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获悉,从3月底开始到12月底,广西各级检察机关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部署,开展严肃惩治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专项行动,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以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邓海华介绍,这次重点专项行动,重点在工程建设、医疗购销、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领域开展集中打击商业贿赂犯罪。同时,各地将根据近年抓系统案件的实际情况,打击其他系统和领域中出现的商业贿赂犯罪,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范围广、影响面大的商业贿赂案件,要依法从严惩处。
据了解,从2003年至2005年,广西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480件509人,分别占同期立案总数的14.1%和13.2%;在立案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中,厅级干部5人,县处级干部53人,涉案金额7289.4万元。
目前,广西已成立了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永运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力开展严惩商业贿赂犯罪。广西各市县(区)检察院也已经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机构,严厉打击商业贿赂犯罪。
又讯 30日下午,广西召开银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决定在全区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行动。会议要求,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单位要全力支持检察机关的工作。(庞革平 朱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