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已全面建立起农村低保制度,但去年市县政府预算资金仅落实78.9%,严重影响了这项工作的开展。今年海南省要进一步扩大农村低保覆盖面,全省农村低保人数预计将从去年的8.5万人增加至15万人,这对各市县资金落实提出了更高要求。
据统计,2005年全省18个市县共预算农村低保资金2308万元,但实际到位的只有1822万元,占预算资金总额的78.9%。省民政厅今年1月5日的一份统计表显示,去年完成预算安排到位的有8个市县。
去年海南省财政安排1000万元资金用于农村低保,省民政厅还从国家每年拨给的冬令春荒救济款中安排了2000万元。但据了解,部分市县并未将后一款项用于农村低保。
由于农村低保资金筹措机制尚未正常运转,资金来源尚不稳定,海南省农村低保资金仍存在一定缺口,因此还未能做到对农村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如屯昌县按60元的保障标准,应保对象应为4000人左右,但目前纳入低保的仅2840名,不少市县都存在类似情况。
海南省政府决定,2006年要进一步扩大农村低保覆盖面,全省农村低保人数预计将增加至15万人,按每人月补差35元计算,全省需投入农村低保资金6300万元。为切实保证农村低保“扩面”工作完成,省政府已决定今年投入3000万元作为海南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省民政厅要求各市县要按照农村低保专项资金分摊比例,结合“扩面”后的实际保障人数,足额将本级财政承担的农村低保专项资金列入预算。预算农村低保专项资金科目必须单列,不得与其他专项资金合并,确保预算资金专款专用。据了解,目前已有14个市县预算安排了2006年农村低保金。
海南省还将尽快出台《海南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以进一步完善低保资金分级负担分级管理机制。目前《办法》已完成法核程序。(记者 黄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