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11日,在吉林省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座谈会上,丁维东局长对今年一季度的工作进行回顾,并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二季度的工作进行部署。丁维东局长指出:二季度是全年工作的关键时期,全省安监系统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正确把握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二季度的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好,为完成全年工作目标奠定扎实的基础。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加大力度组织实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的整顿关闭。
按照国家要求,2005年12月31日之前没有提出安全生产许可申请的非煤矿山、危化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必须关闭。同时根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部署,今年3月31日之前,没能获得经营许可证的危化品经营单位,仍不具备发证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单位,要依法予以关闭;6月30日前经整顿仍不合格的非煤矿山、危化品生产企业,要依法予以关闭。要建立企业关闭工作联合执法机制,严格按照联合执法程序执行。地方人民政府做出关闭决定后,相关部门必须吊销其所有证照,停供电和原材料。要把应当依法关闭的厂矿名单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在工作中,要注意发现和解决那些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防止出现类似煤矿关闭中以资源整合、改扩建等为名,拖延和逃避关闭的现象。
二、继续深化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排查整改隐患,严密防范各类事故。
要结合行业实际和季节性特点,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一是所有煤矿特别是国有重点煤矿,都要按照《特别规定》的要求,认真排查治理隐患,落实事故防范各项工作;二是指导督促化工企业深入开展反"三违"活动,严防爆炸事故;三是对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的道路运输实行严格监控,防范翻车泄漏事故;四是以治理非法载客为重点,配合公安、交通部门,深化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整治;五是以防范坍塌事故为重点,配合建设部门,抓好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六是配合国防科工办,严格民爆器材、军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七是配合公安部门,继续抓好政府挂牌督办的火灾隐患治理工作。
三、提前准备,认真抓好“五一”黄金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月活动”。
发挥安委会办公室作用,加强对节日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与各部门密切配合,提早部署,精心安排,突出抓好重点行业和薄弱环节的监管,确保“五一”黄金周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国家已经进行了部署,并明确了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安全发展,国泰民安”。省局也正在抓紧准备。从现在开始,各地要结合实际,要提早谋划,抓紧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筹备工作。将重点放在基层,注重活动的实际效果。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省局将进行认真总结,对活动效果好的地区给予表彰。
四、加强培训,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管理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要进一步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培训;加强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的专业培训,组织开展市(州)、县(市、区)安全生产监察人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的安全监察、事故处理、应急救援、行政执法等专项培训。
五、下大力气,继续抓好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
“三同时”工作是我们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件“利器”,各级安监部门要充分利用好这件利器,加大工作力度,扎扎实实的做好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一是要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企业的认识,自觉依法履行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规定,主动接受安监部门的监督。二是严把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审查关,凡是建设项目没有履行“三同时”程序的,一律不准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是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行“三同时”程序的建设单位依法责令补办,同时处以罚款,对顶着不办的项目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对没有履行“三同时”而发生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的行政责任。“三同时”在严不为过,“一把手”建设工程也要依法履行“三同时”程序,在这个问题上,各地安监部门要切实解决好“理不直、气不壮、腰不硬、刀不快”的问题,切实树立起安监部门的监管权威。省局上个月已经发出了《关于报送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总结的通知》,已有几个市州按时上报了总结,请还没有上报总结的地区抓紧上报。省局将在近期召开全省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座谈会,研究分析形势,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安排部署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不断提高重大危险源管理水平。
要加快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重点抓好省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的建设,启动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信息系统建设。各市州要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应急救援中心的基础建设,明确队伍、职责,积极探索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机制。不断完善各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演练。
要加强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管,明确责任,建立和完善全省各级安监部门重大危险源管理信息系统。省局将出台《吉林省重大危险源管理暂行规定》、《吉林省重大事故隐患管理暂行规定》。
七、加快完善预警预报机制。
各市州可参照省局的做法,根据季节的变化,把握不同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及时发布预警预报,采取相应的对策,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四月中旬召开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协调工作会议,研究落实工作措施、五一前要正式启动新的预警预报机制。
继续加强中介机构业绩考核,二季度要全面完成上年度安全评价机构现场考核,召开安全评价工作座谈会。
八、抓紧启动“十一五”规划。
省政府即将批复实施吉林省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批复后我们要抓紧启动加快实施。技术支撑专业中心实验室项目和信息化项目已正式运作,宣教基地项目正在前期报批工作中。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省局监察监管装备项目也抓紧上报。各地要对这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认真搞好地方安全发展规划的制定。
九、加强对中小企业安全监管的力度。
要认真总结吉林省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度点工作的经验,省局将在五月下旬召开全省中小企业安全监管工作试点现场会。请各地对这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加强对试点企业的指导,研究和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在本地区范围内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