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东省就业工作会议了解到,广东推出一系列政策,通过扶持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农村进城务工青年就业培训补贴到个人等措施促进就业,推动城乡统筹就业。
“新政策创造更多机会促进就业,今后广东城乡居民只要想就业就有机会。”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说,下一步要加快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体系,建立培训促进就业和就业与社会保障联动机制,并在珠江三角洲地区率先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
根据相关政策,广东从2006年开始要全面组织实施“创业富民工程”,“十一五”期间组织20万具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能力的城乡劳动者参加创业培训,力争创业成功率达到30%以上,通过劳动者的成功创业增加30万个就业岗位。参加创业培训结业者可以凭培训合格证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也可以凭失业证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城镇居民将享受多项扶持政策,如果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可获得额度为2万-3万元人民币的小额担保贷款,以及各种行政事业费、税费的减免。全省农村青年也将在“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和“智力扶贫”中得到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并获得一次性职业培训或者创业培训补贴。
新的就业政策不仅鼓励就业,也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按照政策,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和加工型企业招用再就业人员将获得税费减免,同时按照相关要求获得社会保险补贴;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一位再就业人员将获得2万到3万元的贷款支持,累计获得不超过100万元的贷款。
广东省政府提出,今后各级政府投资或者给予优惠政策的各类经营性市场、商铺,应预留30%以上的摊位优先租赁给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并按规定减收租赁费、摊位费、集贸市场管理费和卫生清洁费等费用。(记者 邓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