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开展了一系列集中打击和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成功破获了一大批影响面广、涉案金额大的犯罪案件,同时,通过与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与企业和权利人加强共同协调,逐步健全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长效机制。据统计,2005年,全国公安机关以侵犯知识产权罪罪名立案侦办的案件达1799起,同比上升52%;破案1470起,同比上升46%;抓获犯罪嫌疑人2119人,同比上升56%;涉案总价值12.8亿元,同比上升366%。
一、组织开展“山鹰”行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2004年11月至2005年12月,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部署,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以打击制假售假、侵权盗版等犯罪活动为重点,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犯罪“山鹰”行动,集中侦破了一大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在长效机制方面进行了探索完善,取得了良好成效,得到了国内外有关组织、企业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一是依法侦办和破获了一大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针对群众和知识产权权利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地公安机关会同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3万余次的联合整治行动,集中查破了一大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药、化肥、种子、食品、药品、家用电器、汽车配件的犯罪案件,维护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受到了群众的欢迎。二是集中力量督办了一批侵犯知识产权大案要案。“山鹰”行动期间,公安部挂牌督办了130起影响大、情节恶劣的大要案件。目前这些案件已经全部破获,牵涉到的制假、贩假窝点全部捣毁。今年1-5月是“山鹰”行动后续阶段,公安部将继续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加大重大案件侦查起诉工作的督导力度,确保不法分子受到惩处。三是彻底摧毁了一批跨地区、跨国的犯罪网络,缉捕了一批制假贩假的组织者、策划者。“山鹰”行动期间,公安部明确提出了“精确打击”和“全程打击”的方针,指导各级公安机关彻底摧毁规模大、情节恶劣的跨地区犯罪网络25个,破获跨国犯罪案件7起。广东、天津两地公安机关联手破获了赖寿强制售假“皇家礼炮”等洋酒案,摧毁涉及6省的犯罪网络;同时,公安部部署全国28个省、区、市公安机关协助四川省公安机关破获何木贵假冒农药案,从全国2000家销售点清缴追回125个品种的假冒伪劣农药,案值4000余万元。
此外,为加强著作权保护,公安部会同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等部门,紧密围绕深挖非法光盘生产线,规范音像制品发行、复制单位经营活动,深挖制作、储存、运输、销售侵权盗版出版物的犯罪团伙等工作重点,对侵权盗版违法犯罪活动给予有力打击。据不完全统计,自1996年以来至今,各地公安机关共查缴非法光盘生产线217条。2005年,广东省公安机关连续破获3起非法生产光盘案,查获非法光盘生产线10条。四川省公安机关成功打掉一个以成都为中心、盗版光盘销售网辐射省内6地市的特大销售盗版光盘团伙,摧毁盗版光盘储存、销售窝点15个,收缴盗版光盘16万余张,抓获违法犯罪人员20余名。
二、密切协作配合,顺畅与行政执法机关及司法机关的协作机制
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工作中,各级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以及工商、质检、药监、版权、专利、烟草专卖、海关等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加强配合,积极探索建立信息沟通、情报交流、调查取证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强化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初步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有效衔接。2000年以来,公安部与工商、质检、专利、版权等行政执法部门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并下发了《关于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规定》、《关于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的意见》、《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等规定,形成了顺畅的衔接配合机制。2006年1月和3月,公安部分别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版权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在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违法犯罪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关于在打击侵犯著作权违法犯罪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和强调公安机关侦查破案的职责和任务,将工作模式由“依赖被动受案”改变为“及时发现和受理”,强调公安机关的主动进攻,逐步把公安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关系定位在“主动侦查”与“阵地控制”上,强化刑事执法工作。
三、加强国际合作,联手打击跨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
针对假冒盗版犯罪活动在世界各国猖獗泛滥这一国际化问题,针对跨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流动区域广、流通数量大、涉及环节多和来源多元化等特点,2006年3月,公安部与海关总署制定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协作的暂行规定》,加强违法犯罪信息的通报,形成相互衔接的顺畅机制,并将联合各国执法机构采取新的办案策略,对跨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涉及的生产、销售、报关出口、零售等多个环节进行实施“全程打击”和“精确打击”,摧毁整个跨国犯罪网络。同时,公安机关高度重视与各有关国际组织、执法机构的执法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发达国家的好做法和经验,严厉打击跨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2005年11月,公安部派代表团赴国际刑警组织总部参加“第二届打击假冒与侵权全球会议”,提出了中国公安机关关于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国际合作的倡议,得到与会各方的积极响应。2005年9月,公安部部署天津、河南公安机关与美国执法部门开展“越洋行动”,摧毁涉及11个国家的制售假药犯罪团伙,分别在美国、中国缉捕了涉嫌从事制售假药犯罪活动的理查德•考利和李文辉等犯罪嫌疑人。此外,公安机关还抓获了来自英国、墨西哥、黎巴嫩、俄罗斯等国的犯罪嫌疑人。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制意识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仅需要加大打击力度,把侵权者送上法庭,更需要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各地公安机关积极配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充分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群众宣传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的巨大危害,努力营造全民关心、参与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各地公安机关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大规模的集中销毁侵权商品、街头宣讲、展览、风筝放飞等活动,有效提高了群众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2005年5月,全国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被中央十多个部委评为“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先进单位”。
保护知识产权是我国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发展、激励自主创新的内在要求,也是扩大对外开放的客观需要。中国公安机关将严格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履行职责,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目前,公安部已经成立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经济犯罪侦查局承担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进一步加强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的组织领导,同时,公安部部署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山鹰2号”专项行动,依法及时、准确地侦破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深挖和缉捕幕后组织者、策划者,彻底断绝其死灰复燃的能力和条件,充分发挥刑罚的教育惩治作用。公安部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打击机制;职责明确、衔接紧密的配合机制;沟通便捷、运转高效的协作机制,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办法,充分运用执法资源,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