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认真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企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
黑龙江省国土资源系统清理纠正的范围是: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派驻机构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点是领导干部。清理纠正的内容是:在清理投资入股煤矿的同时,全面清理纠正投资入股用地、用矿问题。不仅业务处室工作人员要如实登记填报,党务、人事等综合部门工作人员也要认真登记填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监督职能,认真负起责任,做到全面清理,逐个登记,杜绝疏漏。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要坚决严肃处理。(晨明 记者 谭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