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天津市“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保证食品供应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经天津市政府领导同意,从2005年12月25日起至2006年2月12日(正月十五)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检查重点是米、面、食用油、肉与肉制品、乳制品、水产品、水发货、饮料、膨化食品、调味品、糖果制品、茶叶、白酒、葡萄酒及果酒、蜜饯、炒货食品、豆制品、蔬菜、水果、保健食品。集贸批发市场、超市、旅游景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中小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餐饮业、非法加工窝点、小作坊为重点环节。
该市还对检查工作提出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组织巡查,建立值班;强化农村食品监管;搞好宣传,家喻户晓;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总结经验,反馈信息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