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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民健康工程正式实施 医生晋升必须先支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22日   来源:新华日报

  江苏省委省政府为农村办的新5件实事之一———农民健康工程,正式开始实施了!这是21日召开的江苏全省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动员大会宣布的。会上,江苏省卫生厅厅长郭兴华详细解说了农民健康工程要抓的几大“重头戏”及其配套措施。

  提高参合农民医疗费报销水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缓解农村“看病难、看病贵”的关键。截至2005年底,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已达85.5%,处于全国各省之首,但一些地方也存在着保障水平不高、参保农民补偿不尽合理等问题。农民健康工程抓的“第一件实事”就是: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稳定的增长机制。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总量,提高参合农民保障水平。积极探索行之有效、农民容易接受的筹资方式,逐步建立起稳定规范的经费收缴机制。力争到2010年,苏南、苏中、苏北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分别不低于200元、100元和80元,其中各级政府扶持资金不低于筹资总额的70%。

  ———合理调整补偿方案。坚持大病统筹,以住院补偿为主、适当兼顾门诊报销的原则,合理设置大额医药费用分段补偿比例,尽量降低住院补偿“起付线”,对容易导致因病致贫的高额费用段体现政策倾斜,补偿“封顶线”要提高到3万元以上。少数地区必须切实改变补偿标准明显偏低、资金结余过多的状况。对外出务工参合农民,在异地不同等级公立医疗机构就诊的费用,要按照规定给予报销。

  落实农村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当前最迫切需要落实的。

  从今年起,各地要着力建立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投入保障机制,全面推动这项工作开展。到2010年,江苏全省以县为单位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率要达到90%以上。

  江苏省政府已明确,从今年起,各级财政都要按照服务人口设立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乡镇、村卫生人员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补助。今年,苏中、苏北地区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按农村常住人口(含暂住人口)人均不低于6元的标准设立,以后要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江苏省财政将对经济薄弱地区按服务人口、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分档次给予适当补助。

  大力实施城市医院医生支援农村

  城市医院医生支援农村和城市社区,是迅速提高城乡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有效手段。

  从现在起,城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资格前,必须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卫生机构累计服务1年,其中临床医生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从明年起,以上人员在报考主治医师或晋升副主任医师资格时,需按要求提供到城乡基层医卫机构服务的相关材料。

  积极鼓励城市退休的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下基层。对达到退休年龄的高级职称专家,自愿到农村或社区卫生机构服务的,可比照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的有关政策,延长其退休年龄,也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后由农村或社区卫生机构办理聘用手续,享受扶贫人员待遇。

  对全科医学方向的毕业生就业进行调控。从明年起,临床医学专业全科医学方向的毕业生原则上应面向农村和城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就业,对在城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就业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其报考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此外,还将通过定向培养、提高待遇等手段鼓励医学类毕业生到苏北基层工作。

  乡镇卫生院基础设备配备、农村卫生人才培训及农村改厕等均被列为农民健康工程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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