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5日电(记者姜雪丽)国家质检总局25日发布的水果罐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两成多水果罐头质量不合格,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8.8%。
此次,质检总局共抽查了天津、河北、辽宁、山东、广西等9个省份68家企业生产的80种产品。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违规使用甜味剂和防腐剂;固形物含量和净含量低于明示值;标签标注不规范。
此次抽查质量较差的产品有河北省遵化市地北头金绿园食品厂生产的久保桃罐头、河北省遵化天山食品厂生产的琦源通牌糖水桃罐头和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益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六石桥牌龙眼王罐头。
购买水果罐头应注意是否有“胖听”现象
新华社北京2月25日专电 水果罐头以新鲜水果为主要原料,经过加工处理、装入镀锡薄板罐、玻璃罐或耐高温蒸煮袋等容器中,采用密封高温杀菌、排气、密封、冷却等工序,达到商业无菌,从而延长食品保质期的一种保鲜食品。
另外,在生产加工中没有破坏水果的组织结构,更好地保存了水果的外观及营养成分,一直受到消费者的喜爱。
消费者在购买和食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购买水果罐头时,首先观察外包装是否整洁干净,字迹印刷清晰;其次应确定该产品在保质期内,食品标签中是否标注有企业的名称、厂址、配料表、净含量、固形物含量、标准号、质量等级等信息。
2、对以玻璃瓶包装的产品,可观察内容物块形是否完整,有无异物。还要看水果颜色不应发生褐变,糖水清亮透明,无混浊现象。选择金属罐包装的产品时,不要购买金属罐的外壁或罐盖有因腐蚀引起的生锈等现象的产品。
3、对包装物外形发生变化的产品不要购买。当水果罐头被微生物污染,失去食用价值时,经常会产生“胖听”现象,即通过肉眼观察产品的外包装物体积增大。金属罐包装的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受物体碰撞,常出现外壁内陷现象,空气极易进入,致使内容物酸败变质,发现上述情形的产品不要食用。
4、购买水果罐头时,应区分糖水罐头和糖浆罐头。糖水类罐头的糖水浓度一般在15%左右,比较适合直接食用。糖浆类罐头的糖水浓度很高,在65%以上,只适合于食品加工。所以消费者在购买时要看清食品标签上糖水浓度含量,加以区分再购买。
5、消费者应尽量在信誉良好的商场选购正规企业或产品主产区有一定规模的企业生产的产品。
6、水果罐头中水分和糖分含量很高,开盖后,很容易造成微生物的大量繁殖,引起产品的酸败。建议消费者尽量一次食用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