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答网民关于加强干洗行业环境监管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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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焱说:总理你好!我在干洗行业工作十几年,深知这个行业废弃物对我们水源的危害,干洗店多数用四氯乙烯作为干洗助剂,四氯乙烯废弃物由于长期被随意丢弃至生活垃圾中使其渗入土壤最终污染水源。加之现在这一行业多数采用加盟连锁的形式发展,所以污染的问题已经非常严重,这还不包括这个行业产生的其它废弃物。建议引起重视。

环境保护部回复:四氯乙烯是一种无色透明、有类似乙醚气味、毒性较强、易挥发的液体溶剂。据了解,大多数的干洗店用四氯乙烯作为干洗剂,如果管理不善,不仅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而且逸散到大气中会参加光化学反应,进一步产生二次颗粒物和增加臭氧浓度。同时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弃的四氯乙烯属于废卤化有机溶剂类(HW41)。

商务部会同我部于今年年初下发了《关于加强内贸流通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商建函〔2015〕4号),其中明确指出要重点强化内贸流通领域(包括洗染行业)易产生污染企业和设施的监管,并联合对部分省份进行了相关工作检查。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制定出台《干洗行业VOCs排放标准》,并进一步加强对干洗行业的环境监管,确保VOCs达标排放。要求干洗店一是根据《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1号),淘汰开启式干洗机的使用,推广使用配备压缩机制冷溶剂回收系统的封闭式干洗机,鼓励使用配备活性炭吸附装置的干洗机;二是对干洗剂妥善保存,防止干洗剂泄漏;三是对废弃干洗剂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规范贮存后送至有专门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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