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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教育督导评估结果首次列入县级领导政绩考核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24日   来源:光明日报

    已通过“双高普九”验收的县(市、区),如果在省级教育评估中连续两年达不到要求,将被取消“双高普九”称号。福建省的这一规定使“双高普九”称号不再是“终身制”。福建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省教育厅的意见,提出将对全省的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教育工作进行全面督导评估,其评估结果将首次列入对县级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据了解,近年来,福建省“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促进了地方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重视,特别是实施“双高普九”以来,各地办学条件得到改善,办学效益得到提升。但当地仍有一些地方政府存在畏难情绪,“双高普九”成果得不到巩固提高。督导评估制度将促进县级政府更好地履行教育职责。

    据悉,福建省级教育督导评估将在县自评、市核查的基础上进行,县(市、区)政府收到省督导评估组的《督导评估意见》后,应在30天内提出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县级自评每年一次,要将自评结果作为制定工作计划、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设区市一般每年或两年对所辖的县(市、区)进行一次复查。凡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学校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认定不合格。同时,省级评估结果将上报省政府,并抄送省委组织部门、省人大科教文卫委、省政协文教卫体委和设区市党委组织部门等。(记者 高建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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