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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今年将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15日   来源:新华日报

    为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江苏省今年将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力争用不到三年的时间,推动和督促各类企业都能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做到“劳动者就业到哪里,劳动合同就覆盖到哪里”。

    按照计划,从2006年至2008年,用三年时间实现各类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其中,2006年力争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2007年力争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

    据了解,江苏省将坚持进度与实效并重,采取多种行动措施,积极推动。全面建立以劳动合同管理为基础的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续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况作为劳动用工登记的主要内容,要求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或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对不依法履行劳动用工登记义务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结合实施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建立健全相关数据库,对用人单位签订、履行劳动合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

    针对不同行业以及不同类型用工的特点,分类制定规范、简明、实用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并向社会公布,指导用人单位特别是私有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探索建立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格式文本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的制度。指导、帮助用人单位加强劳动合同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台账,完善与劳动合同制度相配套的内部规章制度,实现对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各个环节的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依法履行和劳动合同制度的规范运行。此外,加大对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的执法监察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作者:黄红芳 杨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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