃程度最高的时期。必须及早谋划,加强统筹,引导人口有序迁移合理分布。一是优化人口布局。实施与主体功能区相配套的人口政策,积极推进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经济发达的城市化地区吸纳和集聚人口,引导人口超载的重要生态地区人口自愿、平稳、有序转移。深入开展人口空间研究和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研究,进一步探索优化人口分布的有效途径。二是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大中城市要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继续发挥吸纳人口的作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根据实际放宽落户条件。坚持因地制宜、分步推进,使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有合法住所(含租赁)的农村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三是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全国流动人口生存发展状况、分布的动态监测体系,积极探索符合时代要求的人口服务管理体制。逐步实行暂住人口居住证制度。在农民工流动较为集中的地区建立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为流动人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增加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建立农民工基本培训补贴制度,完善农民工在有关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以及子女随迁、升学考试等方面的政策。
第五,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快建立和完善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的政策体系。稳定家庭功能,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逐步建立健全惠及城乡居民的家庭服务体系。探索建立以家庭为中心的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开展婚育指导、家庭初级保健、儿童早期发展、家庭教育指导,以及对计划生育家庭、空巢家庭、流动家庭、留守家庭的关怀服务等。大力推进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幸福工程为载体,广泛宣传人口计生政策。
第六,加大投入,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保障机制。按照“财政为主、稳定增长、分类保障、分级负担、城乡统筹”的原则,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稳定增长;区别不同重大项目,分别确定中央和地方资金的分担办法;按照“费随人走”的原则,以常住人口为依据进行中央财政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完善绩效挂钩、以奖代投(补)的激励机制。鼓励民间资本投入人口发展领域。进一步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人口发展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力度。
52.怎样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按照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体要求,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健全政府职责体系,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在进一步改进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方式方法的同时,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发挥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策法规,推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创新,探索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有效途径和方式。
二是提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完善配套制度,促进《村委会组织法》深入贯彻落实;完善村务监督机制,继续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落实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快《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进程。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与服务,推进社区服务管理体制创新试点,完善社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新型社区服务管理体系,真正把城乡社区打造成政府社会管理的平台、居民日常生活的依靠、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
三是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抓紧修订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有关法规,制定和落实扶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社会组织分类发展、分类监管,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等方式,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落实社会组织管理新体制,建立社会组织监管的各类制度,探索形成信息共享、工作协调的社会组织管理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能力;依法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活动的管理和服务,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四是加强和创新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加快推进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做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力争省级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全部实现“一证(卡)通”。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具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吸毒人员、有易感染艾滋病毒危险行为人群、社会闲散人员和有不良行为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的关爱和帮扶,抓紧制定和完善相关服务管理政策,根据不同类型人群特点分类施策。
五是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征信立法和制度建设,制定信用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建设覆盖全国的征信系统,推动信用信息在全国范围的互联互通,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对失信行为的监督和约束作用。规范和完善信用服务市场体系。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结合市场主体准入、纳税、合同履行、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和社会保障、科研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各领域的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深入开展打击侵害知识产权和制造假冒伪劣商品行动。
六是加强和改进互联网的利用与管理。按照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坚持建设与规范并重、发展与管理同步,把互联网建设好、利用好、管理好。促进网络信息技术加快发展和应用,加快国家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方便人民生活、改进政府工作等作用。制定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完善互联网管理体系,形成互联网综合管理格局,提高依法、规范、科学、系统、动态管理水平。加强对网络舆论引导,培育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健全网上网下结合的综合防控体系,依法打击各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网络信息传播规范有序,维护网络信息安全流动,促进信息网络健康有序发展。
七是切实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坚持预防和应急并重、常态和非常态结合,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提高政府和全社会风险管理能力,加强全民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增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物品排查整治活动,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政安全,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八是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在省、市、县三级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把预防社会稳定风险的关口前移。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健全社情民意收集分析机制,及时掌握和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体系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加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集中精力化解信访积案,最大限度减少进京上访和非正常上访。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全体人民,切实防止社会矛盾积累、激化,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长治久安。
53.如何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2012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关键一年。温家宝总理在《报告》中对做好今年的文化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必须认真贯彻,全面落实。
第一,抓住机遇,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一是突出重点,全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实现既定目标。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应着眼多出精品、多出人才,注重体制机制创新,着力增强发展活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改革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着眼做大做强主流媒体,努力增强市场竞争力。二是进一步拓展改革成果,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加快推动出版、发行、影视和有线电视网络企业进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加快文化资源的整合和跨地区重组,选择一批改革到位、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大型国有文化企业进行重点培育。三是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文化宏观管理。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切实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的监管,探索完善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结合的文化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二,继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一是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努力实现资源整合、共建共享,提高财政投入和现有文化设施的使用效益。大力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统筹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等文化惠民工程,全面实现省级馆与国家图书馆的网络连接,加快完成中西部省基层公共电子阅览室设备配置。二是完善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推动图书馆、美术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深入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乡镇(社区)综合文化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加大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文化服务网络建设力度,广泛开展文化志愿者边疆行等活动,促进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三是大力开展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工作,不断开创基层文化工作新局面。特别要联系实际、注重实效,积极发展业余文化队伍,实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不断提高公共文化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三,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一是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壮大出版发行、影视制作、印刷、广告、演艺、娱乐、会展等传统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文化创意园区。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二是优化文化产业的投融资环境。扩大中央和地方财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更好地扶持战略性、先导性、带动性强的文化产业项目。支持中小型、微型文化企业、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加快推动有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鼓励文化企业发行债券,鼓励开展银企合作,实现金融资本与文化资源有效对接,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三是大力推进文化科技创新。把重大文化科技项目纳入国家相关科技规划统筹安排,构建文化科技共性技术支撑体系。加快重点文化产业技术、装备与服务平台研发和应用,以先进技术支撑文化产业自主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四是积极培育文化消费市场。加快发展大众性文化消费市场,形成新的文化消费增长点。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形成良好的文化市场秩序。
第四,大力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一是大力加强重点文物保护工程管理,积极开展世界遗产监测。进一步规范文物保护工程管理,确保各项重点工程按规划要求及时、有序开展。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和红色旅游工作。加强世界文化遗产管理。二是做好考古和大遗址保护工作,大力推动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继续做好重大基本建设工程中的考古工作。加强水下考古和出水文物保护工作。大力推进大遗址保护片区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三是进一步深化博物馆免费开放,不断提升博物馆整体水平。完善博物馆免费开放绩效考评办法,加强对行业博物馆和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指导,推进生态(社区)博物馆示范点建设。强化博物馆藏品保护、展示。四是大力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创新,不断提高文物保护科技水平。推动文物保护部门与有实力的科研单位加强战略合作。积极开展中华优秀文化资源数据库的建设和共享利用,不断提高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能力。
第五,深入开展对外人文交流,促进中外文化相互借鉴。一是进一步加大中外文化交流合作力度。不断创新交流方式,完善政策措施。加强优秀学术成果和文化精品翻译工作,重视国际文化贸易平台建设,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企业和文化中介机构。二是更加重视民间文化交流合作。鼓励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民营企业和个人多种方式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支持海外侨胞积极开展中外人文交流。三是促进中外优秀文化的交流互鉴。实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必须在坚持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同时,学习借鉴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不断完善、丰富和提高中华文化的内涵和表现形式,增进国际社会对我国文化价值的理解和认同,展现我国文明、民主开放、进步的形象。
54.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有哪些主要任务?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我国财税体制改革不断取得新进展,国家财政实力显著增强,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特别是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过程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为有效遏止经济增速下滑势头、率先实现经济总体回升向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国财税体制仍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制度不够完善,财力与事权不尽匹配,政府预算制度还不够完整,财政管理的法治性和绩效尚需提高,财政宏观调控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等。而这些,都对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完善分税制,理顺中央与地方及地方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1994年开始的分税制无疑是中国改革进程中最具深远影响的改革之一。按照中央的部署,财税体制改革充当改革先锋,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将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建起了中央和地方两套税收管理制度,并分设中央与地方两套税收机构分别征管;在核定地方收支数额的基础上,实行了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制度等,明确了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税种、税权、税管的划分,实现了财政“分灶吃饭”,改革取得了成功。但分税制也遇到一些需要完善的问题:事权和支出范围越位,部分财政收入划分不合理,地方税收体系不健全,省以下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不够完善,转移支付不规范等。在新的形势下,要按照“财力和事权相一致”的方向完善我国的分税制体制,正确处理财权、财力和事权三者之间的关系,在中央有效控制的前提下,给予地方必要税种立法权、税率变动权限等,在中央给予地方纵向转移支付的同时,可以考虑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给予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横向转移支付,以真正达到“财力和事权的一致”。
转移支付是中央政府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均等化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理顺中央与地方及地方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必须健全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目前,我国中央对地方的财政转移支付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一般性转移支付,这部分中央不规定具体项目,由地方政府根据自己的需要安排。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以及义务教育、基本养老和低保、新农合等转移支付。另一类是专项转移支付,是中央政府为了实施其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地方政府代行一些中央政府职能进行补偿设立的补助地方的专项资金。
目前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地区间人均财力差异问题仍然突出,省以下财政体制调整不到位,专项转移支付制度还不健全,一些地方挪用专项转移支付的现象比较严重。针对这些问题,重点应从以下方面加以完善。一是加大并规范一般性转移支付特别是均衡性转移支付,控制专项转移支付规模。综合考虑人均收入、公共服务成本、主体功能区建设等多种因素,完善转移支付因素法计算公式,逐步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进一步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制度,调整优化专项转移支付结构。建立严格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准入机制,减少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严格按照预算级次编报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完善专项转移支付监督体系。三是完善省及以下转移支付制度,加大省级财政对辖区内财力差距调节的责任。省级财政要适当调整省以下财政体制,遏制财力差距的进一步扩大,确保县乡政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需求。四是科学界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的事权财权,为加快转移支付立法创造条件。要在确保中央财政财力分配主导地位和调控能力有效发挥的基础上,强化中央财政的再分配功能。另一方面,要在提高转移支付总量和增加转移支付规模的基础上,加大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转移支付的力度和省级财政对县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重点要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
(二)稳步推进地方财政预算、决算公开。预算反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方面。形成法治、完整、透明的预算制度体系,既是保持财权统一、统筹安排财力的客观需要,也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国政府预算体系框架初步建立,进一步完善了公共财政预算,全面编制了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推进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试点,启动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试编工作。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体系不断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深入开展,预算编制管理水平逐步提高,预算执行管理继续强化,预算公开工作加快推进。但是,预算完整性和透明度仍有待提高。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财政收支统计数据,以及经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转移支付安排情况,主动公开财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有关的财政政策、发展规划等,逐步扩大中央和地方预决算公开范围,公开的内容要让群众看得到、读得懂、说得清、道得明。
(三)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及国债管理制度改革。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以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自2001年我国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以来,改革范围不断扩大,逐步建立起新型预算执行管理运行机制,确立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在财政财务管理中的核心地位。但是,部分地区改革没有全面推开,有的地区改革措施不到位,业务流程实施不规范,公务卡制度改革等待观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严重滞后。2012年,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要覆盖到所有预算单位,省级、地市级、县级以及具备条件的乡级所属预算单位,凡没有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应于2012年底前执行到位。改革要覆盖到所有财政性资金,加快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转轨,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要大力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2012年底前所有省、地市、县级非税收入执收单位都要全部实施改革,具备条件的乡级非税收入执收单位也要实施改革,逐步健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体系。要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切实做好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清理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要积极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扩大改革实施范围,完善公务卡管理机制。要加快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加大对省以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建设的指导和督促力度。要加强地方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财政国库信息安全管理,推进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系统一体化、标准化建设,建立预算执行数据动态统计分析体系。
政府采购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支出管理的有效手段。归根到底,是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物有所值原则,增强财政资金运行的透明度和综合效益。当前,政府采购管理中仍存在制度不完备、执行不严格等问题,必须采取措施,不断提升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巩固和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着力做好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借(贷)款、中央和省级补助专款、国债资金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的力度,推进公共工程实行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做好扩大内需中政府采购项目和社会关注、涉及民生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二是加强规范化管理与监督。加大对政府采购工作重要工作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力度,加大对操作执行环节的监督管理。三是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强化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编制,将采购项目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建立政府采购预算与采购方式审批、合同签订和资金支付相互协调约束的机制,确保采购活动规范和资金安全。此外,还要加快全国电子化政府采购进程,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大惩治腐败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
国债管理是指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制定并执行中央政府债务结构管理计划或战略的过程,目标是在中长期的时间范围内,尽可能采用最低的资金成本和可承受的市场风险的管理方式,确保中央政府的筹资及支付需求得到及时满足。目前,我国国债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国债余额管理制度、国债计划管理制度和国债计划执行制度。自1981年恢复发行国债以来,我国国债管理经过了一个逐步探索、不断进步的历史过程,为实现财政政策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七大国债发行国,国债筹资能力显著增强;国债余额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有效均衡未来偿债分布期限;国债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国债管理制度逐步完善。但是,国债利率市场化程度较低,品种单一、期限分布不够合理;市场的流动性较弱、场外交易不够活跃、对外开放程度较低;偿还方式单一、偿债规模较大、风险监测预警体系不健全。必须进一步加快推进国债管理改革。重点是:推进国债利率市场化,使得国债利率有条件成为市场的基准利率;实现国债品种多样化,创新竞争性发行机制,逐步实现国债发行的高效率和低成本,推动国债发行市场投资主体的机构化;建立做市商制度,提高国债二级市场的流动性,引入二级市场中介结构化以提高国债市场运行效率,发展场外交易市场以活跃国债现货交易,加快法律体系的建立和信息化服务的完善;建立合理的国债偿还制度以缓解偿还风险,提高中央财政的集中度以消除偿债风险增大的隐患,调整国债投资使用方向以形成良性的国债循环机制,加快建立政府债务预警体系,全方位监测国债风险。
(四)积极推进税制改革。要继续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优化税制结构,公平税收负担,促进经济健康发展。2012年的改革重点:一是健全消费税制度。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税目。消费税是一个具有较强调控能力的税种,通过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和税率可以达到调节收入分配、扩大消费需求和环境保护三方面的目标。消费税是国际上普遍征收的一个税种,我国自1994年开始征收,经过几次调整,消费税在有效组织财政收入和正确引导生产消费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征税范围、税目设置、税率结构等方面也存在着与当前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改革的方向是,完善消费税课征范围,改革计税方式,构建“绿色”税收体系,同时完善消费税立法,加强税收征管,进一步增强消费税的调控功能,更好地发挥其组织财政收入、促进资源配置、引导生产消费等方面的作用。二是深化资源税改革,扩大从价计征范围。资源税就是国家对国有资源,如我国宪法规定的城市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根据国家的需要,对使用某种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取得应税资源的使用权而征收的一种税。石油、天然气等资源税改革试点最先在新疆开始启动,然后扩大到西部地区,2011年末在全国普遍推开。我国现行资源税采用从量计征,征税范围限于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等七个品目。在近年来资源价格不断攀升的情况下,从量计征的方式已经脱离实际,资源税收入不能随资源产品价格和资源企业收益的变化而变化,税负水平过低,难以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造成资源浪费。资源税由从量计征到从价计征的改革,实际上提高了税负,间接提高了产品价格,有利于完善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并帮助资源输出大省在资源开采中获得更多财政收入,有助于增加地方政府对破坏资源的补偿投入,更好保护环境。
55.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有哪些重点工作?
2012年是我国发展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从国际看,欧洲主权债务危机仍在发酵,全球金融风险加大,实体经济复苏动力不足。从国内看,经济增速有所回落,物价走势存在不确定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难度加大。全面做好2012年的金融工作,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十分重要。
(一)推动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发展,优化金融结构和布局。一要不断拓宽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引导大中型银行延伸服务网点,规范发展小型金融机构。鼓励、引导和规范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发展和完善“草根金融”。加大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和股权投资机构投资小微企业,发展小企业集合债券等融资工具。二要构建多层次、多样化、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深化农信社改革,保持县域法人地位的长期总体稳定,发挥好支农主力军作用。继续培育发展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引导和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合作性金融机构等积极探索为“三农”服务的产品和模式。进一步丰富农业保险产品,扩大农业保险的保障范围和覆盖区域,积极发展农村小额保险。三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国家重点在建续建项目、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节能环保等方面的支持,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水利建设等,扩大消费信贷。
(二)强化监管能力建设,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一是立足我国银行业实际,推动实施新监管标准,建立全面审慎的风险监管体系。二是加强对“影子银行”活动的监管,强化对民间借贷、房地产、地方融资平台等的监测分析,严厉打击高利贷活动和非法集资、地下钱庄等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做好各类交易所清理整顿工作。三是证券业要完善市场制度,强化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监管,加大对内幕交易的防控和打击力度。四是保险业要完善监管体系,提高保险公司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的透明度。加强与国际保险监管官协会的沟通合作,参与国际保险监管规则制定。五是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积极稳妥推进综合经营试点工作。六是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强化投资者回报和权益保护,推进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三)深化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大型商业银行改革。按照“分类指导、一行一策”的原则,继续深化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对政策性业务和自营性业务实行分账管理、分类核算。深化邮储银行改革。扎实推进农业银行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国家开发银行要坚持和深化商业化改革,妥善解决监管标准等问题。以建设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为目标,强化内部治理与风险管理,健全资本约束和补充机制。
(四)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一是完善新股发行制度,提高发行审核工作透明度。二是建设规范统一的债券市场,进一步促进场内、场外市场互联互通。做好境内机构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管理服务工作,推动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三是逐步建立以柜台交易为基础的分层次场外市场体系,加快建立统一监管的场外交易市场。四是逐步扩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试点范围与投资额度,适时推出双向跨境的交易所交易基金(ETF)。五是扎实推进创业板退市制度试点,通过创业板先行先试,为主板、中小板公司退市改革积累经验。六是积极研究开发股票、债券、基金相关的新品种,稳妥推出国债、白银、原油等期货品种以及期权等金融工具。
(五)积极培育保险市场,推进产品和服务创新。一是推进农业保险、巨灾保险和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的发展。二是继续深化国有保险公司改革,加强保险集团监管,深化治理改革。三是稳步推进保险营销体制改革,促进新型销售模式发展。按照审慎放开的原则和市场化方向,推进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寿险产品定价机制。
(六)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外储使用方式。一是加强对跨境资本流动的监控,保持对“热钱”等违法违规资金流入的高压打击态势。二是管好用好外汇储备,继续运用外汇储备支持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大型金融机构改革和有条件的各类企业“走出去”,促进海外投资公司发展。三是适时在全国推广进出口核销改革。继续扩大与我国开展货币互换和本币结算的国家或地区范围。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支持有条件的境内企业境外上市,适时适度放宽境内居民境外投资限制。四是大力发展外汇市场,降低中小金融机构的参与成本,改进做市商做市机制。丰富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多汇率避险工具。五是支持香港巩固和提升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七)夯实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推动《存款保险条例》、《征信管理条例》、《黄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规的制定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修改等。加快农业保险立法,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立法。制定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法规和规章。二是加强社会融资规模监测分析。建立人民币跨境业务、境外贷款、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非股票证券统计制度。三是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及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扶持我国本土信用评级机构发展,提高公信力。四是继续加强反洗钱数据库建设,完善重点可疑交易报告遴选制度,建立健全监测分析联动及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反洗钱国际合作。
56.如何深化价格改革?
今年价格改革的主要领域仍集中在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上。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通过调整资源性产品所包含的经济利益关系,建立和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真实完全反映资源价值,正常灵敏传递经济信号,充分发挥价格对引导经济行为、调节利益关系、激发经济活力、调整经济结构的积极作用,促进资源在不同行业、部门、地区之间自由流动,在更大程度、更大范围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一)稳妥推进电价改革。我国现行居民电价是严重偏低的。国外居民电价一般是工业电价的1.5—2倍,而我国长期对居民用电实行低价政策,居民用电平均价格既低于工业电价,也低于平均电价。目前较低的居民电价,主要通过提高工商业用电价格分摊成本实现的。长期下去,既加重工业和商业企业的用电负担,影响我国的经济竞争力,又导致经济条件好、用电越多的家庭补贴越多,经济条件差、用电较少的家庭补贴越少的不合理分配。上个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以后,日本、韩国及美国的部分地区对居民用电采取了阶梯式电价的做法,将居民用电实行分档定价,用电越少价格越低,用电越多价格越高。这样,既能合理反映供电成本,又能兼顾不同收入水平居民的承受能力。借鉴国外经验,初步考虑,国家拟推动阶梯式电价改革方案。“阶梯电价”全名为“阶梯式累进电价”,是指把户均用电量设置为若干个阶梯,第一阶梯为基数电量,此阶梯内电量较少,每千瓦时电价也较低;第二阶梯电量较多,电价也较高一些;第三阶梯电量更多,电价也更高。目前,阶梯式电价在四川、福建、浙江等省已经开始试点。电价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逐步理顺煤电价格关系。当前,煤炭仍是我国能源消费的主体,占一次能源消费的70%左右。煤炭发电提供了80%的电量。“市场煤、计划电”的两极格局,使得煤炭企业可以根据市场供求调整价格,但发电企业在政府定价的基础上只能忍受亏损。我国曾于2004年实施煤电联动政策,以缓解煤价上涨对电力行业形成的成本压力。今后改革的方向:一是在合理的电价机制形成过程中,继续坚持煤电联动的原则和机制,同时解决热电价格长期倒挂的问题。二是加大需求侧管理力度,发挥价格对需求的引导调节作用;理顺各种终端能源之间的比价关系,引导用户合理消费各种能源。三是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机制改革步伐,尽快研究符合市场规律、适应中国国情的科学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
(二)完善成品油价格改革,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实行两年多来,价格机制总体运行比较顺畅,保证了成品油市场正常供应,促进了成品油市场有序竞争,增强了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群众节油意识。随着国内成品油价格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适应市场形势变化的能力和意识逐步增强,为今后实现市场化改革目标奠定了基础。但现行价格机制运行过程中也暴露出调价周期过长、机制透明度不够等问题。为不断推进成品油价格改革的市场化进程,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秩序,下一步国家将在现行体制机制框架内,围绕缩短调价周期、加快调价频率,改进成品油调价操作方式,以及调整挂靠油种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机制,并有利于保障国内石油供应的稳定性。相比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的联动程度,天然气价格改革明显滞后。我国天然气供应由国产气和进口气两部分组成。长期以来,国内天然气销售价格偏低,致使进口天然气成本价格与国内销售价格严重倒挂。从2006年中国已成为天然气净进口国,且进口数量快速增长,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在我国进口气占比不断提高的情况下,理顺天然气价格已成为我国能源价格改革重要一环。据了解,目前我国工业用天然气价格仅为原油价格的42%,而在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天然气价格与原油价格的比例通常为65%—80%。进口气价格按照国内天然气价格执行,造成企业进口气业务巨额亏损,不利于调动经营者进口天然气积极性。同时国内天然气价格偏低又放大了不合理需求,一些地方盲目上马天然气项目。长此以往,天然气市场供应难以保障。从2011年12月26日起,国家发改委在广东、广西开始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放开天然气出厂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政府只对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进行管理。从而探索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为在全国范围内推进改革积累经验。试点改革的总体思路:一是将现行以成本加成为主的定价方法改为按“市场净回值”方法定价,选取计价基准点和可替代能源品种,建立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调整的机制。二是以计价基准点价格为基础,综合考虑天然气主体流向和管输费用,确定各省(区、市)天然气门站价格。三是对天然气门站价格实行动态调整,根据可替代能源价格变化情况每年调整一次,并逐步过渡到每半年或者按季度调整。四是放开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出厂价格,实行市场调节。
(三)推进水价改革。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紧缺的国家。水资源总量丰富,但人均拥有量却很少,受降水的影响,时空分布不均,基本上是南方丰沛,北方贫乏,旱灾的几率也比较高,水资源与人口、耕地资源分布不匹配,而近年来中国水污染和水资源浪费严重,更加剧了水资源的紧缺状况。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建立合理的水价制度。我国水价改革虽然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仍存在不少问题:水价管理事权划分不清,水价调整机制不灵活,水价特别是农业水价定价难、调价难,一定几年甚至十几年不变,供水价格普遍没有达到供水成本;水价计价方式单一,水价水平仍然偏低,且执行不到位;末级渠系水价秩序混乱,中间加价、搭车收费现象严重,给农业水价改革带来了极大阻力。一是要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恶化等问题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我国人均水资源量只有2100立方米,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28%;全国年平均缺水量500多亿立方米,2/3的城市缺水,农村有近3亿人口饮水不安全。我国目前的年用水总量已突破6000亿立方米,约占水资源可开发利用量74%。不少地方水资源开发已超过承载能力。水质约束更加明显。目前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仅为46%,直接威胁到城乡居民的饮水安全和身心健康。以往水资源利用方式比较粗放,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仅为0.5,与世界先进水平0.7—0.8有较大差距。2030年是我国用水高峰,为此国家确立了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的“三条红线”:到2030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700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4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严守“三条红线”,今后将严格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二是合理制定和调整各地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主要原则是:以促进节约用水为核心内容,以水资源赋存状况为定价依据来调整水的供求关系;兼顾效率与公平,较好地体现水利工程供水的商品属性和社会公益性;规范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构成,使水利工程供水更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明确分级管理权限,使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能及时有效地调整水资源供求关系;明确政府监督管理职责和供用水相关各方的权利义务,有效地保护供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三是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当前农业灌溉用水量大,用水浪费现象严重,水的利用效率较低;虽然农业用水水价低,但由于末级渠系没有明确的定价政策,水价秩序混乱,中间环节的乱加价、乱收费和乱摊派,灌溉用水实际亩均“水费”却不低,农民不合理的负担沉重。因此,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应该坚持的原则是:有利于减轻农民不合理的用水负担,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有利于促进水利工程特别是灌溉渠系和设施的良性运行。最终目标是: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合理确定各供水环节的水价;实现供水服务计量到户,建立能够杜绝乱加价、乱收费的水费计收新体制。
(四)开展碳排放和排污权交易试点。碳排放指的是人们在消耗化石燃料(煤炭、石油、天然气)时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理论计算显示,1公斤纯碳充分燃烧后,会产生出3.7公斤二氧化碳,即碳排放量。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并确定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目标。到2015年,中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例,将从2010年的8.3%提高到11.4%;能耗强度比2010年降低16%,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17%。实现这些目标,面临的困难很多,付出的代价很大,但我们毫不动摇。2011年底国务院通过的《“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要求“十二五”期间将探索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2012年1月1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广东省、湖北省、深圳市等七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国内碳排放交易市场,以较低成本实现2020年中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这标志着中国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进入实质化阶段。试点改革的重点工作是:研究制定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明确试点的基本规则,测算并确定本地区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研究制定温室气体排放指标分配方案,建立本地区碳排放权交易监管体系和登记注册系统,培育和建设交易平台,做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支撑体系建设。国家加大对低碳试验试点工作的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支持试点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产业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形成支持试验试点的整体合力。
排污权交易指的是通过建立专门市场,使各方能够通过市场平台交易排污权,从而满足减排目标的要求;通过市场作用,将污染物减排的责任转移给了减排成本较低的企业,从而实现以较低的社会成本完成减排目标任务的目的。我国完整意义上的排污权交易是1999年由美国环保协会引入的。2002年,国家环保总局和美国环保协会开始在中国实施排污权交易项目的第二阶段实验,选取了江苏省、山东省、河南省、山西省、上海市、天津市、广西省柳州市、华能发电集团作为试点。在我国,排污权交易虽然还处于试点阶段,但其优点已经得到了广泛的认可。排污权交易制度是一种效率型环境经济法律制度,它解决了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分叉的矛盾,能够促进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双赢”。今后的改革重点是,制定相应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排污权交易的法律地位;依法科学规定污染物排放总量及各企业的容许排出量;加强对污染源的监控,建立科学、准确的信息系统;转变政府职能,发挥政府应有的作用;进行技术与制度创新,降低排污权交易成本;逐步扩大排污权交易市场和主体范围;实行排污权初次分配有偿化。
(五)加快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生态补偿机制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的环境经济政策。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从制度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实现生态补偿机制从以行政手段为主向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手段的转变,有利于推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快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不同地区、不同利益群体的和谐发展。目前在我国已实行的生态补偿工作中,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等重大生态工程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出台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办法。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区域补偿政策加快实施,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加强对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一批具有一定生态补偿性质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程稳步推进,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等一批重大生态建设工程取得新的进展,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和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建设不断加强。为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一些地区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对生态补偿原理性探讨较多,针对具体地区、流域的实践探索较少,尤其是缺乏经过实践检验的生态补偿技术方法与政策体系。因此,有必要通过在重点领域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标准体系,以及生态补偿的资金来源、补偿渠道、补偿方式和保障体系,为全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提供方法和经验。目前国家发改委《关于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已初步草拟。从国情及环境保护实际形势出发,今后我国将重点从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补偿、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流域水环境保护的生态补偿四个方面进一步完善补偿机制。
57. 如何推动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通过实行这个基本经济制度,逐步消除由于所有制结构不合理对生产力发展造成的羁绊,大大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是我们党对建设社会主义的长期实践的总结,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坚持。 这些年来,通过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包括所有制改革,不仅没有削弱我国公有制经济的总体实力,而且使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更加巩固,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大幅提高。同时,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已经成长为我国生产力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的生机和活力。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们要继续深入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完善和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继续营造各类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环境。这既是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必然要求和推进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当前保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迫切需要。
(一)深入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做优做强国有企业。过去一年,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取得进展,6家中央企业控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目前已有43家中央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整体上市,4家企业完成整体改制工作。建立规范董事会试点企业扩大到42家,出台有关文件17个,董事会规范运作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中国电建、中国能建两家综合性电力建设集团公司成立,电网主辅分离改革重组取得突破性进展。中央企业战略重组步伐加快,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工作稳步推进。今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通过资本市场和重点项目实施,吸引和带动其他所有制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推进大型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实现产权多元化,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继续推动和规范企业改制上市,探索完善企业整体上市后的管理体制。继续加大规范董事会建设力度,逐步启动董事会、董事评价工作,完善董事会规范运作的制度体系,继续扩大试点企业范围,加大外部董事培训力度。深化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建立根据经营管理绩效、风险和责任确定薪酬的制度。继续推进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厂办大集体改革,抓紧解决一批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历史遗留问题。二是继续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切实把国有资本投资重点放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推动国有企业内部业务板块之间、国有企业之间、国有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之间的重组整合。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走出去”,提高国际资源配置能力。要通过深化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大型文化企业或企业集团。三是研究推进垄断行业改革。深化垄断行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高管的收入,完善监管办法。制定三网融合试点方案并开展试点,推进电力、铁路、盐业管理体制和邮政主业改革。同时,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二)加快推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细则,完善促进民间投资体制,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更好更快发展。为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国务院近年来相继出台了支持、鼓励、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两个“36条”政策措施,非公有制经济取得长足发展。去年,虽然民营经济发展遇到较大困难和挑战,但依然展示出蓬勃生机与强劲活力。全国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到去年9月已超过900万家,注册资金总额近25万亿;个体工商户超过3600万户,注册资金总额超过1.5万亿。内资民营经济去年1—10月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达14.2万亿,占全国的58.9%;1—11月出口总额超过5700亿美元,同比增长33.3%,占全国的三分之一。截至去年9月,全国私营企业提供新增就业岗位800多万个,全国近70%的私营企业从事第三产业。民营经济在稳增长、调结构、保民生三个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的制度性、结构性和深层次问题仍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玻璃门”、“弹簧门”现象依然存在,“融资难”等问题更加凸显,困难和压力不小。今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狠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上半年将出台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相关实施细则。要完善政策执行效果的评价、监督和考核机制。鼓励地方政府结合自身条件制定民资利用的政策,将民资利用纳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探索将民资利用与外资引进同等纳入政绩考核。优化市场准入审批机制,规范民间投资审批程序。建立民企进入的援助机制,在投资待遇同等化基础上加强政策扶持。二是进一步打破垄断,放宽准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进入垄断行业的竞争业务领域。避免国企利用政策资源优势强势扩张而对民企的“挤出”,通过存量调整和环节拆分为民企腾出发展空间。在石油、电信、电力、铁路等市场集中度过高的行业,探索培育省级控股国企,由民资对省级国企参股或联营。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医疗、教育等社会事业领域。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建立社区中小银行,构建与企业构成相匹配、与企业需求相适应的融资体系。加强反垄断法的执法力度,防范垄断国企限制竞争或不正当竞争行为,切实保障新进入弱势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加快监管体制改革,探索“宽进严管”机制,下放监管权限,建立分层次的监管体系。三是继续加大对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扶持。扩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提高政府采购比例、加大税费优惠,完善财税支持政策。建立信贷奖励考核制度、加快发展各类金融机构、支持小型微型企业上市融资,努力缓解融资困难。扩大中央财政技术改造资金规模,重点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完善企业研发费用所有税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支持技术创新。鼓励有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参与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国家和地方科技项目以及标准制定。实施创办小企业计划,培育和支持3000家小企业创业基地。鼓励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
58.如何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报告》中,对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要抓紧制定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并作出了具体部署。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完善工资制度,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将国家机关、公共事业单位的职工工资增长与经济增长、物价水平挂钩,也就是与名义经济增长速度衔接,研究建立工资年度调整机制,变“几年一议”为“一年一调”,从“大步慢走”到“小步快跑”。使工资增长更加透明,劳动者的收入增长可以预期。完善工资宏观调控指导体系,发挥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的调节作用。以社会平均工资或区域、工资中位数为参照,研究建立可比较的行业工资制度,将行业间工资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内。逐步在各类企业尤其是非国有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并落实最低工资制度,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完善劳动定额管理。一方面,要完善工会的相关职能,支持职工用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另一方面,要完善企业信用机制,将职工权益保护作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因素。
(二)深化垄断行业和国有企业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引入新的竞争因素,不断弱化垄断性经营力量,创造平等竞争环境。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垄断行业特别收益金制度,扩大国有资本收益上交范围,提高上交比例,统一纳入公共财政。从成本核算开始,完善土地、矿产等资源产品定价机制,用部分超额收益建立平准基金,平抑国际市场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对行业平均成本和利润的影响,稳定国内市场供应。加强公路收费站、加油站、彩票经营网点等牌照型垄断企业的管理,限制经营权的多次转让、空壳运营,或将短期经营长期化的行为。同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的薪酬管理,限制过高收入,明确职务消费标准;逐步消除对非正式职工的薪酬和福利歧视,缩小行业内收入差距。在国有企业基本实行股份制、央企纷纷整体上市的情况下,维护国家经济利益与保障股东权益之间可能出现矛盾,要把超额收益征收制度转变为法律化的税收制度,对垄断企业的上市特别是海外上市行为加强监管,对已上市企业可采取市场回购方式,减少垄断企业的利润流失,将更多的收益用于社会保障事业,实现全民共享。
(三)改革税收制度,发挥二次分配的调节作用。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考虑家庭综合税负能力,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计征和抵扣。完善企业所得税制度,将减税负与促就业有机结合起来,对中小企业给予税收优惠。适时开征不动产税(房产税)、遗产税、赠与税,加大对高收入群体的税收调节力度。增加财政转移性支出,并更多地向低收入群体倾斜。
(四)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的全民共享机制,适度控制各级政府非税收入的规模和增幅。土地出让金是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的重要来源,要实行预算化管理,尝试编制土地出让和资金使用的中长期规划,限制短期行为。
(五)健全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制度。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的紧缺状况有所缓解,劳动力正在由过剩转向结构性紧缺,收入分配制度也应该做出相应调整,更多向劳动者倾斜。首先,要解决资本定价过高的问题,适度放开民间金融,缩小大型金融机构的存贷利率差,降低实体经济的金融成本,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其次,是提高管理、技术的市场化水平,淡化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行政背景,引入竞争机制,提高职业化程度。要创造条件,提高居民的财产性收入。
(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解决教育、就业、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机会公平问题,加大对基础教育尤其是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保障每个家庭的孩子都有公平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要向就业困难群体和低收入人群倾斜。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扩大覆盖面,逐步拉平全社会保障水平,实现从“碎片化”向“一体化”的转变,解决社会保障待遇差别过大的问题。
(七)加快公益、慈善事业的社会化进程,增强三次分配的调节作用。要逐步减少公益、慈善机构的公办色彩,完善审计等监督机制,增加透明度,提高公信力。对捐资建立公益性或慈善性基金,按国际通行做法给予税收优惠,鼓励慈善事业发展,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体系对缓解收入差距扩大的作用。
(八)加强收入分配监测体系建设,提高居民收入和财产的透明度。建立全国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特定人群的财产申报和高收入人群的收入申报制度。加强对大额资金流动的金融监控,逐步减少市场交易过程中现金支付的比例,以有效保护合法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
59.如何继续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事业单位是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或其他组织举办的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我国共有事业单位130万个,从业人员约3000万人。无论是机构数还是从业人员数,都是仅次于企业的第二大法人组织。它分布在教育、卫生、文化、农业、交通、城市公用、体育等领域和社会福利、社会中介、机关附属等行业。事业单位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机构,是社会事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法人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推动社会进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中央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与其他领域的改革相比,事业单位改革虽然也在分行业分地区推进,取得了进展,但总体上相对滞后,事业单位管理和运行中仍旧存在诸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行业体制改革也遇到了一些单靠行业自身难以解决的共性问题。一些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内部治理结构不健全,运行机制不灵活,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各行业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投入、收入分配、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不尽相同,衔接不够;公共服务领域发挥民间组织、社会资本和市场机制的作用不够,国家支持公益服务的政策还不完善,监督管理薄弱等。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事业单位和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影响其他领域改革的进展,从总体上推进改革势在必行。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和主要从事公益服务的三个类别,不同类别单位实施不同的改革与管理。一是推进主要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改革,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促进政事分开。要结合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特别是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统筹考虑机构和职能的调整优化,切实做到精简统一效能。二是推进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逐步将其转为企业,促进事企分开。要规范转制程序,完善过渡政策,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深化内部改革,转变管理机制,使这类单位真正成为自负盈亏、自主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三是强化主要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这类单位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高服务能力,保证政府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主导作用。同时,完善管理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规范和约束公益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行为,保证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益服务。
事业单位改革,就是要着力消除制约事业单位和公益事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一是着力推进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管理体制重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真正实现政事分开。要逐步减少行政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强化其履行制定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和监督指导等职责,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级别。同时,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管,加强审计和舆论监督,增强对事业单位的约束。二是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建立适应事业单位健康发展和规范管理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不同事业单位特点,积极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同时,选好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三是深化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险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加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实行差别管理,逐步减少审批事项,强化后续监管,做到既与社会事业发展相适应,又有效防止机构编制膨胀。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建立起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以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为重点,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意义重大,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我国事业单位情况千差万别,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改革策略,具体要求、方法和步骤不搞“一刀切”。要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原则,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坚定信心,精心组织,攻坚克难,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60.如何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发展?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对外贸易稳定发展主要面临两个突出矛盾和问题。
一是传统出口市场需求长期低迷。2006—2010年,美国进口年均增幅仅为1.4%,欧元区为2.2%,日本则是-2.5%。2011年前三季度,欧、美进口需求从低位反弹,但四季度后又迅速下滑。受经济复苏乏力、失业率居高不下等因素影响,发达国家居民将继续“去债务化”,加上政府陷入主权债务危机,被迫整顿财政和紧缩开支,这都决定了发达国家的市场需求将持续疲弱。今年1月底,反映全球航运运费变化的重要指标——波罗的海干散货指数跌破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时663点的谷底,创25年来的新低,预示着2012年国际贸易形势异常严峻,特别是欧美市场需求可能进一步萎缩。目前,我国对美日欧三大传统市场出口占我国出口总额的比重为44%左右,如果加上经香港的转口贸易,所占比重将超过50%,发达国家经济疲软对我国外需的影响不可低估。
二是传统低成本优势日益受到削弱。据亚洲鞋业协会调查,目前,我国制鞋业工资水平已相当于越南和印尼的2倍、印度和孟加拉的3倍、柬埔寨的近4倍。虽然我国劳动生产率仍明显高于周边国家,但由于各类生产要素集中进入成本上升期,低成本制造优势不可避免受到削弱。这就导致不少国际市场订单和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低端加工制造环节逐步向周边国家转移。受此影响,这两年我国加工贸易出口增幅明显放缓,占我国出口总额的比重由2009年的49%降至2011年的44%。与此同时,我国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也趋于下降。2011年前三季度,在欧、美、日的市场份额分别下降1.3个、1个和0.6个百分点,流失部分主要被周边国家挤占。
以上分析表明,我国对外贸易持续发展面临十分严峻的考验,主要依赖低成本、低价格开拓国际市场的经营方式难以为继,主要依赖高投入、高消耗甚至高污染获得的出口利益得不偿失,主要依赖美日欧等传统市场的风险与日俱增。必须创新工作思路,推动对外贸易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大力培育新的出口增长点,为对外贸易长期稳定发展增添新的动力。
一要保持外贸政策基本稳定。要在不利的外部环境下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首要任务是稳定和完善各项鼓励政策,有针对性地解决外贸企业遇到的实际困难,增强企业的信心。为此,《报告》明确提出稳定出口退税政策,扩大贸易融资和信用保险,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改进海关、质检、外汇等方面的监管和服务,帮助企业克服订单不足、成本升高、摩擦增多等多重困难和压力。
二要深度开拓新兴市场。近10年,美日欧三大传统市场在我国出口总额中的比重由54%降至44%,而东盟、巴西、印度、俄罗斯、南非所占比重由9%升至15%以上。目前,金砖5国、东盟10国、阿盟22国经济总量占世界近4成,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接近70%。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测,今后5年,新兴和发展中经济体有望保持6%的增长率,市场前景看好。《报告》强调,要在巩固美日欧传统市场的同时,深度开拓新兴市场。应尽快研究出台一揽子政策措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支持企业深度开拓南亚、中亚、南美、中东、东欧、非洲等新兴市场。
三要加快培育出口竞争新优势。要坚持以质取胜,出台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培育自主品牌、完善国际营销网络、建设研发设计中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深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推进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科技兴贸创新基地、船舶汽车出口基地建设,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认真落实关于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抓紧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加工贸易进一步向产业链条高端延伸、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巩固传统商品竞争优势,扩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出口,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
四要充分挖掘中西部地区出口潜力。近年来,中西部地区外贸发展势头良好。2011年,重庆、河南、江西、贵州出口分别增长165%、83%、63%和56%。应支持中西部地区扩大对外开放,提升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充分释放出口潜力。要引导加工贸易向中西部地区转移;鼓励中西部地区符合条件的开发区升级;扩大沿边地区对外开放,加强重点口岸建设,大力发展边境贸易,扩大特色优势产品出口等。
五要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近年来,我国服务外包发展很快。目前,全国有1万多家服务外包企业,从业人员达305万人,每年可吸纳60万名大学毕业生。2011年实际执行国际服务外包金额增长65%。有国际机构预测,中国将在2015年前后成为全球第一大外包中心。应抓紧制定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定位和发展目标,完善管理体制和相关政策,推动服务外包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改变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状况。
六要加强和改进进口工作。近年来,我国进口持续快速发展,已成为世界第二大进口国。这对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保障资源能源供应安全、促进贸易平衡、引导国内消费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我国对外贸易发展已从出口导向为主进入出口与进口并重的新阶段,扩大进口的战略意义更加突出。同时,我国又处于消费结构和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阶段,扩大进口还有很大的潜力可挖。《报告》强调,要坚定不移地实行开放的贸易政策,制定加强进口、促进贸易平衡的指导意见,完善进口政策,搭建更多的进口促进平台,推动进出口平衡发展。要重点增加能源原材料、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等进口,增加贸易顺差来源国和最不发达国家的进口。
61.如何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
2011年,我国利用外资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全年外商投资新设立企业2.77万家,同比增长1.1%;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1160亿美元(不含金融业),同比增长9.7%,中国利用外资连续19年居发展中国家首位。这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都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利用外资中仍然面临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利用外资形势比较严峻。受世界经济复苏乏力、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加深、国际金融市场动荡、欧美“再工业化战略”、发展中国家引资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我国利用外资压力陡增。2011年,我国利用外资增速由2月份的32.2%震荡回落至12月份的-12.7%。2012年1月份利用外资依然出现负增长。
二是外资的区域分布仍不平衡。2011年,我国中部和西部地区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分别达78.4亿和115.7亿美元,增长14.3%和28.2%,明显高于东部地区7.5%的增速。但从绝对量看,东部地区依然是外商投资的主要目的地,占全国利用外资的比重达83.2%,中部和西部地区所占比重仅为6.8%和10%。
三是对国内技术升级的带动作用也有待提高。2011年,通讯设备、计算机设备、电气机械、交通运输设备、化学制品等高端制造业吸收外资总量依然较多,但增幅普遍不高,不少领域还出现了较大幅度下降。与此同时,服务业利用外资增长较快,所占比重有所提升,但主要集中在房地产业领域。全年房地产业利用外资268.8亿美元,占服务业利用外资的比重为48.7%,占全国利用外资总额的23%。
针对我国利用外资面临的新形势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报告》提出坚持积极有效利用外资的方针,更多注重优化结构和提高质量。
一要保持利用外资合理增长。从2011年的情况看,发达国家对外资的吸引力明显增强,拉美地区已取代东亚国家成为外商投资的主要目的地。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最新预测,2012年全球跨国直接投资仅能维持温和增长,中国利用外资总体形势不容乐观。为此,我国应该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特别是软环境,简化外资行政审批,完善政策法规,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量,营造公开透明、平等竞争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法制环境,增强对外资的吸引力。
二要提升产业层次。这是提高利用外资质量的关键,也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利用外资工作的重点。2011年,我国再次修订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2年应该狠抓落实,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现代服务业。同时,研究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资政策,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积极稳妥地扩大教育、医疗等领域内基础性、非公益性服务的对外开放。
三要优化区域布局。我国中西部地区对外开放面临新的机遇,已经具备较大规模吸收外资的条件。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引导外资更多投向中西部地区,改变全国外资分布不平衡的问题。2012年要修订并实施《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提高中西部承接产业转移的能力,支持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外资企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编制实施沿边开放开发规划,研究出台支持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的政策措施。支持中西部地区符合条件的国家级开发区和边境经济合作区扩区、调整区委,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
62.实施“走出去”战略有哪些新举措?
从贸易大国到投资大国,从商品输出到资本输出,是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对外投资、工程承包、劳务合作都取得了长足进展,2011年,我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达到600.7亿美元,已跻身世界对外投资大国行列。目前我国正处于对外投资加快发展的重要阶段,一些企业具备了跨国经营的实力,“走出去”积极性很高。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政策体系、服务保障、企业国际化经营水平还不能完全符合形势发展的要求,特别是企业“走出去”的障碍依然较多。同时,一些国家对来自中国的投资既怀有期待,又抱有戒心,频繁以各种理由阻挠我正常投资活动,我国企业“走出去”同样面临“玻璃门”、“弹簧门”现象。当前,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工作重点是:
一要加强政策促进。要借鉴国际经验,尽快完善信贷、外汇、保险、财税、人员出入境等政策措施,促进对外投资便利化,为企业“走出去”营造更好的环境。落实财政支持政策,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加快签订多双边税收协定。完善外汇管理和服务,加大对“走出去”企业后续融资的支持,拓宽外汇储备有效运用的渠道和方式。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对外投资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充分发挥政策性保险机构的作用,支持商业性保险机构根据自身实际加强对外投资合作保险服务。
二要创新管理体制。必须改革和创新现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构建内外联动、安全高效、互利共赢的管理体制。要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进一步简化各类审批手续,赋予企业更大的对外投资自主权。加快“大通关”建设,提高海关、检验检疫、人员出入境、外事管理等方面的便利化水平。创新境外经贸合作区发展模式,完善支持政策和管理架构,引导更多企业集群式“走出去”。加强宏观指导,搞好战略规划,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督促企业遵守驻在国法律,尊重当地宗教和风俗习惯,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实现互利共赢。
三要突出合作重点。扩大能源、原材料、农业、制造业、服务业、基础设施等领域境外投资合作,积极开展有利于改善当地民生的项目。鼓励企业到境外建设生产基地、营销网络、研发机构和开展跨国并购,逐步发展我国大型跨国公司和跨国金融机构。做大做强对外承包工程,完善《对外承包工程条例》。规范发展劳务合作,抓紧出台《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及实施办法。
四要加强风险控制。当前,企业“走出去”的机遇较多,风险也不小,我国境外企业、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风险增高,生产经营风险增加,地缘政治风险增大,战略利益保障风险上升。要及时总结和吸取实践中的经验教训,加强制度建设和风险管理,注意防范各种政治、经济风险,维护我境外企业资产和人员安全。特别要加快与重要经贸伙伴的投资保护协定谈判,消除市场准入障碍,强化投资权益保护。加强对企业的风险提示,完善境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63.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区域合作有哪些重点任务?
中国是负责任的大国,坚定不移地实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中国愿意在平等互利基础上与世界各国开展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愿意积极参与多边经贸事务和全球性问题治理,与世界各国一道,共同分享发展机遇,共同应对各种挑战。
一要继续推动与发达国家经贸关系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关键要加强战略对话,增进战略互信,深化互利合作,妥善处理分歧,构筑总体稳定、相对均衡、合作共赢的经贸关系。积极推动落实中美贸易投资一揽子合作计划,在发展中逐步解决双边贸易不平衡问题。支持欧盟和国际金融机构为解决欧债危机采取的各项措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参与应对欧债危机。支持企业参与日本灾后重建。力争完成与加拿大投资保护协定谈判,研究启动中加自贸区谈判。争取与澳大利亚自贸区谈判取得突破。推进与瑞士自贸区谈判。
二要不断深化与周边国家的互利合作。坚持以邻为善、以邻为伴的方针,发展同周边国家的友好合作关系,积极开展双边和区域合作。今年要认真落实好中国—东盟和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尽快启动中韩自贸区谈判,推动中日韩自贸谈判迈出实质性步伐。深入推进与周边国家的互联互通。深化上海合作组织务实合作,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进程。
三要全面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团结与合作。发展中国家是中国可以依靠和信赖的长期合作伙伴,也是我国市场多元化和企业“走出去”的战略重点。要充分运用中俄印、基础四国、金砖五国等合作机制,加强多双边对话,增进战略互信,削减贸易和投资壁垒,促进经贸合作快速发展。利用俄罗斯加入世贸组织的机遇,扩大对俄出口,规范中俄贸易秩序。要以最大诚意,力争结束与海湾合作委员会的自贸区谈判。加强改进对外援助工作,认真落实对非务实合作八项新举措和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新老六项举措等承诺,更多安排民生、生态环保和软援助项目,使对外援助惠及更多的受援国民众。
四要积极参与多边经贸体系。中国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系,坚守多哈回合谈判十年成果和发展授权,积极推动谈判进程,努力建立公正、公开、合理、非歧视的多边贸易体制。深入参与G20、APEC等多边机制,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对话与协调,在国际金融体系改革中发挥建设性作用。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加强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
五要进一步加强两岸四地经贸合作。落实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和八个补充协议,研究内地与港澳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路线图。支持港澳积极参与多边区域经济合作。鼓励港澳企业与内地企业共同开拓国际市场,搭建企业联合“走出去”平台。稳妥推进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落实及后续协议商谈,促进两岸经济发展,造福两岸人民。
64.如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职能、管理方式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政府自身建设的根本变革。经过十年多的改革,国务院分五批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2183项,占原有总数的60.6%,各地区取消和调整了行政审批事项7万余项,占原有总数的一半以上,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这项改革仍然不到位:政府掌握的行政审批事项依然较多,特别是在投资和社会发展领域,清理不彻底;有的把审批事项合并或调整为核准、审核、事前备案等,改变了形式,但没有改变审批的实质;一些审批事项程序繁琐、时限长、办事效率低下;一些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管理不规范,随意性大,如在一些部门和地区,利用“红头文件”、地方性法规、规章等,以登记、备案、年检、监制、认定、审定以及准销证、准运证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事项等。因此,必须下更大力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的要求是:坚持市场优先和社会自治原则,凡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行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的,政府就要退出;凡能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就不要再搞前置审批。审查评议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凡不涉及国家秘密的,要向社会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突出三个领域:
一是投资领域。要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真正确立企业和公民个人的投资主体地位。国家只批准或核准政府投资项目和关系经济安全、涉及整体布局和影响资源环境的项目,其他原则上由投资者自主决策、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二是社会事业领域。加大对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削减和调整力度,放宽社会资本进入的限制,打破垄断,公平准入,鼓励竞争。
三是非行政许可审批领域。要认真清理一些部门和地方利用“红头文件”、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对公民、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提出的要求和限制性规定,对那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按法定程序设定的登记、备案、年检、监制、认定、审定事项以及准销证、准运证管理措施,要一律取消。
通过对政府部门现有管理职能、审批事项的审查评议和清理,力争2012年公布第六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为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打好基础。
65.如何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全面做好政府工作,必须提高政府的行政能力。一方面,要通过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一系列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另一方面,也要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今年在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方面重点抓好三件事:
第一,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自觉尊重和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严格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行政执法是政府大量的、日常的行政活动,事关法律要求的实施,是依法行政的重中之重。今年要以规范行政执法为重点,切实提高各级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水平。要按照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要求,对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都要平等保护,对一切违法行为都要严肃追究,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在横向上,继续推进相对集中执法和综合执法,整合执法资源,切实解决多头执法、交叉执法问题;在纵向上,要根据不同层级政府职能的特点,合理配置执法权限,减少执法层次,下移执法重心。要规范执法程序,保证执法过程和结果公正。要改进执法方式,凡通过教育能够达到执法目的的,要慎用或者不用处罚和强制手段。要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避免执法的随意性。要完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彻底解决执法经费与罚没收入挂钩的问题。要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制。当前,人民群众对一些地方基层执法的意见比较大,特别是在涉及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领域,乱执法、滥执法、执法寻租与执法不力、渎职失职、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并存,直接损害了一些群众的切身利益。要认真清理基层执法项目,规范基层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公开、时限承诺、结果查询等制度,着力解决执法粗暴、方法简单等问题,坚决纠正在执法中滥用职权、办事不公、假公济私等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第二,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温家宝总理在《报告》中指出,“扩大社会主义民主,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扩大行政决策和管理事务公开的范围和领域,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更好地监督政府。一是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近些年这项工作已经取得积极进展,今年力争有更大突破。要尽快实现中央部门预算、地区和部门预算分配、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向社会全面公开,不断细化公开内容。二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和交易信息公开。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转让、大额资金使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涉及市场准入和竞争性事项,都要依法公开招标或拍卖,并将过程和结果全面公开。三是加强各级各类政务中心建设。各部门应把大部分接待、受理、咨询、办复等工作转移到政务中心集中办理,这可以节省大量人力物力,有利于精简机构和提高效能。原则上实行一个部门、一级地方政府一个窗口对外。不管谁来办事、办什么事,都在一个窗口受理、咨询和办复。四是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大力推行和规范网上办公和网上审批。把行政事项、审批程序、申报条件、办事方法、办结时限、服务承诺等在网上公布,实行网上公开申报、受理、咨询和办复,为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
第三,下大力气降低行政成本。现在,一些党政机关办公花钱大手大脚,公务接待大吃大喝,奢靡之风屡禁不止,行政成本日益攀高,与人民群众要求政府把更多的物力财力用于改善民生的呼声背道而驰,社会反映强烈。这种状况必须尽快改变。今年重点抓好以下方面:一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全面推进“三公”经费公开。按照中央部署,“三公”经费预算今年继续实行零增长,并有所压缩。要进一步扩大中央一级公开“三公”经费的部门,细化经费公开内容,并推动地方政府“三公”经费公开。继续清理公务用车,下大力气减少公务用车总量,规范公务用车使用和管理,加快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范执法执勤用车和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用车的配备使用,加强对越野车配备使用的管理。严禁国家公务员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活动。二是深化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加强对节庆类活动、公祭类纪念活动以及党政机关主管的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的管理,完善制度规定,严格审批程序和经费管理,坚决制止和取消那些增加基层负担、形式大于内容的活动。同时要加强对博览会、体育运动会的规范管理工作。对各类经批准允许举办的论坛、节庆和博览会、体育赛事等活动,都要严格控制规模,厉行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三是全面清理和从严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要严格审批程序,从严控制建设标准,规范建设资金来源和管理方式。对违反规定的要限期整改或停止,并严肃追究责任。
66.如何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工作?
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今年要着力抓好以下方面:
第一,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长期性、基础性的制度建设。邓小平同志曾讲过: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必须坚持不懈地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体制机制改革,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当前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制度建设: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二是深化政务公开,全面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三是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项目、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国有产权、政府采购这四个方面,必须全部纳入这一市场进行交易,并将准入、程序、过程和结果向社会公开。
第二,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要继续深入治理征地拆迁、住房保障、土地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涉法诉讼、信访维稳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强化对征地拆迁的监管,认真执行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分配、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坚决纠正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等行为,真正把保障性住房建成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廉洁工程。要配合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政策,严厉查处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等行为。要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重大事故的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瞒报谎报的行为及其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二要重点强化对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救灾救济资金、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加强对民生领域投入的专项审计,确保这些直接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宝贵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不发生跑冒滴漏和挪用滥用现象。这应当成为一条高压线。三要着力纠正重点行业的不正之风。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深入治理公路超期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这是近年行业不正之风的一个新发领域,必须将其扑灭于星火状态,不能任其发展成燎原之势。
第三,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管,促进廉洁从政。一是全面落实廉政准则,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的制度,特别要报告个人收入、房产、投资等有关事项。应当加快推进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向社会公开的步伐,并加强抽查和审查监督,确保所报告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二是依法依规约束领导干部行为,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土地及矿业权拍卖、企业上市及重组等经济活动。这些领域是权力最易介入的活跃、敏感地带,也是易发贪腐行为的“重灾区”。三是继续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问题,治理违规建房或多占住房、买卖和出租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问题,治理违规放贷以及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四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认真执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加强干部管理监督、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中的“免疫”功能。
第四,深入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要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有关规定,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股权激励和职务消费,严格执行企业招待费向职代会报告制度。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和责任制考核。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特别是参股企业和国外境外国有资产监管。二是加强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要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反腐倡廉工作,认真解决在招生录取、基建工程、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学术诚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要认真开展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和非公有制企业等防治腐败工作,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反腐倡廉建设。三是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抓好国土资源、交通运输、铁路、水利、电力等领域以及资格资质审批、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规划管理、建设实施、资金管理等环节的治理工作,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
第五,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要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案件,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中内幕交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司法领域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依法查处跨国(境)商业贿赂行为,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对腐败案件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不管涉及哪个部门、哪个人,都要一视同仁,决不手软、决不姑息,让人民群众看到反腐败斗争的希望。
67.怎样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当前,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关键时期,时不我待。实现国家现代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要看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质性进展,可以说重点和难点都在民族地区。要制定更加切实有力的支持政策,进一步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扎实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高度重视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制定的一系列支持政策措施。要高度重视解决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坚持把加快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配套,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为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措施,实践证明这些政策措施符合实际情况和需要,取得较好实效。但是,由于有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比较缓慢,或者在贯彻落实中打折扣,或者缺乏及时的配套政策措施,致使一些本来很有效的政策措施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应该说,不是政策不好、措施没力,问题是没有全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还将根据实际需要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出台一些更有力的支持政策措施。有了支持政策措施,只是解决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关键是要把政策措施及时、配套、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真正落到实处,才能实实在在地推进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民族地区要加快培育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离不开国家的支持,离不开其他地区和社会各方面的帮助。但从根本上讲,最主要的还是应当把立足点放在提高内生动力和活力上,紧紧依靠自身的力量才能加快发展速度,发展才有后劲。只有内外紧密结合,形成强大的合力,发展才能长久、持续、稳固。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在建立和完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方面改革创新。坚持在不违背国家大原则,不违背国家整体利益的前提下,只要有利于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就应当在体制机制上大胆探索、大胆改革、大胆创新。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级各类人才,充分发挥人才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努力培养大批具有一专多能、一技之长的劳动者。尤其是要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管理和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农牧业等方面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使用,造就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队伍。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着力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坚持从本地区实际出发,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培育支柱产业,是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采取特殊政策措施,支持民族地区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努力形成传统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协调发展的产业新格局,形成一批具有民族特色、地区特点的产业品牌。加快能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形成一批高技术、高水平、高效益的石油、天然气、煤炭、水电、风电等产业基地,带动当地经济加快发展。国家和地方政府对民族地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在项目审批核准、投资、税收、信贷、土地等方面,应实行差别政策给予特殊鼓励和支持。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继续把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加大投资力度。重点加快建设一批对经济社会发展起支撑作用的铁路、公路、民航、能源、水利、供电、供水等大型项目,力争早见成效。优先建设一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中小型项目,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巩固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成果,扎实推进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遏制生态环境继续恶化的趋势。加大建设投资力度,建立健全生态保护和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加快建立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多渠道筹集生态建设资金。
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优先位置,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在边疆民族地区、人口较少民族、少数民族人口聚居山区和贫困地区,民生事业落后状况最为突出,严重影响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把改善生存环境、生产生活条件和加快社会事业发展,作为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作为优先加快发展的着力点和基础保障。以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及交通、供水、供电、居住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增加投入。用于发展教育、医疗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文化事业等方面的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和各种补助资金,重点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倾斜,逐步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加大扶贫开发力度,优先解决特困少数民族人口和民族地区贫困问题。解决贫困问题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更是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贫困问题不解决,民族地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目标就无从谈起。民族地区农村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应当把扶贫开发工作摆在首位,优先解决特困人口的贫困问题。采取更加特殊、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口支援、帮扶力度,集中国家和各方面扶贫资金,实施针对集中连片特殊贫困地区、特困人口的扶贫攻坚,力争尽快基本改变贫苦落后面貌。
68.怎样做好宗教工作?
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宗教工作,温家宝总理在《报告》中明确指出:“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维护宗教团体、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他们在促进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我国是世界宗教问题处理得最好的国家之一。长期以来,在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国家宗教政策的指导下,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国的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逐步做到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各宗教之间、各宗教团体之间和睦共存,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之间、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和谐相处,保持了宗教领域的团结和稳定。
在复杂的国际环境和国内新形势下,怎样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努力推进宗教和谐,维护社会安定和稳定,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仍然是一项重要的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正确认识宗教的历史性、社会性和群众性,清醒认识宗教的复杂性和长期性,提高对做好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做好宗教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既要保证群众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也要保证信教群众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任何宗教团体、信教群众的宗教活动,都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至上,不妨碍社会正常秩序,不侵犯他人权益,确保社会安定和稳定。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充分发挥宗教团体、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和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是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保证。国务院已经颁布实施的《宗教事务条例》,以及相继制定出台的《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备案办法》等一系列配套的法规,是宗教事务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依据,使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和宗教活动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对做好宗教工作意义重大。这些法律法规为做好宗教工作,加强宗教管理,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保证作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一是深入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和一系列管理办法;二是坚持有法必依,宗教团体、信教群众切实做到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三是修订、制定相关配套法规,使宗教事务法律法规逐步健全完善。
进一步加强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宗教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宗教工作机构的干部队伍素质是个重要因素,是基本保障。一是着力加强宗教工作机构的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培养一批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熟悉宗教工作的干部,确保宗教事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强对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培训重点是地(州、市)、县(市)分管宗教工作的领导干部和宗教工作部门负责人,深刻领会、把握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国家宗教政策,熟悉、掌握做好宗教工作的基本方法,了解当地宗教事务的基本情况和新形势、新问题。三是加强和创新宗教院校工作。坚持把握好中国特色宗教院校的办校方针,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创新教学方式方法。
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宗教团体、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正当权益。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通知》精神和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工作,加快提高宗教教职人员参保率。切实帮助宗教界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
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工作调查研究。针对当前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分析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在总结基本经验、正确判断形势、找准问题原因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加强宗教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为进一步做好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积极协助做好宗教活动组织工作。指导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通过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推动创建活动更广泛地开展。积极协助、引导宗教界依法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范化。指导、支持宗教界挖掘和弘扬宗教教义、宗教文化、宗教道德中的和谐理念,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促进宗教界公益慈善事业规范有序发展。
69.怎样做好侨务工作?
遍布世界各地的几千万华侨华人,是中华民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的特殊资源和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温家宝总理在《报告》中指出:“全面贯彻党的侨务政策。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支持他们积极参与祖国现代化建设与和平统一大业。” 侨务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部分,充分发挥侨务工作的独特优势和作用,紧紧围绕国家和人民事业的大局,以为侨服务为中心,不断开创侨务工作的新局面。
充分认识做好侨务工作的重要意义。侨务工作是党和国家的一项战略性工作。做好侨务工作意义重大,不仅有利于国家现代化建设,也关系扩大我国的国际影响力和良好形象。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侨务工作,坚持把推进侨务工作不断发展、不断取得新成绩和进步放在重要位置。坚持从国家政治和战略的高度,全面分析研究当前以至今后一个时期侨务工作可能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及面临的新形势;研究确定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明确新形势下侨务工作的方向和重点工作。在此基础上,坚持从实际出发,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侨务工作做出全面部署,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不断把侨务工作推向前进。
全面贯彻党的侨务政策。党和国家历来重视侨务工作,关心海外华侨华人的权益保障和发展,重视发挥海外华侨华人的优势和作用。根据侨务工作的发展变化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党和国家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支持和有利于开展侨务工作的政策。实践证明,党和国家的侨务政策是符合侨务工作实际需要、行之有效的,深受广大海外侨胞、归侨侨眷的拥护和支持。进一步做好侨务工作,关键是要把党和国家的侨务政策贯彻好,认真落到实处,并根据形势发展变化的实际需要,不断完善、制定有利于开展侨务工作的政策措施。
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切实帮助解决归侨侨眷的实际困难。保护侨胞侨眷的正当权益,是进一步团结侨胞、凝聚侨心、增强认同感的重要举措。依法维护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在华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支持海外侨胞维护在外合法权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更好地营造依法护侨的社会氛围,认真听取、梳理、研究海外侨胞及归侨侨眷的合理诉求,切实帮助归侨侨眷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逐步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加大对贫困归侨侨眷的帮扶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城镇贫困归侨侨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统筹安排农村贫困归侨侨眷脱贫工作,纳入当地扶贫开发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帮扶力度。
充分发挥海外侨胞、华人的独特作用。积极推动海外侨胞、华人与我国开展经济、科技、教育、文化等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吸引他们的投资、技术和管理经验参与现代化建设,共同传承中华文化,共同促进中华民族振兴。进一步加强侨务对台工作,支持华侨华人爱国友好社团、各界友好人士开展反独促统活动,充分发挥他们参与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积极作用。发挥侨务工作的联谊功能,积极主动加强与遍布世界各国和地区的海外侨胞、华人交流往来,组织开展多种多样的联谊活动,凝聚侨务资源,增强他们的特殊纽带作用,发展壮大对我友好力量,增进中外友好关系,扩大我国的国际影响。
加强侨务干部队伍建设。做好侨务工作,需要健全、强有力的侨务工作机构和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作基本保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着力加强侨务工作机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培养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懂侨务爱侨务工作的干部,确保侨务工作不断开拓新思路,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取得新成绩。
70.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科学发展有哪些重点任务?
巩固的国防和强大的军队,是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的坚强后盾。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战略任务。全军和武警部队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胡主席关于新形势下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推动国防和军队建设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为主线,全面加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有效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能力,坚决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各项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重要力量支撑和坚强安全保障。
(一)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抓好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官兵工作,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人民军队的根本宗旨,不断强化军魂意识,确保广大官兵坚决听从党中央、中央军委和胡主席指挥。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在全军开展“赞颂科学发展成就、忠实履行历史使命”教育活动,以饱满的政治热情抓好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和军委部署要求,大力发展先进军事文化,持续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高度重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党史军史和形势政策教育,扎实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和心理服务工作,确保部队政治坚定、思想稳定、纯洁巩固。
(二)不断增强我军信息化条件下综合作战能力。适应世界军事变革新趋势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新要求,围绕实现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战略目标,深入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扭住核心军事能力建设不放松,加快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不断提高基于信息系统的体系作战能力。加强军队信息化建设,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和基础工程建设力度,推动信息技术成果转化运用,提高各类信息系统融合集成和保障能力。加强国防科研和武器装备建设,大力提高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优化武器装备体系结构。加快全面建设现代后勤步伐,提高后勤供应保障能力和质量效益。全面推进军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贯彻落实,加紧培养大批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积极稳妥地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逐步推进军队组织形态的现代化。
(三)持续兴起大抓军事训练热潮。坚持把军事训练作为部队经常性中心工作,作为加快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的重要举措,始终摆在战略位置,形成大抓军事训练的浓厚氛围。坚持从实战需要出发从难从严训练部队,强化部队基础训练和使命课题训练,深化诸军兵种联合训练,积极开展信息化战场环境下训练,加强新型作战力量训练,统筹抓好非战争军事行动研究和演练。深入推进军事训练转变,适应部队武器装备发展、体制编制调整、兵员结构变化等新情况,不断改进训练方法和手段,创新信息化条件下训练模式。广泛开展群众性岗位练兵和比武竞赛活动,激发广大官兵练兵热情。加强信息化训练条件建设,做好训练中政治工作和后勤、装备保障工作。
(四)进一步加大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力度。加强军事立法工作,积极推进军事法制建设,完善军事法规体系。加大法规制度执行力度,严格按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规范部队建设和工作。加强纪律建设,强化号令意识,做到纪律严明、令行禁止。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治军带兵的特点规律,增强部队管理教育的科学性有效性。切实加强重大安全问题防范,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涉军敏感问题,加强保密工作,确保部队安全稳定。认真贯彻《军队基层建设纲要》,全面搞建设,扎实打基础,反复抓落实,促进基层建设全面进步和官兵全面发展。
(五)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着眼国家安全需要和现代战争特点,坚持以任务需求为牵引,以质量建设为核心,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完善国防动员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能力。进一步完善国防动员体系,突出抓好高新技术领域动员建设,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突出科技参战支前,突出综合动员保障等关键环节,推进国防动员信息化进程,努力提升核心动员能力。加强预备役部队和民兵骨干队伍建设,优化后备力量规模结构和力量布局,不断提升后备力量建设质量。大力加强国防教育,充分运用各种新型媒体和手段扩大教育的社会覆盖面,增强教育效果,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的浓厚氛围。
(六)深入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坚持国家主导、制度创新、市场运作、军民兼容原则,充分依托和利用社会资源,提高国防实力和军事能力,实现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良性互动。进一步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军队人才培养体系和军队保障体系,不断拓展军民融合式发展途径,完善融合机制,丰富融合形式,提高融合层次,持续推进军地资源开放共享和军民两用技术相互转移,逐步形成在重大基础设施、海洋、空天、信息等关键领域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军队和武警部队要积极参加和支援国家经济建设,积极协助地方维护社会稳定,坚决完成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深入开展军民共建与和谐创建活动,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贡献。
71.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有哪些新举措?
2008年5月以来,在国共两党、两岸双方和两岸同胞共同努力下,两岸关系实现了历史性转折,开创出和平发展新局面。过去的一年,两岸关系实现了稳中有进,经受了严峻考验,保持了良好势头。反对“台独”、认同“九二共识”,巩固交流合作成果,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成为两岸民意的主流。
当前,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由开创期进入巩固深化的新阶段,面临着继往开来的新形势。前进的道路上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做好新形势下的对台工作,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中央对台工作大政方针,继续贯彻胡锦涛总书记“12·31”重要讲话精神,以持续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为主题,以深入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为主线,积极有效做好各项对台工作,进一步巩固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动两岸关系取得更扎实的进展、更丰硕的成果,为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创造有利条件。
进一步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在不断筑牢两岸关系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基础。要准确把握形势,认真总结经验,谋划新的举措,扎实有效推进各项对台工作,不断拓展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
一是坚定不移地执行中央对台工作大政方针,全面贯彻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思想和政策主张。要围绕持续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这一主题开展各项工作,确保两岸关系发展朝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向前迈进。
二是在反对“台独”、坚持“九二共识”的政治基础上增进两岸互信。继续加强国共两党高层往来与交流对话,促进两岸双方保持良性互动,进一步采取发展两岸关系的积极措施,促进两岸关系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同时,继续为今后破解两岸政治难题创造条件。
三是全面深化两岸经济金融合作。充分发挥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及其各工作小组的作用,重点推进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后续的投资保障、货物商谈、服务贸易和争端解决四大议题商谈,力争尽早取得成果。争取如期签署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加快推进两岸金融合作,推动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探索两岸银行相互参股等新的合作方式。大力加强有规划指导、有政策支持、有产学研共同参与的两岸新型产业合作,力争取得实质进展。积极支持和鼓励两岸双向投资,推动台湾方面对大陆企业赴台投资进一步放宽限制、扩大领域,提供必要环境和条件。继续支持大陆台资企业发展。各地各部门不仅要注重招商引资,更要重视做好后续服务,主动了解台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采取积极措施帮助台资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协助台资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拓展大陆内需市场。进一步加强台胞台商权益保护工作。
四是巩固两岸各界大交流局面,进一步扩大各领域交流合作。在保持现有交流态势、不断扩大交流范围的基础上,争取在各领域都建立起一批有广泛影响、能持续发挥作用的两岸交流重点平台。着力推动两岸交流的机制化建设,提高交流合作的质量与水平,使两岸同胞联系更紧密,感情更贴近,利益更融合。切实加强以弘扬中华文化、增强民族认同为核心的文化教育交流,积极推动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合作。推动商签两岸文教领域相关协议,促进两岸文化教育交流合作机制化。持续扩大两岸各界尤其是基层民众的交往,促进交流合作长期、深入发展,不断增进相互理解与同胞感情,不断凝聚促进两岸关系发展的共识。积极鼓励两岸青少年开展交流。为台湾学生来大陆就读创造更有利的条件,为台湾学生和其他台湾居民在大陆就业和发展事业营造更有利的政策环境。继续促进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持续增加赴台个人游试点城市的数量。进一步简化台湾同胞来往大陆的手续。
五是要以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为主线开展各项工作。要更加注重为台湾同胞多办实事,多办好事,多了解台湾民众的需求,更加重视实施对台惠民措施,使更多的台湾民众尤其是基层民众在两岸交流合作中受益。鼓励更多的台湾同胞以各种形式参与两岸交流合作,把个人的切身利益和事业发展与两岸关系发展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开展各项工作都要考虑台湾的实际情况,努力贴近台湾基层、贴近台湾民众,提高针对性,增强实效性。要最广泛地团结台湾同胞,最大限度地聚拢一切支持两岸关系改善发展的台湾各界人士,不断强化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流民意。
六是继续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活动。“台独”势力及其分裂活动,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最大阻碍和威胁,必须坚决加以遏制。要高度重视思想领域的反“台独”斗争,支持岛内各界清除“去中国化”的遗毒。通过加强两岸交流尤其是思想文化领域的深度交流,促使越来越多的台湾民众恢复和增强中华民族认同以及“台湾人就是中国人”的意识。同时,欢迎民进党人士以适当身份来大陆参访,多了解大陆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多了解大陆的对台政策。对于那些曾经主张过、从事过、追随过“台独”的人,欢迎他们回到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正确道路上来。
七是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加快建设。各有关部门都应采取积极措施,支持包括平潭综合实验区在内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充分发挥海西在两岸交流合作中的先行先试作用。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在“共同规划、共同开发、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同受益”方面逐步进行探索。欢迎和鼓励台湾各界人士参与海西建设。
各有关方面都应当按照中央的要求,高度重视对台工作,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把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增强大局意识,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台工作的投入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对台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72.做好2012年外交工作有哪些重点任务?
当前,国际形势的变化复杂深刻,和平、发展、合作的时代潮流更加强劲,形势中也存在诸多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外交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不断推进外交实践和理论创新,服务发展,维护和平,促进合作,进一步推进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对外友好合作,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作出积极贡献。具体来说,2012年外交工作主要重点包括:
(一)努力为国内发展服好务。精心筹备我领导人出席20国集团洛斯卡沃斯峰会、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等一系列重大多边活动,继续参与应对金融危机的国际合作和全球经济治理机制建设,引导国际体系变革进程朝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协助防范经济金融和能源安全风险,反对保护主义,大力推进自贸区建设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公平原则,建设性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德班会议后续国际谈判进程。
(二)继续深化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关系。做好我国领导人同亚洲各国领导人在重要多边场合的会晤工作。充分利用各种交流机制加强沟通、增信释疑。深化与周边国家利益融合,提升同周边国家经贸合作层次和水平。积极参与周边各种合作机制,以主办上海合作组织峰会和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为契机,推动区域合作深入发展。坚持对话协商解决地区热点问题和矛盾分歧。办好与多个周边国家建交周年纪念活动,增进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
(三)加强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团结合作。确保我领导人出席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四次会晤取得积极成果。进一步发挥我领导人年初出访亚非拉一系列国家的积极效应,夯实发展中国家在我国外交全局中的基础地位。开好中非合作论坛第五届部长会。推进对非经贸合作转型升级。妥善应对西亚北非地区局势动荡,处理好叙利亚、伊朗等地区热点问题。办好“中阿合作论坛”第五届部长级会议,积极做好阿盟、海合会等重要区域组织工作。以高层交往带动我同拉美国家和地区组织交流合作迈上新台阶。
(四)推进同各大国关系长期稳定健康发展。要同各大国加强战略对话,增进战略互信,拓展合作领域,妥善处理分歧,避免一些国家因举行大选等国内政治因素干扰双边关系。安排好中美两国领导人多边场合会晤和高级别对话磋商,扩大习近平副主席访美产生的积极效应,推动中美关系在健康的轨道上稳步前行。保持中俄高层交往势头,确保两国各级别合作机制有效运作,在重大国际和地区热点问题上加强中俄战略协作。继续支持欧洲应对债务危机的努力,推动与德、法、英等欧洲大国关系不断发展,继续发展好与欧盟机构关系,加强与中小国家的合作。
(五)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巩固国际社会一个中国的格局。继续做好新形势下涉藏、涉疆外交工作,严防和遏制境外敌对势力干涉我内政行径。妥善应对国际上各种事态发展可能对我国产生的影响,为国内社会政治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六)加强领事保护机制和能力建设。做好各类突发事件领保应对预案,进一步健全中央、地方、企业和驻外使领馆“四位一体”的领事保护联动机制,大力推进预防性领保工作,更好地维护海外中国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七)大力拓展公共人文外交。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加强与国内外媒体和公众的交流活动,增进国内外各界对我国发展道路理念、外交政策和外交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进一步树立我国的良好国际形象。加强同各国文化、教育、科技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加深国民之间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