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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要求卫生系统及时启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13日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站

    贵州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后,省卫生厅按照中办发〔2006〕9号文件的要求和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安排及时启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于3月13日下发了《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于3月底前必须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参加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2006年卫生系统廉政建设的重点。各单位和部门要突出重点,加大力度,采取有力措施治理本单位商业贿赂突出的问题。重点治理在医药购销和医疗设备、大宗医用耗材购置以及基建工程中收受药商、供货商、修建方的回扣,医生开单提成,药剂人员收取药商的统方费,医生私自转诊病人到其他医疗单位检查、治疗收取介绍费等。各单位要按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定工作重点,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方针,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坚决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卫生系统的部门和单位积极行动,省人民医院按照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的要求和卫生系统的安排,迅速开展工作。2006年3月3日,省人民医院召开了院、处级干部会议,贯彻学习石秀诗省长在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研究提出了搞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要求,成立了以院长、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副院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纪检、监察、审计、医德医风、财务、设备、药剂和党办、院办等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办公室并积极开展工作。3月10日,省人民医院召开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就如何结合实际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明确了责任分工,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组织制定《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二是汇编《内部通讯》专刊,建立“贵州省人民医院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简报”,利用院报、网站阵地,建立信息沟通渠道,营造较好的治理环境和氛围;三是建立办公室责任分工和会议制度,定期听取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加强责任督察,认真履行好办公室职责,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健康发展;四是按照部署,认真搞好宣传发动工作,开好职工大会,并与省监察、纠风、检察等部门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形成合力,把治理工作不断推向深入。省血液中心、省第二人民医院分别于3月16日和3月20日成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办公室并积极开展工作,制定了《贵州省血液中心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和《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本单位治理商业贿赂的总体要求、指导原则、工作安排及要求作了具体的布署。

    贵阳市卫生局根据要求,于3月24日制定下发了《贵阳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市属卫生部门和单位一是要加强领导,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对医药购销中不正当交易行为开展自查自纠;二是突出重点,把握政策,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三是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方针,建立健全防止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四是要切实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贵州省卫生厅准备于4月上旬召开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动员大会,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进一步的动员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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