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贵州省撤销了原贵州省抗灾救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贵州省减轻自然灾害委员会(简称省减灾委)。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肖永安任省减灾委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刘福成、省民政厅厅长郭猛任副主任,省发改委、民政厅、财政厅、民航贵州安监办、成都铁路局贵阳铁路办事处、省军区司令部、省武警总队、省红十字会等39个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省减灾委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省民政厅厅长郭猛兼任办公室主任,副厅长江建民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贵州省减灾委的主要工作职责是:研究制定并落实减灾工作政策和规划;协调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开展重大减灾活动;开展国际和省外交流,指导各地开展减灾工作;组织、协调全省抗灾救灾工作等。
贵州省减灾委的成立,对于增强贵州省各级政府应对突发灾害事件能力,提高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深入开展减灾行动,全面落实减灾措施,大力推动全省减灾工作的开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