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12月1日电(槐向晨、邹兰)据天津市统计局资料显示,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就业观念、就业形式、就业格局的变化,非工资性收入已成为天津居民家庭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源呈现多元化格局。
“十五”期间,天津市加大对个体私营经济的扶持力度,为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利保证。居民家庭来自个体经营净收益成倍增加,2005年家庭人均个体经营净收益将达到620元左右,比2000年增长2.3倍。
居民投资意识的增强,市场投资渠道的拓宽,居民所得红利、利息和各类投资收益等财产性收入日益增多。2005年家庭人均财产性收入将达到130元左右,比2000年增长16.1%。
其中,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和住房条件的改善,购房投资的居民增多,出租房屋收入迅速增长,2005年家庭人均出租房屋收入比2002年增长6.2倍;住房市场的起动,带动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2005年家庭人均提取住房公积金收入将达到200元左右。
另外,居民收入水平提高以后,居民间相互沟通,联络感情,礼尚往来增多,赠送收入迅速增加,2005年家庭人均赠送收入将达到550元左右,比2000年增长57.6%。(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