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发出通知,要求全区党员干部在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认真开展廉洁从政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奉公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各地要通过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的活动,努力营造崇尚廉洁的社会氛围。
通知规定,节日期间,党政机关一律不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等活动。减少和简化各种形式的会议。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严禁利用岁末年初突击花钱,乱发福利、奖金;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费旅游和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禁止公车私用。各级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带头执行中央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严禁违规违纪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许“跑官要官”,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
通知要求, 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做好冬季期间困难群众特别是受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切实安排好节日期间群众的生产生活。要加强对救灾救济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救济和捐助款物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真正做到思想到位、安全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执法监管到位,努力消除事故隐患,切实维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坚决禁止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乱摊派。采取有力措施解决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问题,坚决防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发生。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各级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要严格财政管理,严肃财政纪律,加强审计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