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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加大煤矿安全投入 2006年将不少于15亿元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08日   来源:黑龙江人民政府网

    为从东风煤矿“11·27”特别重大爆炸事故中吸取教训,扭转省煤炭企业目前安全投入不足、安全设施薄弱等问题,黑龙江省已决定自明年开始将国有重点煤矿的吨煤提取标准由15元增加到20元,以加大对煤矿安全的投入,不断改善煤矿安全技术条件。

    东风煤矿“11·27”爆炸事故不仅暴露出国有重点煤矿管理不善、责任不落实等漏洞,还反映出了黑龙江省煤矿安全基础薄弱,投入不足的现实问题。为加强煤矿安全基础建设,黑龙江省已确定从2006年开始大幅增加对煤矿安全生产和技术改造的投入。黑龙江省要求所属的煤炭企业必须因企制宜,制定煤矿企业安全设施改造规划,要对现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评估,制定更新改造计划,落实改造项目。要尽快采取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逐步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装备,不断改善安全设施条件。

    为保证安全投入和技改项目的落实,黑龙江省已决定自2006年开始提高国有煤矿吨煤提取标准,由原来的15元提高到20元,提取的安全费用,专款专用。此外,黑龙江省明年还将投入1亿元用于全省煤矿的技术改造,比2005年增加了一倍。

    据了解,2005年黑龙江省煤炭企业实际用于安全设施改造项目资金10亿元,2006年的煤矿安全投入总额将不少于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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