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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规范乡镇收支行为 建立农民增收减负机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08日   来源:云南日报

  为从根本上建立减轻农民负担的保障机制,去年7月以来,云南省进一步加快了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农村综合配套改革步伐。到2005年底,全省已撤并乡镇170个,撤并学校及教学点3000个,保证农村义务教育投入,400多个乡镇实行了“乡财县管乡用”,规范和强化乡镇收支行为,初步构建起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

  2005年以来,云南省继续贯彻“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全面落实农业税减免政策,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进一步为3400多万农民减轻负担5.1元,至此,农村税费改革共为农民和涉农企业减负27亿元。为巩固减负成果,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全省乡镇撤并减少15%的目标,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乡镇撤并工作,到2005年底,全省已撤并减少乡镇263个,撤并幅度达16.8%;同时对乡镇事业站所进行了归并精简,全省乡镇行政和事业编制分别减少500多个和6900多个,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深化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全省共撤并校点3000多个,清退代课教师和临时人员4974人和1587人;并加大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在中央补助21780万元的基础上,省财政又投入11043万元。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行“乡财县管乡用”改革试点,全省已有400多个乡镇实行,进一步理顺了县乡财政体制。

  在积极推进“三大改革”的同时,对农村经营服务收费进行了治理整顿和规范,建立了涉农收费公示制度、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制度、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和报刊征订“限额制”,健全完善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为从制度上保证农民长期稳定减负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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