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工作动态>> 地方政务
 
河北加强地名规范化管理 严禁使用外文拼写地名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10日   来源:河北日报

    记者从4月7日召开的河北省地名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河北省严禁使用外文拼写地名,并将加大对地名导向标志、单位名称、商业、建筑物、车站和公共场所使用外文拼写地名问题的监督和查处力度。

    今年,河北省将采取五项措施抓好地名规范化管理:一是完善地名管理法规建设,将制定出台《地名管理实施办法》和《建筑物居民名称管理技术规范》。二是抓好地名的命名更名。各市要严格按照《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命名更名细则、程序和审批权限承办,建立专家论证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严格审批程序,克服命名更名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三是抓好地名的用字、读音和书写,特别是罗马字母的拼写。四是加强对地名图书和地名密集出版物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审核制度,加大查处力度。五是加大对地名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地名法规,提高广大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实习生 刘航 记者 张淑会)

 
 
 相关链接
· 山东地名工作确立新目标 将主要完成5项工作任务
· 我国将大力开展地名信息化建设和服务
· 民政部下发关于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