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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各部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全面展开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12日   来源: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

    作为今年新疆自治区廉政建设的重点,自治区正在着手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五大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

    前不久,新疆自治区下发的《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水利、医药、商贸、国资、电信、电力、金融等领域、部门和行业是治理的重点。

    新疆自治区卫生厅将集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点是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医疗卫生机构有关领导及其采购人员和医务人员,收受药品、医疗设备、器械、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及销售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开单提成、馈赠、资助等商业贿赂,以及在设备采购、基建工程中的商业贿赂问题。

    新疆自治区经贸委将组织主管行业的会计对2001年以来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商品购销等情况进行自查,鼓励公众对商业贿赂问题进行举报,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对有商业贿赂问题的企业统一登记在册,纳入行业“黑名单”。

    新疆自治区工商局将继续推行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对企业实施分类监管,把商业贿赂行为纳入企业严重失信数据库管理。

   新疆自治区教育厅将继续巩固完善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决制止与录取挂钩的各种乱收费;严格限定中小学教材价格,坚决制止学校统一征订和使用教辅材料的不规范行为;禁止任何形式的勤工俭学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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