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答网民关于投资项目备案管理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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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祖国说:总理,您好!按照最近颁发的《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实行备案管理的投资项目网上提交备案申请,无需提交由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可研报告了。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6号令)中规定的需要做节能报告表(书)的数据来源依据就没有了。那么只要立项时需要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还是要提交节能报告表(书)和可研报告(因为做节能报告需要依据)。建议统筹协调相关政策,或者也像做环评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一样,颁发个《建设项目能源评估分类管理名录》。

发展改革委回复:《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规范的是企业投资项目,其中备案是对非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的管理方式。按规定项目单位必须首先向项目备案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再分别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和环评审批手续。因此,项目备案是项目管理的第一道手续,对于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项目备案前无需办理节能评估等相关手续。而留言中提到的提交可研报告事宜,是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的要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无需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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