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答网民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发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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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ry00说:总理您好!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政策实际执行后,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企业确实免征税了,但却很难领到发票开给消费者或合作方了。小企业想要发票,要么按3万元销售额交税,要么得拿个人身份证去国税局开个人发票。政策是好的,可是执行起来却让人很别扭,希望能改善,把好事做好!

税务总局回复:2014年10月1日起,月销售额2至3万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考虑政策执行中的多种情况和细节,明确了发票开具、按季纳税等政策及相关征管配套措施。

月销售额2至3万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并不影响纳税人领购、开具普通发票;若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规定,可以在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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