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以来,吉林省劳动保障厅会同省监察厅、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委财经办、省农委等部门,坚持标本兼治,加大工作力度,有效遏制了当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年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举报案件比上年同期下降80%,敦化等市(县)实现了零投诉。截至11月末,共检查用人单位9512户,涉及农民工446641人,补签农民工劳动合同232969个,清回追还农民工工资3833.3万元,涉及农民工22702人;建立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324户,总金额6487万元;查处当期拖欠农民工工资720户,下达整改604户,行政处理90户。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层层抓落实。山东省协调组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并要求各地参照省里做法建立相应领导机构,将此项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杜绝当期发生的新拖欠。同时,加强督导,指导各地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二是开展了“春风行动”,营造良好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向农民工推荐一批诚信职介机构;开展“农民工就业政策咨询服务周”活动;举办专场招聘洽谈会;公共职介机构向农民工开放,免费为其培训;打击非法职介机构,责令改正169家,取缔86家。另外,省财政厅、省农委、省委财经办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对30万农村劳动力开展了转移前培训,对其中20万人开展了职业技能培训。
三是加强监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劳动保障部门和建设部门密切配合,从工程项目开工伊始,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对工程款不到位可能发生拖欠的用工单位,提前发出警报,并由建设部门督促工程款落实。对管理混乱、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2户外省施工企业,建设部门暂停他们在吉林省参与工程投标活动。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省劳动保障厅会同省监察厅在全省开展了“流汗别流泪”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检查活动,严肃查处了湖北孝感恒北建筑劳务公司无故拖欠45名农民工工资9万多元、长春市金座购物广场建筑商恶意拖欠160余名农民工工资近40万元等案件,拖欠款项及时送到农民工手中。加强督查督办,对外省进入吉林省的8户施工企业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进行了督办,为农民工清回陈欠工资达200万元。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积极开展普法宣传。目前,全省已有7个市(州)及部分县(市)不同程度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建立了全省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信息统计报表制度,每个月进行汇总统计,及时准确掌握各地工作情况;开办《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专刊》,通报情况,交流经验;下发了《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使用农民工法制宣传工作的通知》,印制了《建筑业企业用工须知》和《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须知》两个告示板,悬挂在全省所有建筑工地的显著位置,警示提醒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宣传效果明显。
五是加强工作研究,积极探索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省纪委监察厅积极组织工作研讨,明确省协调组各部门的研讨任务。省劳动保障厅从宣传、用工、监管、监察、保障、诚信和协调等七个方面入手,努力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这一研讨成果和工作做法,被国家劳动保障部向全国进行了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