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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支撑重点治污工程建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8日   来源:新华日报

    江苏省创新机制筹集治污资金。近日,江苏省政府批准出台《江苏省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确定从提高全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入手,建立南水北调工程基金,以支撑重点治污工程建设。

    据省环保厅负责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污染控制的人士介绍,2006年和2007年,是国家南水北调东线治污工作的关键之年,为确保如期建成东线“清水走廊”工程,江苏省东线源头地区将抓紧启动建设103个重点治污工程,总投资将达到59亿元。在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基础上,针对还“缺口”25亿元的状况,省政府确定,采用新机制,在全省范围内筹集治污基金。

    《办法》指出,全省的南水北调工程基金,主要依靠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来筹集,每立方米水资源费提高0.07元。即全省的地表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由原来的每立方米0.13元调高到0.2元,新增的0.07元水资源费由省级按定额集中,专项筹集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筹集的资金,优先用于南水北调治污工程建设。

    据介绍,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在全省范围内征收,征收期限为8年。全省各地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均要缴纳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对农村中的农民生活用水和农业生产用水,暂不征收南水北调工程基金。(高杰 杭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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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筹集南水北调东线地区治污工程所需资金,江苏省采取了多渠道方式:一是全面上调南水北调东线地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二是抓紧落实《自备水源用户征收污水处理费管理办法》,扩大征收主体和范围;三是积极筹措和落实省财政治污专项资金,对沿线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给予贴息;四是从提高全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入手,建立南水北调工程基金。(高杰 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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