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在日前发布的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强调,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不断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支持“三农”发展。
报告指出,农村金融的良好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条件。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金融、政策性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金融服务已覆盖了绝大部分农村地区。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制定并组织实施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资金支持方案,“花钱买机制”。2005年末,全国农村信用社资本充足率提高到8.03%、支农资金实力增强,年末,农业贷款余额10071亿元。
同时,央行积极推进邮政储蓄改革,调整邮政储蓄转存款政策。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自2003年8月1日起,邮政储蓄新增转存款利率从4.131%下调到1.89%;新增存款由邮政储蓄机构自主运用。
政策性银行的作用也得到大力发挥。2005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累计发放储备贷款722.5亿元,同比多投放147.7亿元;累计发放粮食收购贷款2086.5亿元,同比多投放470.1亿元。同时,审慎推进“三粮企业”等新业务发展,全年累计发放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工企业及其他粮食企业贷款237.2亿元。
作为国有商业银行,农业银行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继续得到发挥。截至2005年9月末,中国农业银行有61.9%的机构网点、51.5%的在岗员工和34.9%的贷款分布在县及县以下,除本身的主要业务外,还为其他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和业务支持。
全国农村信用社的农业贷款和农户贷款快速增长,增速大大高于其他各项贷款,目前农业贷款占其各项贷款的比重已从1999年的40.3%提高到2005年的46.7%。在加强信用户、信用村镇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农村小额贷款业务发展。
央行表示,针对农村金融需求的特点,将加快构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体系。巩固和发展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成果,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发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金融功能和作用;坚持中国农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方向;积极稳妥推进邮政储蓄改革,扩大邮政储蓄资金的自主运用范围,引导邮政储蓄资金返还农村。
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条件下,中央银行将鼓励农村金融组织和金融产品创新,不断改善农村金融生态。(记者王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