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群众看不起病的问题,吉林省长春市卫生局决定从19日起在各直属医疗单位,各县(市)区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为困难群众实施“三免、二十减”医疗优惠措施。在长春市居住的低保户、特困职工、残疾人到医院就医可享受到相应的优惠政策。
“三免”即免收门诊挂号费、院内会诊费、住院诊察费。“二十减”即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心电、B超、胸透、X光片、肝功、两对半、血糖、血脂、肾功、甲功、血沉、抗“O”、类风湿因子、心肌酶、凝血4项和血离子检查等检查费减免20%,普通床位费减免50%。城镇低保户持低保优惠证,特困职工持特困证,残疾人持残疾人证到以上医院就医可享受相关优惠。
长春市卫生局要求各医疗单位要结合本院的实际,将本院的优惠项目和优惠办法在院内醒目位置公示,并设立免费咨询门诊。各医院要保证医疗质量,为特困群众提供良好的服务。(周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