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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采取四项措施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26日   来源:辽宁日报

  记者2月22日从在沈阳召开的辽宁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为进一步提高依法监管国有资产的能力,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顺利推动国企改革,省国资委提出力争用一年的时间,基本建立起国有资产监管和经营的基本框架。

  据介绍,强化对国有资产的监管,辽宁省将采取四项措施。具体措施包括,完善国有资产监管的组织体系和法规体系,在已完成机构组建的基础上,把握定位、完善职能、理顺关系、建立规范运作机制,探索县(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有效形式,推进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完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和薪酬分配制度,逐步建立针对企业负责人的综合考核体系,形成包括财务预算、经营业绩指标核定、业绩考核以及年薪制兑现在内的“四位一体”经营责任与考核激励体系,探索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方式,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探索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从今年开始,辽宁省将研究制定企业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办法,探索建立符合辽宁省实际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加大国有资产监管力度,推进建立会计、审计、统计三者有机衔接的出资人财务监管机制,启动月报编制上报工作,加快建立和完善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失误、重大财产损失责任追究等制度。(记者 唐成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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