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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修订原有考核办法 政绩考核注重协调发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12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海口2月12日电(彭敏、王志方)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就市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工作发出通知,对原有考核办法进行修订,注重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以此提高海南省的整体竞争力。

    通知说,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海南,省委、省政府决定对《海南省市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考核办法》进行修订,并从2005年考核年度起施行。

    修订后的考核办法,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对市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考核,内容涉及经济总量、投资、财政、城乡居民收入、就业、教育、卫生、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人口与计划生育等,全面引导市县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增强市县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提高海南整体竞争能力。

    据介绍,海南省从1998年起开展市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工作,期间曾二次对市县考核办法的指标体系进行修改和充实。此次加强对市县社会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的考核,科学性强,更符合海南的客观发展实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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