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工作动态>> 地方政务
 
"十一五"福建将形成省市县3级流浪儿童救助网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30日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福建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29日召开今年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要求,把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内容,力争年内所有设区市全部建立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并逐步向县、区和乡镇、社区延伸,“十一五”期间在福建省形成省、市、县三级较为完备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网络,为流浪儿童提供救助、保护、教育、返乡和安置等方面的服务。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福建省综治委副主任、福建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曾喜祥出席会议并讲话。 (记者 蓝云 )

 
 
 相关链接
· 福建2006年起将设立专门机构对流浪儿童分类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