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辽宁省工商局出台《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并开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行动,以纠正在市场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使市场秩序逐步规范,促进辽宁省改革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据介绍,近年来,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和领域呈蔓延和愈演愈烈趋势,已经成为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大毒瘤和公害,不仅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毒害了政风、行风和社会风气,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而且损害了国内外投资环境和我国的国际形象。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辽宁省将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治理重点领域和行业,加大对不正当交易、限制竞争、非法经营、无证经营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坚决打击在市场交易活动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假借促销费、广告费、科研费等各种名义的商业贿赂行为,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环节的督办,依法从严查办商业贿赂大要案件。
为确保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行动的有效进行,省工商局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设立了举报电话,并将广泛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禁止商业贿赂的有关法律法规,曝光典型违法案件,突出重点,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查处大要案件,切实增强对商业贿赂行为的震慑力。(记者 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