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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为农民工设立讨薪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09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呼和浩特1月9日电(记者任会斌)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法律援助中心为讨薪农民工设立求助“绿色通道”。

    记者了解到,因嫌法律援助无偿、费时、费力,不少法律援助中心缺乏援助积极性。为杜绝在受理农民工求援时出现拖延推诿现象,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要求各地法律援助中心严格遵循《法律援助条例》等规定,及时受理讨薪农民工的求助申请。

    根据要求,在受理农民工求助时各地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热情服务,并简化援助申请手续。凡符合援助条件的,工作人员必须优先受理。

    此外,各级法律援助中心还必须加强与各地信访、法院、工会、劳动仲裁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以提高法律援助的工作效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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