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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事业单位改革即将启动 三类划分区别对待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31日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近日从黑龙江省人事编制工作会议获悉,今年黑龙江省将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类推进、分步到位的原则,全面启动事业单位改革,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先行,着重抓住事业单位分类、资源整合两个重点和四个工作环节。黑龙江省将召开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会议,进行专门部署。

    据介绍,事业单位改革涉及黑龙江省2.9万个单位、近100万职工的切身利益。此次改革,将根据性质职能和公益化程度,对事业单位进行科学分类。根据社会功能的不同,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从事公益服务的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三大类。以此为基础,分别确定具体改革目标和内容,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改革措施和管理方式。将现有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逐步转为行政类机构或进行整合,将现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逐步转为企业。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改革以后,原则上只有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内。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方面的不同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具体划分为公益一类、公益二类和公益三类三个类别。目前,国家具体可操作的政策和界定标准 尚未出台,在过渡阶段,必须从严掌握,对于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先暂定为公益一类;对于近期转企条件尚不成熟的,在过渡阶段,可暂定为公益三类,待时机成熟再划出。

    同时,打破条块分割、自成体系的管理体制,对重复设置的事业单位进行整合。资源整合的重点放在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和财政部分补助的事业单位,资源整合要结合不同单位的特点和实际,采取撤销、合并、划转、脱钩、产权改革等多种方式进行。改革管理体制、财政投入机制、人事管理制度、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规范、搞活和发展事业单位,不断提高公益服务质量。改革将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类推进、分步到位的要求,确保公益服务水平不降低、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

    此外,中央决定,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将于7月份开始,黑龙江省将根据国家总体政策,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黑龙江省还将在乡镇机构编制调整和整合工作已经完成的基础上,继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巩固扩大改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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