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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明确煤矿监管责任 省安监局监管四大国矿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02日   来源:黑龙江日报

    今年黑龙江省煤矿安全日常监管职能,已由省经委调整到省安监局。日前召开的黑龙江省安全生产会议进一步明确了监管责任,龙煤集团及所属四大分公司由省安监局直接监管,9个产煤地市的地方煤矿由当地安监局监管。

    今年,该省在自上而下理顺煤矿监管机构、职能后,将建立起分级检查制度,对非安全重点的矿井,实行县区半月查,市级月查制度;对高、突瓦斯矿井,重大隐患单位,实行县区跟踪查,市级半月查,省级重点督察制度。

    据了解,经过调整,黑龙江省现已建立国家煤矿监察、地方煤矿监管两套机构进行煤矿安全监管体制,其中黑龙江煤监局代表国家负责对煤矿进行重点、定期、专项督察;省安监系统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管;省经委负责从专业角度对煤矿进行行业管理。(记者 高天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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