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工作动态>> 地方政务
 
重庆市制定反腐倡廉法规制度首次引入听证机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29日   来源:工人日报

    重庆将出台国内首个有关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行为处分的行政惩戒性规定。为此,重庆市监察局、规划局联合召开《关于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听证会,这也是该市制定反腐倡廉法规制度首次引入听证机制。

    《规定》对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章的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制定了惩戒措施,明确规定,对违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大过、降级、撤职直至开除处分。在情节认定上,主要以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行为造成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大小来区分。

    据重庆市监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出台《规定》将更好地规范城乡规划管理的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减少工作失误、提高工作效能。而引入听证制,对于进一步发扬民主,充分尊重和体现相关各方的知情权、批评权和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记者张晓峰)

 
 
 相关链接
· 太原出台规定:亿元重污染项目审批须听市民意见
· 《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在杭州举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听证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45号)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听证规则(试行)
· 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新规 受行政处罚可申请听证
· 银川市检察院首次对未成年人拟不起诉案公开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