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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总局召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7日   来源:民航总局网站

    4月7日,民航总局召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民航总局局长杨元元作了重要讲话,李军副局长宣读了《民航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王昌顺副局长宣布了民航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央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负责人出席了会议。民航总局纪委书记严智泽主持会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全面部署在民航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杨元元指出,充分认识在民航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民航是一个高风险、高投入、微利性的服务行业,商业贿赂的存在和蔓延,不仅违背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破坏市场秩序,妨碍公平竞争和资源合理配置,影响投资环境,增大民航企业运营成本,侵害消费者的权益和利益,导致国家税收减少和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且败坏党风政风和行业风气,损害民航的声誉,腐蚀党员、干部和企业从业人员,成为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成为一些不安全因素和公共突发事件的诱因,对民航安全、改革、稳定和发展构成了严重的威胁,我们必须提高认识,坚决予以治理。治理商业贿赂是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维护消费者切身利益、促进民航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措施,是树立民航良好的社会形象、在参与国际竞争中争取有利地位的客观需要,是惩治腐败、推进民航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对解决民航安全、改革、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牢牢把握和切实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民航又快又好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杨元元强调,党中央、国务院对治理商业贿赂高度重视。去年七月,胡锦涛同志就对此项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去年12月22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讨论了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文件,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了重要指示。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重要讲话中,明确提出了要把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强调指出要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在不久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10天之内连续两次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并重点查处政府机关公务员在其中利用行政权力收受贿赂的行为。为切实抓好这项工作,中央成立了以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为组长的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前不久,中央、国办下发了《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指导原则和总体要求。民航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的精神,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重要任务,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杨元元强调,民航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从大局出发,从民航的安全、稳定、改革和发展出发,处理好治理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关系,明确任务和目标,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总局党委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另一方面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要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使市场秩序逐步规范。同时,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体系,不断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各单位、各部门要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对商业贿赂进行治理,既要坚决纠正、从严惩治,又要深入探索有效预防的措施。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与构建民航惩防体系结合起来,与《总局党委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和《任务分工表》结合起来,把更多的精力和注意力放在扎扎实实的工作上,放在务必取得实际效果上。要注意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单位本部门商业贿赂问题的情况,对在治理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要通盘考虑,精心组织,既要立足当前、搞好专项治理,又要着眼长远,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积极稳妥地把工作推向深入。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一定要注意调查研究,在摸清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形式、发生的主要环节和重点岗位,并深刻剖析原因的基础上,明确各自的治理重点,有的放矢地开展治理工作。要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重点治理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源分配、不规范的市场行为、医药购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

    杨元元强调,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民航总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承担起组织和实施对全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总局党委对在全行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我为组长、李军副局长和严智泽书记为副组长的民航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总局纪委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民航各行政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也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建立健全责任机制,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工作规范,落实责任分工。各级行政机关和各企事业单位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各单位要组织召开有关会议.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明确要求。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2006年民航廉政建设的重点,研究方案,分解任务,坚决依法惩处商业贿赂。要对本单位本部门主管(监管)行业、领域和单位的商业贿赂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理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确定治理的重点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要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和有效的工作机制,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所管辖的地区和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和工作落实到位。要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大案要案要及时报告。总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各部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规律,分析其滋生蔓延的深层次原因,在政策、法律和工作三个层面上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及时研究解决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注意总结和推广治理商业贿赂的成功经验。

    杨元元要求,采取积极措施,稳步有序推进民航系统专项治理工作。一是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是使经营者普遍受到教育,纠正错误观念和行为,自觉依法合规经营的一项有效措施。从今年第一季度开始,总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全行业企事业单位,用半年到一年的时间,集中开展对行业内部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总局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航空运输、服务保障(集团)公司要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按照职能分工,组织所辖单位和部门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二是要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是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遏制商业贿赂蔓延势头的重要措施。各单位各部门在抓好自查自纠的同时,要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对行业自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要依法办案、依法处理。只有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坚决遏制商业贿赂的蔓延,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管的威慑力。要排除干扰、克服困难,坚决纠正和防止对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罚代纪、以罚代刑的问题。要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范围广、影响面大的商业贿赂案件,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严惩违法犯罪分子。不管涉及到哪个单位、哪个人,都要敢于碰硬、一查到底。对大案要案查处得越坚决,对违法犯罪分子惩处得越有力,就越能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并取得实效,从而有效地遏制商业贿赂工作并取得实效。治理商业贿赂根本要靠法治,依法治理要贯彻全过程。这是既防止搞“运动”,又避免“走过场”的关键。要组织力量排查线索,认真对待在行业自查和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系统举报投诉网络的作用,畅通发现商业贿赂问题线索的渠道。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问题,鼓励企业内部人员和同类企业举报投诉;注意保护投诉举报人,对投诉举报商业贿赂有功人员予以奖励。要严格依法依纪办案,既要坚持原则,又要把握政策,既要坚决果断,又要慎重稳妥,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坚持宽严相济,增强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三是要建立健全民航防治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既要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又要从大局和长远出发常抓不懈,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相结合,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相适应,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商业贿赂问题,建立健全具有民航特色的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在民航系统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大家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纠正错误观念,形成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对机关公务员、中介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人员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增强其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支持和引导新闻媒体对商业贿赂进行舆论监督。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务管理体制、投资体制等改革,以及健全航线航班管理、资源配置、招投标等制度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民航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实施企业诚信守法提醒制、警示制、公示制。完善会计制度,加强预算管理,坚决纠正和杜绝做假帐行为。各航空公司、航空运输和服务保障企业以及机场要加强对经营管理和财务等重点人员的管理,加强对生产经营、采购销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要加强企业内控机制和企业文化建设,树立以守法诚信、优质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制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企业要坚持依法经营,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要带头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要继续深化民航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航空运输市场的原则,深化对航线航班时刻管理方式的改革。加强和改进民航政府投资管理,完善民航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和民航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实行民航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和公开招投标制度,制定民航政府投资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建立民航政府投资后评价制和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机场建设的管理,建立民用机场投资、效益评估管理办法和工程建设、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和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制度,健全和完善重要工程项目及机电设备招投标办法和监管制度,打破垄断行业的限制,优化和完善民航机电设备采购、专业工程招投标评标专家库的结构,扩大规模,增加地方专业人员进入专家库的数量。要加强对行业社团组织和中介机构的管理,制定民航中介机构管理办法,法规范民航社团组织和中介机构的行为,推动行业组织通过制定行规、行约以及行业标准对企业等会员行为进行约束。

    在京直属企事业单位和天津民航学院的领导,各服务保障公司的领导,航空运输协会的负责人,民航总局机关副级处以上干部以及机关直属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地区空管局处级以上干部,民航飞行学院、西藏区局、民航各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主要领导和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各航空运输公司(集团)的主要领导和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机场公司的主要领导,分别在辖区内或就近的分会场收听收看了会议实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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