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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拨7000万元启动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5日   来源:内蒙古日报

  记者从4月3日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会议上获悉,自治区将把3000万元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和中央下拨给自治区的4000多万元灾民春荒救助资金下拨各盟市,这标志着内蒙古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全面正式启动,开始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自治区副主席郭子明主持会议。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建立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一件大事,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所需资金预算安排,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实行专户管理,保证资金专款专用,不被挤占挪用,力争6月底之前将上半年的低保金发放到特困农牧民手中。

  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各地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工作,政策宣传动员、调查摸底,登记注册的基础性工作已基本完成,大部分进入了申请、审核和申报阶段,各项工作在紧张有序的进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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