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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政府与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合作开展核电工作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29日   来源:人民日报-华南新闻

  海南省政府12月27日与中国广东核电集团签署了合作开展核电项目前期工作框架协议。此举意在保护好海南核电厂址资源,为发展核电作好前期准备,满足海南未来中长期经济发展对能源的旺盛需求。

  根据协议,海南省政府与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将发挥各自优势,合作开展海南核电项目前期工作。海南将在国土、规划、水利、海洋、环保等方面支持核电前期工作,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把核电厂址作为稀缺资源,通过规划及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保护。广东核电将在海南省政府的指导下,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快速推进海南核电项目前期工作,积极配合海南省有关方面制定核电及电力等有关规划,做好核电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使海南各界认识核电、了解核电、支持核电。

  据悉,海南现有电力装机容量近200万千瓦,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用电量一改多年来低位缓慢增长的态势,电力供需矛盾逐渐显现。“十一五”期间,海南一批大中型工业项目将陆续建成投产,一些新的旅游开发项目将进入建设高潮,未来5年电力需求增长将再翻一番。预计“十一五”期间,海南全社会需电量年均增长15.5%,到2010年达到175亿千瓦时;电网最大发电负荷将翻一番,2010年达到260万千瓦时,平均每年增加负荷25万千瓦时。

  据介绍,海南省政府与中国广东核电集团签署的合作核电项目,其规划和审批需要经国务院核准,申报程序严谨。此外,该项目投资大,需要有作为投资主体经验、具备专业化建设和运营管理能力的企业参与。加之项目建设周期长,涉及人才、资金、技术等问题,因此需要提前规划,早作准备。(单憬岗 邱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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