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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今年以来已对56件违法医疗广告案件立案查办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16日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

  从4月16日起,上海市将对医疗广告进行执法大检查。上海市工商局透露,今年以来已对56件违法医疗广告案件立案查办,已办结19件,处罚款5.6万元。

  16日起至6月底,上海市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进入执法检查阶段。工商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利用各类媒体,在医疗机构及其周边、地铁等公共场所发布的医疗广告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查处6种违法行为:

  未经出证或超出《医疗广告证明》核准内容发布医疗广告;

  广告中夸大疗效,宣传保证治愈,尤其是广告中保证或者变相保证治愈牛皮癣(银屑病)、艾滋病、癌症(恶性肿瘤)、癫痫、乙型肝炎、白癜风、红斑狼疮、股骨头坏死、不孕不育等各种疑难疾病;

  对医疗机构名称、资质、荣誉、规模、医资力量等作虚假宣传;

  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医疗广告误导消费者,包括利用健康专题节(栏)目发布违法医疗广告;

  广告中利用患者或者专家和医生的名义做证明;

  以义诊名义发布虚假违法医疗服务信息。

 
 
 相关链接
· 上海市卫生部门将从四方面从严加强医疗广告监管
· 卫生界代表委员建议将医疗广告归口管理严格审查
· 国家工商总局通知要求集中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
· 卫生部等要求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整治工作
· 工商总局关于开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