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国家科技部启动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中,长春高新区成为国内首批12个试点高新开发区之一。
“路线图计划”主要包括七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以创新基金为主导,重点向种子期、初创期早期企业投入,填补“投资空白”,努力帮助企业渡过“死亡陷阱”;二是以创新基金为主导,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三是以科技企业孵化器为“结点”,推动建立更为完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抚育网络;四是推动股权融资机制的建立,特别是要建立针对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的政策性股权融资机制;五是通过与国家开发银行的合作,为商业银行向科技企业贷款作出示范;六是加大科技担保机构的数量和实力;七是与深交所的中小企业板块建立对接平台。
“路线图计划”实施后,长春高新区管委会将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国家开发银行吉林分行一起,选择一批高新区内的高成长性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培育力度,解决企业在贷款、担保和资本运作方面的问题,并把符合条件和标准的优秀科技企业推荐给国家创新基金予以支持。据长春高新区科技局负责人介绍,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发挥中小企业板的规范、引导和示范作用,引导国内优秀保荐机构及其它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改制、上市服务。国家开发银行则从银行信贷的角度,在担保机制和信用结构完善的条件下,向参与计划企业优先提供信贷资金支持。高新区管委会则负责建立为参与计划企业服务的贷款担保体系和其他投融资服务平台体系,协助企业完善信用结构。同时,管委会还将为这些企业向开行贷款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补助。
申报“路线图计划”企业的基本条件是:高新区内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净资产在1千万元人民币以上;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在5千万-1.2亿元人民币之间;企业上两个财务年度连续实现盈利;企业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企业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等。(记者 毕玮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