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国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活动第二阶段的各项工作,4月10日~15日,交通部、国防科工委、农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成两个联合督查组分别赴广东、安徽、山东、辽宁四省,对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
此次督查的重点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专项治理第二阶段工作的总体部署、工作进展、专项治理信息报送制度的建立及专项治理工作档案建立等情况;二是对造船厂(点)的督查及地方对《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的宣贯和培训等工作情况;三是对重点治理船舶附加检验相关情况的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