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工作动态>> 地方政务
 
陕西省农村水电电气化县建设超额完成"十五"任务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02日   来源:陕西日报

  由水利部批准陕西省实施的13个“十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经过4年建设,共完成投资34.2亿元,新增装机22.45万千瓦,目前已超额圆满完成建设任务。

  陕西省农村水电可开发容量280万千瓦,而80%的水电开发量处于陕南地区,河流交错、雨量充沛的水资源使当地成为小水电开发的重地。经水利部批准,从2001年起,陕西省开始实施13个“十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项目。项目实施以来,陕西省采取社会融资、吸纳社会资金办电、突出骨干电源工程建设等措施,全力加快了农村水电电气化县建设,使陕南各地小水电建设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得到发展,并在水利部要求的基础上增加了1个县的建设任务,使周至、太白、白水、西乡、洋县、勉县、镇巴、平利、宁陕、旬阳、岚皋、石泉、镇安、紫阳等14个县先后达到国家农村水电电气化标准,超额完成“十五”农村水电电气化县建设任务。

  小水电建设为建设农村小康社会做出了一定贡献,并成为一些县的支柱产业,同时还对保护和改善长江流域自然生态条件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建设,项目县的国民生产总值由113.5亿元增加到139.1亿元,增长了22.6%。农民人均纯收入由不足1200元提高到1452元,增长了21%。实现了乡镇通电率100%,户通电率达到了99%,有35.28万户群众实现了“以电代燃”,以电代燃户率达到30.9%,项目县的森林覆盖率平均提高了8.5个百分点。(记者 刘国英 通讯员 秦延安)

 
 
 相关链接
· 陕西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部署禽流感防控工作
· 陕西省政府贯彻国务院非公资本若干决定实施意见
· 绿色无公害果园使陕西果业抢占“绿色”制高点
· 陕西省全力整治石油生产运输治安秩序
· 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出台
· 陕西省政府救灾工作组在汉中核查灾情指导救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