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财政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支持乡镇卫生院改造等渠道,共投入各类资金6.7亿元,有力地缓解了全省农村看病难的问题。
三年来省财政共安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5.95亿元。从2004年起,省级财政对经济薄弱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按每人每年补助10元提高到15元。据统计,全省已有97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农民3796万人,覆盖率为88%。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对农村各类特困人员实行医疗救助。
此外,江苏省还支持300所乡镇卫生院改造建设,每所卫生院平均按50万元的投入进行基本医疗设备购置改造,其中:省财政补助50%,乡镇卫生院自筹50%,争取2006年全面完成改造任务。省财政还安排专项培训经费,帮助乡镇卫生院培训业务骨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