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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06年起全面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及收费标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22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乌鲁木齐2月22日电(李敏燕、赵蓉)新疆从今年起全面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及收费标准,也就是说,不再审批学校“公转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对公办中小学改制学校进行全面调查。改制学校主要是指将公办中小学交给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校长个人,利用民办教育的部分政策,改办或另办一所不改变“国有”或“公有”性质,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民办学校经营与管理机制的新型学校。

    近年来,新疆对公办中小学进行办学体制改革试点,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教育经费筹措渠道,利用社会资金促进了教育事业发展,但是有些地方在公办中小学体制改革试点过程中存在办学性质不清、改制行为不规范、收费过高,以及简单地出售、转让公办学校等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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