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水利部以水规计[2006]61号文件,批复了海河口、永定新河口、独流减河口(以下简称“三河口”)综合整治规划治导线调整项目任务书,明确了“三河口”规划治导线调整的工作内容和实施方案,为“三河口”规划治导线调整工作提供了基本依据。
为保障流域和河口地区的防洪安全,促进河口地区和天津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按照水利部的要求,海委于2005年7月组织编制完成了“三河口”综合整治规划治导线调整任务书并上报水利部,2005年8月通过水规总院审查。
按照任务书的批复要求,海委已初步编制完成了“海河口综合整治规划治导线调整报告”,并征求了天津市有关部门的意见,将于近期上报水利部。永定新河口和独流减河口综合整治规划治导线的调整工作也正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