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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林业厅总结“十五”期间林业可喜发展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26日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十五”期间,云南省在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林业产业发展等诸多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总结经验有:

    一、坚持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来定位和发展林业

    主动适应国家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要求,系统整合了林业建设工程,依托国家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发展八大产业,形成了我省林业跨越式发展的主要载体;系统总结了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林业建设的经验,深刻剖析了林业发展所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贯彻落实中央《决定》,为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出台《决定》奠定了基础。实践证明,林业只有融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之中,紧密围绕、主动适应和自觉服务于国家建设的大局,才能获得不懈的发展动力。

    二、坚持以大工程带动大发展

    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农村能源建设等林业重点工程和发展八大产业的全面启动,并整体列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调整和优化了林业生产力布局,带动了林业的快速发展和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形成了全面加快林业发展的良好态势,林业建设的速度和效益明显提升。

    三、坚持以改革促发展

    云南省林业厅一方面认真学习领会并贯彻中央和省委的精神,另一方面坚持与时俱进,敢于从云南林业加快发展的客观实际出发,大胆进行改革、创新,从原来计划经济陈旧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工作模式中解放出来,从已被实践证明是不合时宜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条文中解放出来,以思想的大解放促进林业的大发展。在中共中央《决定》和省委《决定》指导和推动下,省林业厅开展了林业分类经营、厅属国企脱钩改制、商品材指标管理、林业综合执法改革、天保工程区人工商品林采伐等改革试点工作,各州、市纷纷出台了有关的地方配套政策,从而有效地激发了林业的内在活力,各种生产要素迅速向林业聚集,非公有制林业迅猛发展,国内外,国有、民营以及跨国企业纷纷投资云南林业,呈现出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形式多样化的新趋势,形成了全省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的新格局。

    四、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

    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一直是林业的两大任务。“十五”期间,云南省林业主管部门下大力气研究和解决实现二者之间科学合理的结合。云南省具有生物多样性的优势,富集的野生动植物资源,既是发展特色林产业的优势所在,同时也是云南省生态建设和保护的重点、难点。省林业厅提出在工作中一方面要把资源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对森林资源特别是野生珍稀动植物的保护力度,有效地保护好云南省珍贵的天然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区。这对保护好云南省生物的多样性,改善生态环境状况显得尤其重要。另一方面,要通过对森林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来促进对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要搞好区划界定,科学确定公益林和商品林的比例,大力建设商品林基地,加快发展速生丰产用材林、特色经济林、薪炭林等,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满足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木材和多种林产品的需求。这既增加了农民收入,又能从根本上缓解经济发展对生态建设的巨大压力,使林业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得到协调发挥。云南省林业开始步入了一个保护与发展并重的良性轨道。(武建雷  云南省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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